2022年10月28日,在河南省許昌市雙河路某飯店門外,發生一起多人沖突事件。據法院判決書顯示,沖突雙方均在事前飲酒,而導火索是另一方多人醉酒后上錯車發生口角,進而演變成肢體沖突。涉事車主林某某在遭到多人毆打之后,開車沖撞另一方導致一死一傷。2023年7月25日,許昌中院一審宣判林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一審后,被告人和死者家屬均上訴。河南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月6日,死者徐某某妻子趙女士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林某某行兇的過程極其殘忍,開著車輛反復碾壓丈夫最終導致其死亡,并且林某某既沒有得到家屬諒解,也沒有對家屬進行賠償。趙女士已向河南高院提起再審請求。
![]()
▲上錯車引沖突,車主被毆打后開車撞碾致一死一傷
現場視頻顯示:
林某某駕車反復碾壓徐某某
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許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22年10月28日18時15分,被告人林某某駕駛豫C6XXXX的黑色路虎越野車停至雙河路路東,步行至雙河路路西的焱福成火鍋店飲酒就餐。21時18分,被害人朱某某、徐某某與李某某、吳某某等人在羊羊饸饹面飯店飲酒就餐后步行至該車后方停留。21時20分,林某某返回車上等待司機接送。
21時36分,因朱某某等人錯上林某某的車,并要求林某某送其回家遭到拒絕。雙方發生爭執,繼而下車引起打斗,朱某某、徐某某、李某某、吳某某四人在車輛后方的道沿上對林某某進行毆打。21時52分林某某從打斗中掙脫,駕車離開現場。21時54分,林某某駕駛豫C6628Y的黑色路虎越野車返回現場,在看到朱某某、徐某某等人后駕車連續實施沖撞,并對被帶到道沿下的徐某某多次碾壓。21時59分,林某某步行向南主動向巡邏車上的公安人員投案。經鑒定,徐某某系被巨大鈍性外力作用致多器官損傷而死亡,朱某某傷情為輕傷二級。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了案發當晚,圍觀群眾以及吳某某拍攝的現場視頻。其中吳某某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到涉事雙方發生爭執,并引發肢體沖突的情況。朱某某、徐某某、李某某三人先是與林某某在車邊發生口角,之后迅速演變成肢體沖突,林某某將一人拉扯倒地后,旁邊剩余兩人趕上前追打林某某。在此過程中,林某某被他人按壓在地并騎在林某某身上,期間林某某反抗起身將徐某某拉倒在地,但終因勢單力薄再次被按倒。
圍觀群眾拍攝的畫面顯示,徐某某和朱某某最初倒在馬路旁邊的人行道上,林某某駕駛車輛從馬路直接開上人行道從徐某某身上軋過,而一旁的另一人看到之后及時躲避開,但徐某某卻被車輛卷到幾米遠處的人行道下方。而后,林某某再次開車掉頭,從人行道上沖下來輾軋徐某某。連續兩次輾軋之后,林某某繼續調轉車頭,駕車駛向躺在地上的徐某某。當徐某某又被碾壓在車底時,林某某駕車反復前進后退不斷碾壓徐某某多次。最后,林某某開車掉頭駛離現場。
![]()
▲事發時雙方發生沖突 視頻截圖
一審判決: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許昌中院的一審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林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許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關于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具有一定過錯,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應當依法對被告人從輕或減輕處罰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予以采納。關于辯護人辯稱本案系林某某因受到強烈刺激后的激情殺人行為,在主觀惡性上小于預謀殺人,請法庭量刑時酌情考慮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林某某確系因被害方毆打至惱怒后激憤殺人,可對其從輕處罰。該辯護意見符合實際,法院予以采納。
關于辯護人辯稱林某某作案后主動歸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經查,林某某作案后離開現場不遠,當看到公安巡邏警車時主動將自已置于公安機關控制之下,后面雖有幾名群眾跟隨,但并未實施扭送或其他強制被告人歸案的行為。林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其主張自己系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的辯護意見屬于對自己行為的辯解,不影響如實供述的成立。故被告人林某某主動歸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依法應當認定為自首,該辯護意見予以采納。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某和他人發生糾紛后,駕車沖撞、碾軋被害人,致一人死亡,一人受傷,作案手段殘忍,后果嚴重。但鑒于其作案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對被告人林某某從輕處罰。本案被害人對矛盾的引發和激化具有一定責任,可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2023年7月25日,許昌中院一審宣判林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徐某某家屬喪葬費人民幣39451.5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朱某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345.88元。林某某犯罪所用工具豫C6628Y的黑色路虎越野車一輛,由扣押單位依法予以沒收并上交國庫。
![]()
▲事發現場視頻截圖
被告人和死者家屬均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
該案一審宣判后,林某某及被害人徐某某家屬均提起了上訴。徐某某家屬認為,一審期間曾與與林某某及其家屬達成民事調解協議,一審法院未根據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錯誤;一審法院漏判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款項;一審期間因不知道作案車輛是否購買保險,造成漏列當事人,二審期間申請追加保險公司為當事人,二審應依法處理。
林某某則認為一審量刑畸重。主要理由是林某某具有自首、激情犯罪、認罪認罰的從輕情節,一審對上述情節雖予認定,但未全面、慎重考慮對林某某從輕處罰的幅度;也沒有考慮被害人家屬的態度,沒能真正化解本案矛盾。林某某及其家屬愿意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
二審出庭的檢察員意見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并無不當。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如二審期間林某某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取得諒解,也可依法改判。
經綜合評判,河南高院認為,林某某及其親屬與被害人徐某某親屬雙方雖曾就民事賠償等內容達成民事調解協議,但該協議約定的賠償款數額包含分期給付的內容,具有不確定性,且是附條件的,未實際生效,一審法院沒有制作民事調解書并無不當。二審期間要求追加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于法無據。
針對林某某的上訴意見,河南高院認為,林某某及其親屬雖愿意賠償徐某某家屬經濟損失,但經多次詢問,雙方在賠償數額上無法達成一致,徐某某家屬對林某某的行為不予諒解。原判結合林某某的犯罪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對林某某判處的刑罰并無不當。最終,河南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月6日,徐某某妻子趙女士告訴記者,她已向河南高院提出再審請求。
紅星新聞記者 鐘夢哲
編輯 郭莊
審核 何先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