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網友發視頻稱,內蒙古自治區有公考輔導機構打出“來崇政好上岸,彩禮多要二十萬”的廣告橫幅,引發網友熱議。對此,呼和浩特賽罕區市場監管局通報稱,經核查,該廣告內容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已責令該機構立即終止營銷活動,并依法立案調查。
視頻顯示,“來崇政好上岸,彩禮多要二十萬”的廣告橫幅被貼在一輛公交車上,兩條廣告語在重復同一內容,可見涉事公考輔導機構將“彩禮多要”作為吸引市民眼球、吸引考生報名的“利器”。但這種行為公然宣揚高額彩禮,與我國整治高額彩禮、促進文明婚嫁的政策精神背道而馳,涉嫌違反了法律規定。
近年來,通過實施婚俗改革、整治高額彩禮,低彩禮、零彩禮現象不斷增多,正在引領社會風氣向好。然而,“上岸彩禮多要二十萬”這一廣告卻反其道而行。可能在涉事公考輔導機構看來,整治高額彩禮針對的是農村地區,而省會城市不在整治之列,故而膽大妄為。但無論城市還是農村都不該與政策精神唱反調。
根據《廣告法》第九條(七)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上述廣告明顯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涉嫌違反前述法律條款。就在最近,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管部門針對廣告經營主體發布合規提示指出,不得以宣揚高額彩禮等方式開展營銷活動,這也印證了“上岸彩禮多要二十萬”不合規。
此外,該廣告還涉嫌虛假宣傳、引人誤解。因為即便考公上岸,也不能保證“彩禮多要二十萬”,當廣告宣傳中使用未知或不確定的信息作為宣傳內容,還涉嫌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規定。無論是廣告主還是廣告經營者、發布者都難辭其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立案調查很必要,若開罰單要“一個不少”。
還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廣告宣傳還將“考公”庸俗化了。從《公務員法》和相關官方表述來看,正確履職盡責、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才是公務員應該具備的品質,也應該是“考公”的初心和使命。而“上岸彩禮多要二十萬”這種廣告,只將“考公”與彩禮掛鉤,明顯庸俗化了。
也就是說,這種廣告只強調“上岸”帶來個人私利,不利于“考公”人群形成正確的思想觀念。雖然這只是一種廣告,但向考生向公眾傳遞的是錯誤的信息。對考生而言,看了這種誤導性廣告,可能認為“考公”只為私而不為公。對公眾來說,也可能因為這種廣告而對“考公”及公務員產生偏見,實為制造隔閡。
另外,這種廣告還容易對相親領域產生負面影響。本來,相親領域就因為職業不同,人被分為三六九等,公務員、企業高管成為“香餑餑”,新型職業人員被認為是無職業進而乏人問津。而“上岸彩禮多要二十萬”等于進一步在抬高公務員在相親領域的身價,這會加劇相親領域等級劃分,容易滋生新的不和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