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潤釗
2026年元旦,一份惠及萬千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治大禮包”落地福建。
“這是福建省就業工作史上的一件大事,標志著福建省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工作全面邁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2025年12月3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福建省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新聞發布會。
據介紹,《條例》經福建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部涵蓋8章59條的地方性法規,聚焦“招工難”與“就業難”并存的結構性矛盾,力求以法治力量搭建全鏈條就業保障體系,讓崗位找得到人、人找得到好崗位。
科學立法搭建全鏈條保障體系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發布會上,福建省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福建就業領域的主要矛盾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福建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長期處于2以上,一些技能型工種缺口率持續在50%左右;另一方面,是大齡、低技能勞動者就業和轉崗矛盾突出,低端崗位市場用工條件與勞動者期望值存在落差,“有活沒人干”和“有人沒活干”現象并存。
“福建省將就業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推進,全省城鎮新增就業持續保持較大規模,失業率長期維持在較低水平,就業局勢總體穩定。”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社會委副主任委員鄭國華表示,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就業領域也出現了新情況新問題,迫切需要通過地方立法加以規范和解決。
為此,《條例》精準“破題”,以科學立法搭建全鏈條就業保障體系。堅持市場化就業導向,建立市場化就業機制,挖潛人力資源價值,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明確企業的經營主體責任,確立“政府宏觀調控、市場公平競爭、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的市場化就業工作機制,通過市場與政府協同發力破解供需難題。
“五級聯動”讓就業服務直達基層
《條例》在體制機制上實現了多重創新。最為突出的是,首創就業影響評估制度,要求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在決策源頭評估其對就業的影響,保障發展路徑的就業友好屬性。
在責任落實上,《條例》立足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工作全鏈條,構建縣級以上政府宏觀調控責任、鄉鎮街道基層落實責任、部門協同責任、社會參與責任、企業經營主體責任的多元責任體系。
同時,建立“五級聯動”機制,讓就業服務從省、市、縣一直延伸到鄉、村(居),真正實現服務直達基層,部門協同社會參與,打破了以往的層級分割和部門壁壘,共同促進就業。
《條例》提煉固化了福建行之有效的就業創業政策,推動產業等政策與就業政策協同聯動;延續稅費優惠、融資便利等支持政策,助力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發揮其就業吸納主渠道作用。
同時,緊扣新質生產力發展需求,推動傳統產業升級穩崗,新興產業擴容增崗,現代服務業提質擴崗,鄉村產業就近供崗;優化就業空間布局,建立區域間就業協作和就業互補機制,加強勞務協作,促進不同地區就業水平與就業公共服務能力等方面均衡發展。
聚焦短板弱項 筑牢公平保障
針對就業工作面臨的堵點難點和短板弱項,《條例》從體制機制層面提出解決方案。
聚焦結構性就業矛盾,在“產教評一體”技能生態鏈基礎上,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支持校企共建產業學院,通過定向培養、學徒培養、推行“車間課堂”等方式培育實用人才,推動人力資源供給與產業升級精準匹配。
聚焦基礎保障短板,明確各級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就業專項資金,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打通就業服務“最后一公里”問題,構建數字化就業服務體系。
聚焦公平就業環境,強化用工監管,建立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健全勞動爭議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筑牢公平就業法律保障。
為確保《條例》順利施行、落地見效,在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解讀基礎上,福建還將重點做好健全配套制度機制、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加強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
“《條例》的施行,為福建就業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福建省人社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洪長春表示,福建將以此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全力以赴穩就業、促創業、提質量,不斷推動福建高質量充分就業工作邁上新臺階,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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