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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及人員:
按照《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考核規則》(TSG Z8002-2022)和《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考核規則》(TSG Z8001-2019)的相關規定,我協會作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的總局考試機構,根據總局特種設備局工作部署與具體要求,結合行業對各類檢驗檢測人員資格取證的實際需求,現將《2026年全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考試計劃》發布并說明如下:
一、關于各項目考試的時間安排
2026年,我協會擬開展總局委托的考試項目共計24項,其中檢驗人員10項,無損檢測人員14項,各項目的計劃考試時間安排見《2026年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考試計劃》(附件1)。
各項目具體的考試時間,將按附件所公布的考試項目舉辦月份,提前約30天發布相應的考試活動具體舉辦文件(高級檢驗師考試計劃另行通知)。
二、若對本考試計劃需進一步了解者,可按以下方式與我協會聯系:
檢驗人員:
聯系電話:010-59068816 電子郵箱:wangyb@casei.org.cn
聯系電話:010-59068826 電子郵箱:hanyq@casei.org.cn
無損檢測人員:
聯系電話:010-59068812 電子郵箱:sunwei@casei.org.cn
聯系電話:010-59068815 電子郵箱:youxia@casei.org.cn
聯系電話:010-59068875 電子郵箱:zhujing@casei.org.cn
附件:1、《2026年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考試計劃》
2、《關于2026年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考試相關事宜的說明》
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會
2026年1月4日
附件1:《2026年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考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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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檢驗人員考試項目均含考試換證。
2、多期取證考試項目的預約截止日期為第一期截止日期。
3、11月無損檢測項目考試換證,考試預約計劃7月1日發布。
附件2:《關于2026年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考試相關事宜的說明》
一、資格許可流程與說明
(一)資格許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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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許可申請的提交與受理
以下人員:
1. 2026年擬申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取證的人員,范圍包括檢驗師、大型游樂設施檢驗員、客運索道檢驗員,以及各類無損檢測人員(RT、UT、MT、PT項目Ⅰ級和Ⅱ級人員除外);
2.持有檢驗師、大型游樂設施檢驗員和客運索道檢驗員證書應于2026年免考換證的人員;
3.持有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證書(RT、UT、MT、PT項目Ⅰ級和Ⅱ級人員除外)應于2026年考試換證的人員;
4.持有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證書(RT、UT、MT、PT項目Ⅰ級和Ⅱ級人員除外)應于2026年免考換證的人員。
以上人員相應許可項目的申請應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全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許可平臺上進行(點擊登錄),相關人員應據實填寫各項申請信息(包括學歷與專業背景),提交許可申請。申請受理通過后再履行我協會考試預約程序(對于免考換證人員,申請受理后直接換發對應許可項目的資格證書,無須再到我協會履行手續)。
(三)考試預約
許可申請受理通過后,申請人應按照我協會(即總局委托的考試機構)公布的《2026年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考試計劃》,于報考項目預約截止日期前登錄我協會官方網站(www.casei.org.cn)進行考試預約,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在首頁點擊《檢驗檢測人員管理系統》,進行注冊并登錄。
2.登錄后選擇“我的考試管理-考試計劃查看”進行報考項目的考試預約。
3.考試預約提交后,我協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申請狀態顯示“審核通過”,即完成考試預約手續;若申請狀態顯示“審核未通過”,則須按未通過原因重新進行資料提交。
(四)考試結果查詢
考試結束的第20個工作日,申請人可登錄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五)證書獲取
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電子質量監督(e-CQS)公共服務門戶網獲取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將采用快遞形式、郵費到付的方式發出。
二、相關重點關注事項:
(一)資料提交與審核
申請人在考試預約時所提交的資料,必須與許可申請填報的信息相一致。包括學歷證書(特別是專業名稱信息)、職稱證書、低級別資格證書等,并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學歷驗證
申請人須在考試預約前對許可申請填報的學歷進行驗證(學歷驗證說明),驗證通過后,申請人進行考試預約時,無需再行提交學歷見證材料。因特殊原因無法進行學歷驗證的申請人,應在考試預約時提交相關學歷見證材料,且須攜帶相應見證材料原件至考試現場進行再次核驗。
(三)現場核驗
1.在考試預約過程中未進行學歷驗證的申請人,須攜帶“學歷證書”原件至考試現場進行核驗。
2.對于預約各類檢驗師考試項目的申請人,未能提供所執業單位職稱證書證明文件或見證材料驗證不合格的,須攜帶“職稱證書”原件至考試現場進行核驗。
(四)預約時效
申請人應在考試時序安排中各項目“考試預約截止日期”前提交預約申請,預約當年有效。超過“考試預約截止日期”,則不能預約本年度相應考試。
對于年度統考的考試項目,申請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參加考試活動,則本年度考試預約失效。
對于漏磁檢測(自動)MFL(AUTO)-Ⅱ級、相控陣超聲檢測PA-Ⅱ級和射線數字成像檢測 RT(D)-Ⅱ等,受考試場地、考試設備和報名人員數量等影響須按年度逐期舉辦的考試項目,按照考試預約審核通過的先后順序予以安排,不能如期參加已安排期次考試的,則當年度不再安排本項目其他期次的考試。
對于符合補考條件的人員,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試預約并參加相應項目考試。已預約成功但未參加考試的人員,按行政許可受理時限的規定,將有可能失去補考機會;當年度參加考試未通過者,次年須參加補考活動,否則將失去補考機會。
申請人應根據本人工作安排及具體情況慎重預約考試。已預約成功并由我協會安排相應考試的申請人,如因本人原因未參加考試,以致造成公共資源無效使用的,計入考生誠信記錄。
(五)考試地點
系統中申請人“所在省份”選擇確定后不可更改,對于多地舉辦的全國統考項目,我協會將按照申請人所在省份結合實際情況安排考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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