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家住上海閔行區翔泰苑的郭先生
向記者求助
前幾天他剛買了1年多的轎車
在小區里被撞了
車身多處凹陷、車漆大面積刮花
定損費用超過5000元
郭先生說
肇事者是同樓的一位殘障人士
對方還連續4次碰撞了他的愛車
2025年12月30日早上8點,郭先生收到愛車的報警推送,匆忙下樓查看時,發現車身右側已是面目全非。
哨兵系統顯示,撞車人是同樓一位肢體殘疾的阿姨。小區公共視頻還原了整個過程:阿姨的殘疾車在正常駛出車位后又多次中途折返,調整角度后共計4次撞向郭先生的車,車輛被撞得左右搖晃。


新車遭殘疾車“四連撞”
經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損評估中心鑒定,車損已超過5000元。律師指出,此行為可能涉嫌故意損害財物罪。
郭先生猜測
停車,或許是這一切的根源
郭先生去年6月搬到該小區租住,對停車情況并不熟悉。由于找不到車位,他偶爾會在晚歸時將車停在通道過夜。而車頭前方,就是這位阿姨停殘疾車的“專屬車位”。
郭先生解釋,自己停車時車頭稍微往前超了約50厘米,但“是不影響她的進出的”。在場的保安也能證實車輛可以正常駛出。
然而,阿姨在第二天早上堅持讓保安叫醒郭先生挪車,雙方爭執了兩三次。當晚,郭先生回來較晚,在前后無車位的情況下,再次停在了同一位置。
記者調查發現,郭先生停車的位置是物業為這位殘障阿姨專設的黃色禁停線區域。物業經理表示,劃線已有七八年,是應阿姨要求,經“四位一體”商量后劃定的。
劃線區域位于一段寬度約6米的公共通道上,而殘疾車寬度僅為1米,理論上通行應該比較寬敞。

殘疾車撞小車后離開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位阿姨所謂的“專屬車位”上豎著一塊寫有“無障礙停車位”的指示牌。但物業澄清,這是小區的公共車位,牌子是阿姨私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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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放了無障礙停車位的牌子
物業經理透露,阿姨原本停在其他地方,后來說不方便,就移到了現在的公共車位上,已有一年多時間。為了防止其他車輛占用,她“放了樁子,還放了殘疾人專用牌子,還放了路樁”。
翔泰苑居民區黨支部書記顧蓓霞表示,小區內有七八輛殘疾車。社區起初為這位阿姨在樓下四米處的非機動車棚內安排了“無障礙車位”,但她表示距離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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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起初為這位阿姨在樓下四米處的非機動車棚內安排了“無障礙車位”,但她表示距離太遠
社區隨后挑選了更近的車位,即現在被劃禁停線的地方,但阿姨依然未認可該方案,而是擅自將離自己樓棟最近的一處公共車位占為己用。
顧蓓霞承認,社區曾制止過她私設車位的行為,“但因為她本身希望方便,小區這邊停車需求也還可以,周邊鄰里也沒有提出意見,我們也就默認她停在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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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小區公共道路
碰撞事件發生后,郭先生非常心疼,而阿姨的態度卻非常強硬。她堅稱:“我沒有故意撞,我已經告訴你了,我不方便,這里位置是不是黃色禁停區?這是物業劃的!”
顧蓓霞證實,阿姨事后承認故意撞擊,原因是“覺得蔚來車主的停車影響到她出行了”。
郭先生表示,自己與這位殘障阿姨并不認識,搬來不久。他希望“小區管理,包括物業的管理更加的規范,包括小區內殘疾人士的出行保障和關愛能夠在文字上得到體現”。
記者多次試圖與涉事阿姨溝通,但家中門鈴雖有人應答卻遲遲無人開門,電話也關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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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模式拍下的畫面
事件發生后,郭先生已報警處理,居委也組織了幾次調解。目前,這位殘障阿姨已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記者看到,阿姨的殘疾車已被停放在原先居委安排的非機動車棚內,私設的“無障礙車牌”也被挪走。
顧蓓霞表示:“現在阿姨這邊愿意向車主和解,我們居委這邊在搭平臺和郭先生這邊溝通。”阿姨也認可了社區為她安排的車位,“所以機動車位就空出來了,以后方便其他的車主來停放”。
對于禁停線能否停車的問題,顧蓓霞說:“后面我們再‘四位一體’協商包括和這個阿姨溝通,看看能不能這個位置再調整下。”
律師:殘疾車主或已觸及法律紅線
根據《民法典》和《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定》,小區停車位的歸屬和使用有明確規則。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停車位應當提供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使用。
針對無障礙停車位的使用,《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規定:“無障礙停車位供肢體殘疾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使用。”使用無障礙停車位的機動車,應當在車輛顯著位置放置殘疾人車輛專用標志或者提供肢體殘疾人憑證。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規定更為靈活:“在無障礙停車位充足的情況下,其他行動不便的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嬰幼兒等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也可以使用。”
楊鄒華律師指出,像阿姨這樣故意損害他人財物,金額超過5000元可能涉嫌《刑法》第275條的故意損害財物罪。如果損害金額未達起刑點,按照新實施的《治安處罰法》,也可能面臨治安處罰。
楊鄒華律師認為,當務之急是理順流程,將規章固定下來做好長效管理。小區內殘疾車的管理目前缺乏相關法律規范,停車矛盾在停車困難的小區時有發生。
他建議建立規范流程:“可以讓殘疾車業主向‘四位一體’提出申請,然后共同劃定一個相對而言比較方便的區域。”根據《民法典》第275條,小區內的道路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在“四位一體”做出決策后應通過業主大會流程,最終形成小區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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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殘障不是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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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xmwb1929)綜合新聞坊、網友評論
編輯:施雨
編審:周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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