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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云南省昆明市千鶴幼兒園的王老師
按規定休完產假后
回去上班卻發現屬于她的崗位消失了
她與另外4名休完產假、病假返崗的同事
都遭遇了千鶴幼兒園的“冷處理”
不安排工作、不發工資、不繳社保……
她們歷經勞動仲裁、民事訴訟
手握勝訴判決書
卻發現陷入更大的困境
法院裁定幼兒園“無財產可供執行”
幼兒園明明正常招生收費
財產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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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后的困境:生效判決成“一紙空文”
“沒有發自內心對孩子的愛,幼師很難做得長久。”談及幼師職業,王老師嘴角總是不自覺地上揚。作為一名幼師,雖然一天9個小時,她們要圍著孩子們轉個不停;教室里孩子們玩耍的聲浪,能讓聽慣電鉆噪聲的裝修師傅都皺眉;放學后,家長拿著孩子天真的“告狀”來問詢……但是這些辛苦,在她口中都成了“不足為外人道”的快樂。
產假結束前,王老師開始為重返崗位做準備。她翻出以前的教案,也給孩子們買了小禮物,但關于返崗后的工作安排,幼兒園只含糊回應:“現在班上老師都配齊了,你先等等,有安排會通知你。”這一等就沒了下文。
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小李老師。她懷孕期間堅持帶班,一天在講臺上突然暈倒,送醫后沒能保住孩子。休養期間,幼兒園沒有一句慰問,病假結束后,她的崗位已被新人取代。“我去幼兒園,他們讓我坐辦公室,但不安排具體工作。那種被當作空氣的感覺,比直接辭退更傷人。”小李老師說。
同樣成為“空氣”的,還有她們的工資和社保。千鶴幼兒園前身也是一家幼兒園,早在2018年被白云教育集團收購。當時原幼兒園只移交了辦學場地,沒有變更不動產登記以及辦學許可。因此更名為千鶴幼兒園后,原幼兒園并未注銷財務賬戶,導致千鶴幼兒園的新賬戶無法開立,也無法在新賬戶上完成社保繳納。經由當地教育部門允許,由第三方與千鶴幼兒園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接續社會保險,直到原幼兒園賬戶注銷,再由千鶴幼兒園與教職工簽署勞動合同并購買社會保險。然而,2021年7月以后,千鶴幼兒園不再通過第三方為王老師等人購買社會保險,同時以新賬戶沒有開立為由拒絕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但也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在此期間遭遇“冷處理”的,包括王老師在內共有5人,她們還有一個共同身份:都是原幼兒園的在職老員工。當“前朝舊臣”遇上“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時期,在個別新管理者眼中,似乎成了去留之間的微妙難題。
“產假期間社保斷繳,我們無法領取生育津貼。他們不敢直接辭退懷孕或哺乳期的女職工,就用這種方式逼我們自己走。”王老師說,“不安排工作,不發工資,但也不解除勞動合同。你要是自己去別處工作,他們就說是曠工。你要是不走,就只能這樣耗著。”
眼看著等待無望,5名女幼師決定不再沉默。2023年初,她們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然而,勞動仲裁結果卻讓她們大失所望。仲裁機構認為,在合同到期后的一段時間內,她們“未提供實際勞動”,因此不支持相應的工資和經濟補償請求。
“這太荒謬了!”王老師難以接受,“不是我們不提供勞動,而是他們不讓我們勞動。”
勞動仲裁階段的失利讓她們意識到,必須通過訴訟才能爭取權益。2023年3月起,5名女幼師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這一次,法律給出了公正的判決。法院審理認為,千鶴幼兒園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單方面不安排工作、停發工資、停繳社保的行為違法,判決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5人工資、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及經濟補償共計22.29萬余元。
拿到勝訴判決書時,5名女幼師以為終于守得云開見月明,卻沒料到,這只是另一場漫長等待的開始。
判決生效后,千鶴幼兒園始終拒不履行支付義務。2024年初,5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后,向千鶴幼兒園發出執行通知書,卻在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后,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由,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幼兒園明明還在正常招生收費,怎么會沒有財產?”這個結論讓5名女幼師難以接受。她們開始自發收集證據,通過昔日家長獲取了千鶴幼兒園的收費截圖——每名學生每學期7700元學費,規模維持在200人左右。一筆筆清晰的收款記錄,與法院“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的結論形成了極大的反差,但該線索未能與執行程序形成有效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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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從案卷中發現執行漏洞
2024年12月,在多次申請恢復執行無果后,5名女幼師抱著最后一絲希望,走進了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她們帶來厚厚一疊案卷,里面既有法院判決書、執行裁定書,也有家長提供的收費截圖、千鶴幼兒園的財產申報記錄等材料。
聽著她們陳述時強忍的哽咽,辦案檢察官徐曉鳳清楚地意識到,這疊案卷背后,不只是一筆筆被拖欠的工資,更有一群女性在成為母親這條路上,未被尊重的委屈與傷痛。
“老師們別急,”徐曉鳳語氣溫和而堅定,“我們一定想辦法,給你們一個交代。”
2024年12月,五華區檢察院辦案組啟動民事執行監督程序,調閱案卷后,執行環節的程序瑕疵清晰浮現。千鶴幼兒園在向法院申報財產時,其陳述的收入情況(如“營業收入300萬元、結余50萬元,招生200人”等信息)具備一定具體性,但法院在執行中,可能未充分結合該申報線索開展進一步核查。在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后,未繼續采取其他調查措施,即作出了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決定。同時,申請人所提供的收費線索(包括具體收款賬戶、轉賬時間等)指向明確、內容具體,具備可查性,但該線索未能在執行過程中得到充分關注與核實。
“終本執行程序的設立,是為了在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避免司法資源浪費,但絕不能成為‘執行空轉’的擋箭牌。”徐曉鳳介紹,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法院裁定終本執行必須滿足“已窮盡財產調查措施”“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新的財產線索”等法定條件,而此案中,法院既未核實被執行人申報的財產,也未核查申請人提供的線索,終本執行裁定明顯不符合法律規定。
為查明真相,五華區檢察院啟動了全面調查核實。除調閱法院執行案卷外,還實地走訪了千鶴幼兒園,發現園區運營正常,學生數量穩定,并非無財產可供執行。同時,辦案組對接昆明市五華區教育部門,得到了另外一個信息——這所幼兒園在收購過程中,與原產權方存在其他糾紛,導致賬戶注銷事宜遲遲未解決。“但這不能成為其拖欠員工工資、逃避執行的理由。”徐曉鳳表示,通過多方調查,不僅證實了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更鎖定了其財產存放的具體賬戶,為后續監督執行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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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案監督+居中協調:刺破執行僵局
2025年3月27日,五華區檢察院向執行法院發出類案檢察建議,建議法院依法糾正違法情形,恢復案件執行。
“類案檢察建議的優勢在于,能夠一次性解決多起性質相同的執行亂象,提升監督效率。”五華區檢察院分管民事檢察工作的副檢察長黃波克向《方圓》記者解釋,此案中5起案件的違法情形高度一致,采用類案監督模式,既避免了重復審查,也能推動法院批量整改,讓申請人的權益得到更高效的保障。
檢察建議發出后,法院迅速響應,一周內即函復采納全部建議,對5起案件裁定恢復執行,并根據檢察機關提供的線索,依法凍結了千鶴幼兒園借用的收費賬戶。然而,新的問題隨之而來:千鶴幼兒園借用的收費賬戶還涉及其他幼兒園的資金,直接劃扣可能影響其他幼兒園的正常運營,且賬戶所在地位于異地,跨區域執行存在諸多不便。
“執行的目的不是‘一扣了之’,而是要實質性化解糾紛。”徐曉鳳意識到,單純依靠強制執行可能會導致園方經營困難,反而影響款項的足額支付,最終損害申請人的利益。為此,五華區檢察院主動牽頭,聯合該區法院、教育部門召開多方協調會,搭建溝通平臺。
協調會上,5名女幼師講述了她們兩年來的維權艱辛:有人因社保斷繳無法領取生育津貼,家庭陷入困境;有人休產假期間孩子不幸夭折,精神遭受重創,卻還要為工資奔波;有人為了維權,不得不放棄幼師職業,重新尋找工作……而千鶴幼兒園負責人也倒出了“苦水”:收購幼兒園后,原產權方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賬戶、資質等問題遲遲未解決,經營不順,壓力也很大。
“雙方的訴求看似對立,但核心訴求是一致的——老師希望拿到應得的報酬,園方希望維持正常運營。”徐曉鳳在調解中既向園方釋法說理,明確其拖欠工資、逃避執行的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也考慮到其實際經營困難,建議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履行義務。經過多次協商,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千鶴幼兒園按照債權比例,分期支付直至全部款項結清。若園方未按期支付,5名女幼師可申請恢復強制執行。
2025年5月,5名女幼師收到了第一筆執行款。截至2025年10月記者回訪時,園方已按時支付6期款項,無一期違約。
“雖然要分期才能拿完,但至少每個月都有盼頭了,多虧了檢察官的幫助。”王老師在電話回訪中說,如今她已重新入職一家幼兒園,生活逐漸回到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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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履職:為女性勞動者筑牢權益保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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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聯合該區教育、婦聯等部門共同開展了“護航她權益”的專項普法活動。(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這個案件的辦理讓我們意識到,民辦教育機構中女性教職工的權益保護,是一個需要重點長期關注、系統推進的領域。”五華區檢察院檢察長王蕾表示。她指出,這5名女幼師的遭遇并非孤例——在部分民營企業中,女職工因懷孕、生育而遭遇“變相辭退”“惡意調崗”的情況時有發生,即便勞動者最終勝訴,也常因財產隱匿、執行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判決難以兌現。
為從源頭預防糾紛、筑牢權益屏障,五華區檢察院以此案辦理為契機,聯合該區教育、婦聯等單位共同開展了“護航她權益”的專項普法活動。檢察官走進民辦幼兒園,結合真實案例,圍繞女性教職工最為關切的“三期”權益,系統講解關于平等就業、崗位保障、合同延續與解雇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定,并清晰指引維權路徑,幫助女性教職工提升依法維權的信心與能力。
專項普法活動現場,女性教職工的提問接連不斷,直指職場中的常見困境。
面對“面試時被詢問生育計劃”的困惑,檢察官明確指出這涉嫌就業性別歧視,并建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先行錄音取證,同時可通過婦聯、人社等渠道反映情況,檢察機關也將對涉及群體利益的情況開展監督。
針對“產假期間年終績效被扣發”的問題,檢察官強調,女性職工產假期間待遇受法律特殊保護,績效核算應依法依規,建議先通過工會協調,必要時可攜勞動合同、工資條、產假證明等材料,尋求工會、婦聯或檢察機關支持維權。
對于“因請假手續瑕疵被解聘,產后又被要求調崗”的疑慮,檢察官解釋,合法休假不因手續瑕疵而否定,崗位調整需協商一致,且應明確權責利,并書面確認,用人單位不得借此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
“以前碰到這些事不知道該怎么辦,現在清楚該怎么依法維權了。”一位參與普法活動的幼師表示。這些具體的問答,將法律條文轉化為切實可行的行動指南,讓權益保護從紙面走向現實。
活動雖已落幕,護航未有窮期。對于這5名女幼師而言,這場長達兩年的維權之路,迎來了光明的結局。而她們的故事,也促使更多女性教職工的權益得到保障。民事終本執行監督,就像一束穿透“執行僵局”的法律微光,既守護著生效判決的司法權威,也溫暖著每一位權益受損的當事人。
(文中涉案人員、機構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12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5名女幼師的討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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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唐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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