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此前規定,外國人可以通過設立注冊資本起碼500萬日元的公司獲得經營管理居留資格。日媒報道,截至2025年11月的兩年內,日本新成立4.4萬多家注冊資本為500萬日元、金額即為經營簽證門檻下限的公司中,約有7000家公司的代表人住址在中國境內,推測這些人或以該種方式移居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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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經新聞》指,日本入國管理局(IRA)認為,與其他國家相比,500萬日元以上的注冊資本要求過低,因此于2025年10月16日修訂相關條件,將注冊資本要求提高至3000萬日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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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熟悉外國公司專家稱:如果一家公司注冊資本為500萬日元,而其代表的居住地在中國,那么可以推斷,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有移民的意圖。更嚴格的規定阻止這種情況的發生,但很可能許多中國公民已經通過中介等途徑獲得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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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在2025年9月,即有關條件收緊前一個月,企業注冊數量達到單月最高值3,296家,而在新規出臺后的1個月,注冊數量則降至近兩年來的最低值97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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