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12月26日,大悟法院民二庭成功調解一起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糾紛,現場制作并送達民事調解書,在依法維護公積金管理部門合法權益的同時,有效紓解了當事人“斷供”的困境。
貸款逾期引糾紛
2021年5月,胡某以其所購房屋作抵押,向孝感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大悟辦事處申請貸款35萬元。公積金中心依約發放貸款后,胡某初期尚能正常還款。然而自2025年7月起,因家庭經濟困難,胡某開始出現逾期,截至2025年12月已累計逾期4期。期間,公積金中心多次催告無果,遂將胡某訴至法院,請求解除借款合同、清償全部本息并就抵押房屋行使優先受償權,同時要求胡某承擔案件律師費與訴訟費。
釋法明理促調解
庭審中,胡某對欠款事實無異議,但坦言當前經濟壓力較大,無力一次性清償全部債務,懇請先行補足逾期款項,后續仍按約定分期償還。承辦法官秉持“調解優先、案結事了”原則,主動搭建溝通橋梁,在原告代理人得到單位明確答復并同意調解后,立即組織雙方協商。
調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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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過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胡某釋明逾期違約責任及抵押房屋面臨處置的法律后果,引導其正視還款義務;另一方面與原告充分溝通,結合胡某實際困難爭取履行寬限。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解除案涉借款合同;胡某尚欠借款本金285906.84元及利息760.35元,自2026年1月起按月償還1998.85元,直至全部結清;案件相關費用由胡某承擔。
調解書當場送達,雙方當事人均表示認可。此次調解,以柔性方式妥善化解糾紛,將“斷供”風險轉化為有序履約,更守護了一個家庭的安居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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