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后,我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半年后他做的事讓我后悔
老張走的那天下午,天氣悶熱。我坐在醫院走廊的長椅上,看著護士推著病床經過,白布蓋住了他的臉。四十三年的婚姻,就這么結束了。
我沒哭。眼淚這種東西,在癌癥晚期那大半年里已經流干了。倒是兒子小宇哭得很兇,趴在我肩膀上抽泣。他三十五歲的人了,平時在律所做合伙人,西裝革履的,這會兒卻像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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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禮辦得簡單。老張生前就交代過,不要鋪張。來的人不多,幾個老同事,幾個牌友,還有小宇的妻子李晴帶著孫女來了。七歲的囡囡穿著白色的裙子,怯生生地叫我奶奶。我摸摸她的頭,什么也說不出來。
頭七過后,小宇找我談。他說媽,爸走了,你一個人住這么大的房子不方便,要不把房子過戶給我,你搬來跟我們一起住吧。我們給你收拾出最大的主臥,朝南的,采光好。
我沒立刻答應。這套房子是老張單位分的老房改,一百二十平,地段好。這些年房價漲了不少,中介說值五百多萬。但我想的不是錢,我想的是這房子里的每一寸地方都有老張的影子——他在陽臺上養的那盆君子蘭,客廳墻上他親手貼的墻紙,臥室里那張睡了二十年的床。
可我又想,人都走了,守著這些東西有什么意思呢。小宇是獨生子,房子遲早是他的。而且他們住的那套小兩居確實擠,囡囡都沒有自己的房間。
李晴也來勸我。她說媽,您別多想,我們是真心想照顧您。您看您血壓又高,萬一在家里出點什么事,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再說了,囡囡也需要您幫忙接送啊,我和小宇工作都忙。
我就這么被說動了。去公證處那天,小宇開車接我,一路上話不多。辦手續的時候,我握著筆,手有點抖。工作人員問我是否自愿,我說是。簽完字,小宇松了口氣,說媽,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孝敬您。
搬家那天下著小雨。我收拾了兩大箱衣服和一些老照片,其他的東西都留在了老房子里。小宇說先別急著處理,慢慢來。我看著空蕩蕩的房間,突然很想哭,但還是忍住了。
到了小宇家,主臥確實收拾得很干凈。李晴還買了新的床品,米白色的,說是專門挑的適合老人的顏色。我說好,挺好的。
頭兩個月還算和平。每天早上我送囡囡去學校,下午接她回來,給她輔導作業。李晴偶爾會說些不咸不淡的話,比如"媽,囡囡的字寫得怎么還是這么難看,您是不是沒盯著她練?"我聽了也不吭聲,反正她說什么都是對的。
晚飯一般是李晴做,她炒菜喜歡放辣椒,我吃不慣,但也不好說什么。有一次我說能不能少放點辣,她臉色就變了,說"媽,我們年輕人都吃這個口味,您要是吃不慣,我給您單獨煮點清淡的"。語氣里帶著不耐煩。小宇坐在旁邊玩手機,什么也不說。
我開始想念老房子了。想念那個可以隨便走動、隨便開電視、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地方。但房子已經不是我的了,我沒有資格想念。
轉折發生在第三個月。那天我去超市買菜,碰見了老鄰居王姨。她拉著我說,哎呀,你家老房子要賣啦?我看見中介帶人看房了。我愣住了,說不可能,小宇沒跟我說要賣。王姨說那可能是準備賣吧,我看那中介還挺專業的,量尺寸拍照片,忙活了一上午呢。
我回家問小宇,他說哦,是啊,我打算把老房子賣了,拿這筆錢換套大一點的學區房,對囡囡上學有好處。我說那怎么不跟我商量一下?他說媽,房子已經過戶給我了,這是我的財產,我有權處置啊。再說了,我也是為了這個家好。
他說得理直氣壯。我突然覺得很冷,明明是夏天。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陌生的床上,聽著隔壁傳來的電視聲,我開始懷疑自己當初的決定。老張臨終前拉著我的手說,別把自己作踐了。我當時不明白這話的意思,現在懂了。
第二天一早,我給老張的老同事孫叔打了電話。孫叔退休前是律師,我問他我現在還能要回房子嗎。他沉默了一會兒,說理論上可以走法律程序,主張受欺詐或者顯失公平,但舉證很難,而且要跟兒子對簿公堂,你想清楚了嗎?
我說我想清楚了。我不是要跟他鬧翻,我只是要一個說法,要一個尊重。
孫叔幫我聯系了他以前的同事,一個女律師,姓陳。陳律師見到我,先是很仔細地聽我講完整個過程,然后說實話講,您這個案子不太好打,但我們可以試試。關鍵是要證明您當時過戶是被脅迫或者被誤導的。
我說我有證據。我翻出手機,給她看我和李晴的聊天記錄。里面有李晴說的"媽,房子給小宇,我們才能安心照顧您"這樣的話。還有小宇說"您不過戶,我們怎么敢讓您搬過來住"的語音。
陳律師說這些可以用。她讓我先別聲張,安靜地收集更多證據。
接下來的一個月,我表現得很順從。李晴讓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小宇說什么我都點頭。但我心里有數,我在等。
機會來得比我想象的快。老房子掛牌一個月就有人出價五百四十萬,小宇很高興,說媽,這錢我拿來付新房首付,以后咱們住大房子。我說好啊,挺好的。
簽合同那天,陳律師幫我向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撤銷贈與。小宇接到法院傳票的時候,整個人都懵了。他給我打電話,聲音都在發抖,說媽,您這是干什么?
我說我只是想要一個公道。
官司打了三個月。法庭上,小宇請的律師說我是自愿過戶,證據確鑿。陳律師則出示了聊天記錄和幾個鄰居的證詞,證明我當時是在精神脆弱、被軟硬兼施的情況下做的決定。
最后法院判了。房子還給我,小宇要承擔訴訟費。
判決書下來那天,我坐在陳律師的辦公室里,看著窗外的天空。她問我,值得嗎?我說值得,至少我知道了有些東西不能輕易交出去,哪怕是給自己的兒子。
我搬回了老房子。一個人住,清凈。陽臺上的君子蘭居然還活著,開了一朵紅花。我給它澆水,突然就哭了。這是老張走后,我第一次真正哭出來。
小宇后來給我發過幾次信息,我都沒回。不是不想原諒他,是需要時間。李晴倒是干脆,直接把我微信刪了。囡囡有時候會偷偷給我打電話,叫我奶奶,問我什么時候去看她。我說等等,等奶奶想通了就去。
但我知道,有些東西碎了就是碎了,拼不回原來的樣子。老張說得對,別把自己作踐了。人活一輩子,到最后能依靠的,還是自己。
現在每天晚上,我會坐在老張以前坐的那張藤椅上,看看電視,喝喝茶。房子還是那個房子,但住的人已經不一樣了。我學會了保護自己,也學會了接受孤獨。
這大概就是老了以后,該有的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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