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凌晨,浙江寧波天一廣場上,兩名參與跨年的小伙在密集人群旁邊燃放“加特林”煙花引發爭議。記者從當地警方處獲悉,目前兩人均被行政拘留。
據報道,去年12月30日寧波公安曾發布提醒,在假期加強對天一廣場及周邊商圈的治安管理工作,嚴禁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其中包括煙花爆竹。另外,根據《寧波市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天一廣場所在的海曙區為限制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地區。如此看來,兩人的燃放行為已經違規。從現場環境來看,在密集人群區域燃放,天空滿是剛放飛的氫氣球,兩人卻故意對著氣球射出煙火,一旦引發爆炸和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跨年可以熱鬧但不能任性。燃放煙花爆竹一定要在指定區域,且把他人安危放在首位。絕不能為圖一時痛快,置安全于不顧。去年2月12日,在河南開封市尉氏縣,一枚煙花扎進一個10歲男孩后腦勺后爆炸,5天之后孩子沒有搶救過來,永遠地離開了世界,令人唏噓不已。
煙花燃放安全與煙花燃放政策并不矛盾,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將安全問題放在首位。近年來,多地根據當地實際,把對節日燃放煙花爆竹由全面禁止改為限制燃放,允許限時限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根植于傳統民間習俗,提升了節日氛圍。但必須承認的是,燃放煙花爆竹本身存在一定安全風險,如果燃放方式不正確,那么其危險系數就會大大增加,遭殃的不只是周圍人群,甚至傷及自身。
無視規則的“狂歡”,最終只會演變成害人害己的悲劇。熱鬧不能以危險為代價,遵守規定不是束縛,而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如今,不少小孩和年輕人對煙花爆竹存在“知識斷層”,相關安全教育應該加強重視。媒體和相關部門必須引導他們、立好規矩。如煙花爆竹不能被投入窨井當中;煙花爆竹燃放時不能夠指向人群;不能指向高樓的窗戶陽臺;以及不能在電線附近、易燃物等附近燃放。燃放的提示更仔細一些,安全的道理多說一些,很多悲劇就可以避免。
除了及時補齊安全意識,還要堅決杜絕超標煙花爆竹流入市場。類似“加特林”煙花,噴焰驚人,震天動地,其是否裝藥量超標要嚴查。還有一些“三無產品”,沒有合格的生產商、沒有合法的經銷商,它們流入市場就是一個嚴重的隱患,也會造成了消費者事后無處維權的尷尬。只有施行精細化治理,引導煙花爆竹產業轉型升級,才能把烘托節日氛圍的合規產品留下,把超標的“小炸彈”擋在市場之外。
“爆竹聲聲辭舊歲”“鞭炮齊鳴四海春”,這些膾炙人口的話,傳了一代又一代。千年傳承的傳統習俗飽含著華夏兒女深切的情感共鳴。有網友說,現在不少年輕人過節愿意花錢去上海迪士尼玩,最期待的就是看一場煙花表演,拍一張照片發在朋友圈。由此看來,假日期間,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如果有條件,由政府集中組織幾場大型的煙花秀表演也不失為一個好的辦法。
節日氛圍可以有,安全底線不能丟。實施基于國家安全標準的嚴格市場準入,對煙花爆竹的燃放做出更加精細的場域、時間區分,加強相關安全教育,才能在尊重傳統民間習俗和維護好社會公共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把傳統習俗引導至它們應有的現代模樣。
特約評論員 焦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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