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執行案例,其中“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聯動巧破局、促執行”的案例值得關注。
申請執行人余某等61人與滁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系列案件,滁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該公司向余某等61人支付勞動報酬共計116萬余元。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立案執行后,全面開展財產查控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困境。
執行法院轉變思路,了解到該公司主營業務系從事學校食堂供餐,對各學校的應收餐費是其重要的經營收益。瑯琊區法院立即啟動府院聯動機制,向滁州市教育體育局發出協助調查函。在市教育體育局的高效協助下,法院迅速鎖定被執行人的業務集中在定遠縣。執行干警火速奔赴定遠縣查明,被執行人所涉債權情況較為復雜且分布零散。對此,瑯琊區法院在定遠縣教育體育局協助下,與同被執行人有合作關系的25所學校代表召開會議,依法查實并凍結了應收餐費相關債權。會后,定遠縣教育體育局亦向相關學校同步警示被執行人失信行為將導致的合作風險。
在府院共同協作下,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主動聯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義務,將全部案款匯入法院賬戶。案款到賬后,瑯琊區法院及時發放,61名工人工資全部得到兌現。同時,執行法院也將被執行人債務履行情況及時通報定遠縣教育體育局,幫助其修復信用。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 歐鵬
審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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