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接到讀者反映,稱山西省新絳縣張莊村附近的汾河河道內存在非法采砂現象。本報于2023年12月27日、28日實地走訪發現,該河段確有挖掘機在河道內持續作業,涉嫌違反《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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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現場:30分鐘一次的瘋狂運輸
在張莊村汾河段,一輛挖掘機正在河道內采挖河沙,裝載至兩輛綠色貨車上。滿載后的貨車明顯超載,沿村間道路駛向張莊村西北側一處砂石篩選場地。現場河沙堆積成山,篩分設備持續運轉,形成完整的采、運、篩作業鏈。據觀察,運輸車輛約每30分鐘往返一次,作業頻率之高令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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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明禁:河道采砂破壞生態安全
《 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禁止在汾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非法采砂、取土、開礦等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該條例自2022年1月23日施行,旨在加強汾河流域生態保護和修復。此次發現的采砂活動位于河道管理范圍內,且未見任何公示許可信息。此類行為不僅威脅河道行洪安全,更可能對水生態系統造成不可逆的損害。
新絳縣河長制辦公室于2025年4月1日也發布了新河布字〔2025〕1號 《關于持續規范整治河道管理范圍內生產秩序的通告》的文件,文件內也明確了未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嚴禁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采石、取土的規定。
部門回應:執法權限與監管現實碰撞
12月29日,本報就此事詢問新絳縣龍興鎮人民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鎮政府"沒有行政執法權",河長制辦公室主要職責限于防汛巡查和日常協調,建議向水利主管部門反映問題。
在縣水利局,汾河水保站趙站長明確表示:"汾河河道內是不允許采取沙土的。"他介紹,汾河沿線實行巡河員制度,由鄉鎮組織日常巡查,水利局提供經費支持。但截至反映時,水利局尚未接到關于該河段非法采砂的正式報告。
立即行動:多部門聯合開展現場執法
在獲知提供的影像證據和具體位置后,趙站長高度重視,立即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共同處置。當日下午,聯合多部門執法隊伍趕赴汾河張莊村段進行現場核查與執法。目前,涉事機械設備合法性、運輸車輛超限運營等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深層反思:母親河的防護網為何失靈?
汾河作為山西母親河,其生態保護關乎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大局。盡管山西省持續強化全流域治理,《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也明確要求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但此次事件仍暴露出監管盲區:
為何形成完整產業鏈的非法采砂,未能通過巡河制度及時發現?
鄉鎮履職與部門監管如何實現有效銜接?
暢通公眾舉報渠道與提升基層巡查效能是否落實到位?
這些問題亟待相關部門給出答案。
保護汾河生態屏障,需要真正壓實屬地責任,完善群防群治機制,讓法律法規成為不可逾越的紅線。
本報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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