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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思美傳媒(002712)索賠案迎來新進展。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透露,其律師團隊代理的投資者訴思美傳媒、公司控股股東四川旅投、朱明虬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收到杭州中院傳票,該案將于2026年1月19日開庭審理。
2025年1月,思美傳媒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四川旅投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動人首創投資轉讓其持有的思美傳媒29.99%的股份給四川旅投。其間,朱明虬、首創投資與四川旅投三方簽署多份協議,但部分協議涉及業績補償事項未及時披露,直至2023年12月23日才進行補充披露。
除上述事項外,思美傳媒還曾因“蹭熱點”構成誤導性陳述,被浙江證監局作出行政處罰,由此引發部分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為由,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目前,該系列索賠案已有投資者勝訴判決。
根據已有信息,吳立駿律師表示,思美傳媒投資者索賠條件包括:(1)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買入并持有思美傳媒股票;(2)在2019年8月24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間買入思美傳媒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條件者,均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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