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屬陳先生告訴看看新聞記者,2024年3月23日,自己16歲的兒子被兩名少年捅傷,陳先生表示“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對方多么惡劣”,“自己兒子差點被‘兩個小偷’殺了,沒有承擔刑事責任,無法接受”。
![]()
2024 年 3 月 23 日凌晨,陳先生的兒子小陳和朋友在臺球室玩,當時15歲的吳某和孫某看到后出言挑釁,隨后將小陳球桌的球弄亂,之后摸小陳的頭并喊他的外號,小陳回罵后和吳某發生言語沖突,吳某準備拿球桿打小陳,見此情形小陳先向吳某頭部揮拳,后兩人發生扭打,孫某立即參與其中幫助吳某打小陳并向吳某喊“拿刀” ,吳某趁小陳與孫某扭打期間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多次捅向小陳,小陳倒地后吳某用腳踢小陳頭部兩腳后與孫某逃跑。
之后小陳被送醫,額頂部、上腹、左上臂、腰部均有傷口。經過鑒定,小陳椎體棘突骨折,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額頂部創口、肢體多發性創口,損傷程度均構成輕微傷。
2024年4月29日,響水縣公安局作出立案告知書,告知小陳被故意傷害案符合刑事立案條件,決定立案。
![]()
2024 年 8 月 8 日,響水縣公安局作出撤銷案件決定書,因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決定對吳某、孫某均處行政拘留十五日(不予執行)。
![]()
陳先生告訴記者,吳某、孫某兩人還有多次盜竊前科,但都因為未成年人的身份免于實質處罰。兩人甚至在捅傷小陳后繼續盜竊,他們的監護人也管不住, “說如果有刀,父親都要捅。”
更讓陳先生擔心的是,他們會將這種未成年人不被處罰的觀念傳播出去。“曾在短視頻平臺說自己未滿16歲就是天,富貴險中求”,“現在他們滿16了,就不敢為非作歹,但會做老大,帶一些未成年的小弟,繼續犯罪。”
2025年4月,陳先生以兒子的代理人身份,以侵犯健康權為由將吳某、孫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一并起訴的還有事發臺球室經營者。響水縣人民檢察院以支持起訴機關身份出庭參與訴訟。法院一審判決吳某孫某的父親連帶賠償各項損失合計 13859.7 元。該賠償費用可以先從吳某、孫某的財產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吳父、孫父支付;案發臺球俱樂部對上述判項中的2700余元承擔補充清償責任;陳先生不服提起上訴,目前二審開庭時間還未確定。
看看新聞記者: 陳敏佳
編輯: 錢浩明
責編: 吳依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