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5-12-26 10:36:22
信網12月26日訊 近日,福建才子服飾有限公司因違反消防安全規定,被莆田市荔城區消防救援大隊處以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福建才子服飾有限公司違反了《福建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為。莆田市荔城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福建省消防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對福建才子服飾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福建省消防條例》(2006年9月29日通過,2016年修訂),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了單位和個人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職責,要求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消防設施維護、火災隱患整改等義務,旨在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火災事故風險。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福建才子服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法定代表人為蔡宗美,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企業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西天尾鎮溪白村荔園工業區888號才子工業園。該公司由才子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持股,才子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30日,由蔡宗美擔任董事長。該公司創建于1983年,總部位于福建莆田,擁有兩大生產基地和5個工廠,采用自動化生產設備,年產能達1000多萬件(套)。(信網記者)
(來源:才子服飾官網)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