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去查?你讓受害者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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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擁有287萬粉絲的抖音主播王某強面對販毒、聚眾斗毆、故意傷害等多項犯罪前科的實名舉報時,竟輕描淡寫回應:“這是我的隱私,我不告訴你。”這句冷漠推諉,瞬間點燃公眾怒火——一個曾因販賣毒品被刑事拘留、強制戒毒兩年的人,如今在直播間唱歌賣貨、接受粉絲百萬打賞,卻拒絕對過往罪行作出任何交代。
事件源于一起600萬元打賞風波。一名國企女職工被曝用公司手機號注冊賬號,長期向該主播巨額打賞,后起訴舉報者侵犯名譽權卻被法院駁回。隨著調查深入,網友順藤摸瓜,挖出主播王某強的真實身份:吉林省樺甸市人,2004年因聚眾斗毆獲刑,2011年因故意傷害再入獄,2016年更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5日,并被強制隔離戒毒兩年;同年9月,又因涉嫌販賣毒品被刑事拘留——多項判決書、裁定書信息與王某強本人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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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鐵證,他既不否認,也不道歉,只以“隱私”為盾牌試圖搪塞。可問題在于:當一個人站在聚光燈下,靠人設收割流量與金錢,他的過去就不再是純粹的“私事”。尤其涉及毒品犯罪——這是國家法律明令嚴打、社會零容忍的重罪。根據《網絡主播行為規范》,涉毒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出直播。而他不僅活躍于平臺,還營造“草根勵志”形象,吸引大量中老年及青少年粉絲打賞,甚至有用戶為其豪擲數十萬元。
更令人憂心的是,平臺至今未對其賬號采取封禁措施。客服回應模糊稱“會審核”,卻無視其已被司法文書確認的販毒記錄。這種縱容,無異于向劣跡藝人遞出“復活通行證”。
公眾憤怒的,不只是他犯過罪,而是他毫無悔意;不是他想重新生活,而是他把直播間當成洗白工具,把粉絲的信任當作牟利籌碼。正如網友質問:“如果今天是個普通刑滿釋放人員找工作被拒,大家會同情;但當他拿著‘清白人設’賺快錢,卻隱瞞曾毒害社會的事實,這算什么?”
法律或許給了他改過的機會,但社會信任需要主動贏回,而非強行索要。一句“你自己去查”,暴露的不是底氣,而是對受害群體、對禁毒底線、對公眾知情權的徹底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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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律師呼吁平臺依據《網絡主播行為規范》第十七條,立即封禁其賬號,并將信息納入行業“警示名單”。畢竟,凈化網絡空間,不能靠網友扒檔案,而應靠制度亮紅燈。
(本文綜合自紅星新聞及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信息,所述犯罪記錄均源自已生效司法文書。文中觀點不代表司法認定,但強調公眾人物社會責任與平臺審核義務。珍愛生命,遠離毒品;凈化網絡,拒絕劣跡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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