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m Smith is misinterpreted and his influence overstated
經濟學最著名的著作,遠沒有你想象的那么革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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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經濟學人》
在經濟學史上,亞當·斯密的知名度僅次于卡爾·馬克思。正如達爾文之于生物學、牛頓之于物理學,斯密的思想似乎如此基礎,以至于人們常常無需注明出處。馬克思激發了全球范圍的社會主義革命;而斯密則啟發了自由主義革命——包括1980年代英美轉向自由市場經濟的浪潮。阿根廷自由意志主義總統哈維爾·米萊是斯密的忠實信徒;據說瑪格麗特·撒切爾曾把斯密最著名的著作放在她那同樣著名的手提包里。
2026年,這部名為《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簡稱《國富論》)的著作將迎來出版250周年。屆時人們會莊重地點點頭,提及這一紀念日,并聲稱自己讀過此書。然而,這本書的聲譽早已超越其實際內容——它所包含的真正原創思想,比許多人以為的要少;而其缺陷,又比當代推崇者愿意承認的要多。
柯科迪是蘇格蘭東海岸一座寧靜小鎮。除了一個名為“亞當·斯密巷”的小弄堂,這座小鎮幾乎已忘記斯密曾在此生活。當地的“亞當·斯密遺產中心”很少開放;而他撰寫《國富論》的故居,也早已不復存在。
柯科迪對斯密的低調態度,恰如其人性格。斯密生性靦腆,盡管喜歡與朋友共飲波爾多紅酒;他終身未婚;厭惡浮華——1746年因不滿牛津大學教學質量而主動放棄獎學金。他還以心不在焉著稱:一次陷入沉思,竟穿著睡袍走出了鎮子;還有一次,他用面包和黃油泡了一杯“茶”,嘗后宣稱這是他喝過的最難喝的茶。
但他無疑才華橫溢。三十出頭便成為格拉斯哥大學道德哲學教授。不久后,他認定做一名獨立學者能產生更大影響。1776年《國富論》出版后,讀者渴望更多作品,但斯密始終覺得未能寫出一部配得上它的續作。1790年臨終前,他下令焚毀所有未發表的手稿。
大眾普遍認為,斯密頌揚自利。維多利亞時代的藝術評論家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曾譏諷他是“半吊子、半傻的蘇格蘭人”,鼓吹讀者“憎恨你的上帝,藐視他的律法,覬覦鄰人的財物”。如今,許多人將斯密與1987年電影《華爾街》中的名言“貪婪是好的”(Greed is good)聯系在一起。否則,該如何理解斯密第二著名的那句引文呢?
“我們指望的晚餐,并非來自屠夫、釀酒師或面包師的仁慈,而是來自他們對自身利益的關切。”
許多人還相信,斯密基于結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持自由意志主義立場。簡言之:政府退場后,市場的“看不見的手”會帶來接近社會最優的結果——即便人人自私自利。米萊、里根和撒切爾都曾信奉這一理念。依據斯密最著名的那段話:
“他只盤算自己的利益,但在這樣做時,卻像在許多其他場合一樣,被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去促成一個并非他本意的目標。”
然而,以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Amartya Sen)為首的一批學者,多年來一直鼓勵人們更仔細地閱讀斯密的著作。一旦這么做,上述刻板印象便會消融。斯密的第一部重要著作《道德情操論》(1759年)開篇就明確反對“貪婪即善”的觀點:
“無論人被認為多么自私,其天性中顯然存在某些原則,使他關心他人的命運……即使他從中得不到任何東西,除了看到他人幸福所帶來的愉悅。”
在這本書中,斯密提出了“公正的旁觀者”(impartial spectator)概念,作為人類決策的模型。他強調,人并非僅憑自私沖動做決定,而是會征詢他人意見——有時是親友,有時則是內心的自己。“公正的旁觀者”是一種內在對話,一個評判我們行為的第三方。
這一概念揭示了“屠夫與面包師”引文的真實含義:交易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每一方都以對方能接受的方式提出條件——面包師說:“你難道不想嘗嘗我的面包嗎?”屠夫則說:“你難道不想嘗嘗我的羊肉嗎?”斯密指出,要想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就必須設身處地想象對方的需求。優秀的交易者“從不向他人訴說自己的需要,而只談對方的利益”。相反,兩個完全自私的行動者很難達成協議:
“沒人見過一只狗會與另一只狗公平而審慎地交換一根骨頭。也沒人見過一只動物通過姿態或自然叫聲向另一只表示:‘我愿意用這個換那個。’”
斯密對動物的判斷或許是錯的(畢竟柯科迪沒有黑猩猩),但更重要的是,他的論點幾乎與流行解讀完全相反。并非自私催生了肉、啤酒和面包的市場;恰恰是這些市場促使人們同時考慮自己與他人的利益。斯密呼應了當時蒙田、孟德斯鳩等人提出的“溫和商業”(doux commerce)理念——孟德斯鳩認為,市場使人文明化、舉止柔和,從而讓社會趨向和平。在資本主義下,人類不再如狗般爭斗。
而大眾對“看不見的手”的理解,更是嚴重偏離原意。斯密其實借用了莎士比亞《麥克白》中的短語——麥克白在謀殺班柯前,提到一只“血腥而無形的手”。在斯密全部著作中,“看不見的手”僅出現三次,且語境各不相同——從未用于指代價格機制。哈佛大學的艾瑪·羅斯柴爾德(Emma Rothschild)寫道:“斯密并不特別看重‘看不見的手’。”
可惜啊,斯密與《瓊斯法案》
事實上,斯密常常支持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他主張國家提供教育;支持對利率設定法律上限。今天,幾乎所有自由市場經濟學家都痛恨美國的《瓊斯法案》(Jones Act)——該法要求美國港口間的航運必須使用本國建造、擁有并主要由本國船員操作的船只。然而,斯密卻支持類似的英國《航海條例》(Navigation Acts)。
斯密承認市場的益處,但也看到其代價。以他著名的“制針工廠”為例:分工使工人生產的針數量遠超獨自作業。斯密認為,精于分工的國家將變得富裕。但他也擔憂,一生只重復幾個簡單動作的勞工,會變得“愚蠢無知到人類所能達到的極限”。斯密是否認為代價大于收益?這一點難以確定。
《國富論》問世時,所有人都認同這是一部“極其重要的著作”。但它是否足以讓斯密被稱為“經濟學之父”?或許言過其實,原因有三:斯密文風華麗卻晦澀;他犯過嚴重錯誤;而且他常被歸功于并非出自他手的思想。
先看這本書本身。書中充斥著冗長曲折的句子,遠不如米爾頓·弗里德曼的《自由選擇》或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那樣易讀。即便在1770年代,人們也覺得難啃——當時一篇書評就指出,該書“有時顯得過于啰嗦”。難怪連研究斯密的學者也承認,沒人能一口氣讀完整本書。
他文筆很差,犯了很多嚴重的錯誤,而且很多想法并非出自他之手。
其次,斯密有時在經濟學上犯錯——不僅限于支持《航海條例》。在《國富論》中,他主張“勞動價值論”(即商品價格由投入的勞動量決定,而非其效用)。這一理論誤導經濟學家數十年。沒有斯密,或許就沒有馬克思。
第三,斯密提出的經濟學核心思想,其實比人們想象的要少。他并未發明GDP(榮譽可能屬于1660年代的威廉·配第);他也不是第一個提倡自由貿易的人——法國經濟學家弗朗索瓦·魁奈(Fran?ois Quesnay)更早提出;他甚至不是第一個認識到分工好處的人——柏拉圖比他早了兩千年。
有人辯稱,《國富論》的革命性不在于個別觀點,而在于方法論。斯密常以他最愛的波爾多紅酒為例,將“經濟”視為一個具有規律性的系統。他雖未使用“均衡”一詞,卻顯然理解供需互動。政府干預會扭曲這一過程。這些見解固然有趣,但在18世紀晚期的歐洲已屬常見。
最后,他的學術誠信如何?斯密時代對剽竊的界定模糊,人們常含糊引用,或默認讀者知道某觀點的真正來源。有趣的是,斯密本人對自己的洞見極為珍視——1767年,他曾公開指責另一位蘇格蘭哲學家亞當·弗格森(Adam Ferguson)剽竊其思想。
這就頗具諷刺意味了:《國富論》中其實包含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的薩利姆·拉希德(Salim Rashid)委婉稱之為“未注明的借用”。例如,斯密未提及弗格森對分工下工人異化的分析;再如制針工廠的例子——斯密是否親眼見過?也許他旅行廣泛,確有可能。但有間接證據(包括制針工藝細節)表明,他很可能“借用”了法國《百科全書》中的描述。談及剽竊指控,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聳聳肩說:“這個問題恐怕永遠無法確證。”
因此,2026年不妨為《國富論》舉杯致意——但不必動用你酒窖里最好的那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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