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元豐電控主動撤回創業板IPO申請,距離公司過會已有一年多。臨近年尾,深交所對元豐電控及其IPO保薦代表人、簽字注會開出三張罰單,其中一名保代剛被聘為上市公司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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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
元豐電控IPO違規,毛利率走勢異于同行
12月19日,深交所對武漢元豐汽車電控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豐電控)發出監管函,對公司及三名責任人約見談話。
監管函顯示,元豐電控在IPO申請過程中,未說明與重要客戶之間存在的部分履約爭議事項,問詢回復與實際情況不符,對2020年返利未做會計處理的依據不充分,未披露收入確認相關內部控制不規范情形。
上述行為違反監管要求,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吳學軍、總經理童幸源、財務總監謝永明未能保證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對前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2022年6月,深交所受理了元豐電控的創業板IPO申請文件。2023年4月,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召開審議會議,公司首發申請成功過會,但遲遲未進入注冊流程。經歷一次更新提交財務資料后,2025年1月,公司和保薦機構主動撤回了發行上市申請。
招股書顯示,元豐電控是一家專門提供機動車輛主動安全系統解決方案的高新技術企業,主營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電子穩定控制系統(ESC),并已具備線控制動系統(YCHB)的研發及量產能力,產品廣泛應用于燃油汽車、新能源汽車及摩托車。
報告期(2020年至2022年)內,公司前五大客戶大多為整車廠商,包括上汽集團(600104.SH)、北汽集團、江淮集團(600418.SH)、東風集團,此外還有摩托車廠商錢江摩托(000913.SZ)、伊朗汽車零部件上市公司SPCO及其代理商。
深交所在一輪問詢中提出23項大問題,其中一條就是關于收入確認。深交所要求元豐電控說明收入確認政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差異情況及合理性、境內外收入確認時點的準確性等。
問詢回復顯示,保薦人、申報會計師了解、評價元豐電控與收入確認相關的內部控制的設計有效性,并對關鍵控制流程運行的有效性進行了測試,核查認為報告期內公司產品收入確認真實、準確。
一輪問詢回復還顯示,報告期內,元豐電控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利用員工個人賬戶代付員工獎金和無票費用、取得或轉讓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的行為,上述財務內控不規范行為已于公司股改前徹底清理完畢,不存在其他未在招股書中披露的財務內控不規范行為。保薦機構、律師及申報會計師核查后發表肯定意見。
申報材料顯示,2020年至2022年,元豐電控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0.51%、31.14%、27.64%。而據Choice金融終端數據,各期可比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均值分別為22.12%、20.93%、21.58%,與元豐電控存在一定差距,且變化走勢不同。
在深交所上市委審議會議上,監管主要問詢了元豐電控的債務問題、主營業務收入及成長性問題,最后一輪審核問詢還提到了歷史沿革問題。
淺見萬雄與元豐電控存在股權轉讓糾紛。相關裁判文書顯示,法院認定,元豐電控實控人吳學軍等代簽“淺見萬雄”簽名,在淺見萬雄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轉讓其持有的元豐零部件股權,且未向淺見萬雄支付股權轉讓款。據天眼查信息,2025年3月,元豐電控起訴淺見萬雄,案由為不當得利糾紛。
值得注意的是,吳學軍家族名下已有兩家上市公司。菲利華(300395.SZ)實控人吳學民是吳學軍的弟弟,芯海科技(688595.SH)實控人盧國建是吳學軍配偶盧國萍的弟弟。
中介機構執業人員一并被罰,一名保代剛被聘為上市公司董秘
申報材料顯示,元豐電控本次IPO申報的保薦人為銀河證券,審計機構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交所在對元豐電控發出監管函的同時,也對公司IPO項目保薦代表人袁志偉、王斌,以及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高虹、何華博約見談話。
深交所認為,保代、簽字注會在執業過程中未對發行人與其重要客戶之間存在的部分履約爭議事項、2020年返利會計處理事項、收入確認相關內部控制不規范情形予以充分關注并審慎核查,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此外,保代還存在部分函證和走訪程序瑕疵。
兩名保代中,袁志偉已經離開證券行業,2025年12月初被萬集科技(300552.SZ)聘為董事會秘書。據公司提供的簡歷,袁志偉2007年起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相關工作,曾先后就職于國信證券、東北證券、銀河證券,2025年8月起擔任萬集科技副總經理。袁志偉也是萬集科技IPO項目的保代之一。
王斌同樣是從東北證券跳槽到銀河證券。據證券業協會公示信息,王斌2020年11月登記為保代,曾保薦福星科技(000926.SZ)非公開發行項目、天通股份(600330.SH)非公開發行項目。
審計方面,注會高虹、何華博簽字的IPO在審項目有維琪科技(874747.NQ)北交所上市項目。據維琪科技公告,最近三年高虹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7份、新三板掛牌審計報告1份,何華博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4份、新三板掛牌審計報告1份。
據Choice金融終端數據,在2024年A股上市公司年度審計中,高虹為富安娜(002327.SZ)、海聯訊(300277.SZ)等5家公司簽字,何華博為匯潔股份(002763.SZ)等2家公司簽字。
值得注意的是,高虹、何華博還是海聯訊2023年的簽字注會,當年為公司出具了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但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海聯訊2020年至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中,部分電力信息化類業務的收入、成本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2024年8月,海聯訊進行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將涉及委托已出售的前子公司進行現場服務的業務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其中,2023年調減營業收入694萬元,占更正前營業收入的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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