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夜路邊
一輛車突然停下,司機開門就跑…
民警百米沖刺將其“打包”帶回
一查:二次酒駕!
蔣某的“小算盤”打得“叮當”響
“這么晚交警該下班了吧?”
安全永不“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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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晚,桂林市全州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輔警在桂林市文昌路設卡 開展酒駕夜查“鎖城”行動 。一輛小客車在接近檢查點時突然靠邊停車,駕駛人蔣某推開車門,轉身就跑!
民警反應迅速,通知警戒警力,在百米之內將其控制。執勤民警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涉嫌酒駕的駕駛人進行檢測,結果為3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在證據面前,蔣某承認:“喝了一點,以為這么晚、這么偏的路,交警應該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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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蔣某曾于2020年11月6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全州交警查處過。此次屬于再次酒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蔣某作出罰款18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同時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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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駕這是明知故犯!
背后的危害遠超你想象
具體會如何懲罰?一起來看!
01
二次酒駕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02
二次酒駕的時間間隔
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
“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果也許比你想象的更嚴重,除了要被罰款、拘留外,駕駛證還將被吊銷。飲酒、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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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酒駕沒有“一次性”,違法必留“案底”。一旦被查處,酒駕記錄將終生伴隨您的駕駛生涯。請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牢記“一次酒駕,終身記錄;二次酒駕,拘留吊銷”。
別讓杯中酒,變成眼中淚、案中卷。平安回家路,從清醒駕駛、平安駕駛開始。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廣西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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