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永平縣寶臺山國家森林公園,層林盡染間藏著別樣生機。漫步在全長約1.5公里的生態普法大道上,木蓮花、山茶花等珍稀苗木隨風搖曳,立牌上的科普知識與典型案例引人駐足。這處集生態修復與普法宣傳于一體的景觀,是永平縣盤活10余萬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的生動實踐。
近期,永平縣人民法院聯合縣人民檢察院、永平金光寺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在寶臺山國家森林公園核心入口區域共建生態普法大道。大道一側的普法立牌構思精巧,上半部分系統解讀滇藏玉蘭、木蓮花等本地珍稀植物的科學特性與保護價值,圖文并茂展現寶臺山生物多樣性魅力;下半部分則聚焦法院近年審理的典型案例,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毀林開墾、盜伐林木、非法采礦等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判決結果及生態損害后果一目了然。
“把審判案例與科普知識深度融合,不僅讓群眾清楚‘要保護什么’,還明白了‘為何保護’‘如何保護’。”永平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李俊平介紹,近年來該院秉持生態環境預防性、恢復性司法理念,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涉環境資源類犯罪,筑牢生態保護司法防線。
“我們不僅要讓生態破壞者在司法審判中承擔責任,還要推動賠償資金精準回流生態修復領域。”除普法廊道的建設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還用于樹木栽種、嫁接。該院主動延伸司法職能,積極踐行“取之于生態、用之于生態”,實現了受損生態的精準修復。
如今的普法大道已成為寶臺山的“生態課堂”——游客在觀光賞景中潛移默化學習生態保護法律法規,當地群眾在漫步休閑時直觀感受破壞生態的嚴重后果,生態司法實現從“審判懲戒”到“全民普法”的閉環延伸。
“生態保護既要靠司法利劍形成震懾,還要靠全民法治意識筑牢根基。”李俊平表示,下一步,該院將持續深化生態司法實踐,讓生態損害賠償資金真正成為修復綠水青山的“催化劑”,以法治力量守護寶臺山的生態底色。
記者 肖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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