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黃浦 發布通報稱,2025年12月11日10時30分許,來滬人員袁某(男,32歲)身著網上購得的快遞員工作服,在外灘江堤網絡直播時占用公共區域影響游客通行秩序,外灘風景區保安員對其開展勸阻時,袁某拒不配合管理,進行言語挑釁并煽動直播間觀眾“人肉”保安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目前,袁某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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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不容擾亂,公共規則不容觸碰。在公共場所,只有每個人自覺遵守規則和秩序,才能確保形成良好的秩序。
外灘景區是上海的城市地標,是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網紅主播在此進行網絡直播,占據觀景道這樣的公共區域,并引起游客圍觀,直接影響游客正常游覽和正常通行秩序。
景區保安對其進行勸阻,是保障景區公共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職責所在。
然而,網紅博主“幀十八”在上海外灘直播被保安勸阻后,不但不配合管理,反而進行言語挑釁,并煽動直播間觀眾“人肉”保安,發泄個人私憤。
這種喪心病狂的行為,已然觸犯法律紅線,違背了網絡主播應有的行為規范,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其網絡賬號也被平臺封禁,實屬咎由自取,也給其他網絡主播敲響警鐘。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游部在2022年聯合印發的《網絡主播行為規范》明確要求,網絡主播應當尊重個人隱私權、肖像權。網絡主播在提供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在影響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隱私等場所拍攝或播出”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有“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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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直播間不容胡言亂語,作為網紅主播更應當知道這一點。
我們常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同樣,流量越大,責任越大,網紅主播必須端正對流量的認識,做好遵守法律和恪守道德的表率。
但是,近年來,總有一些網絡主播線上線下肆無忌憚,囂張跋扈,甚至違法亂紀,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究其原因,主要是這些網絡主播走紅之后,就不自覺飄了,分不清東西南北,特別是頻頻受到文旅、商務、宣傳等地方黨政部門邀請出席官方活動,讓他們誤以為“擁粉自重”,以監督之名就能謀取到法外特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網紅再“紅”、流量再大也不能無法無天,網紅主播只要違法違規,等待他們的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接受國法制裁。
這也啟示我們的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在邀請網紅主播參加官方活動時,不能唯流量,還要追求正能量,不給那些不傳播正能量的網紅主播提供官方舞臺。
同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組織和平臺要加強網絡主播特別是網紅主播的日常教育培訓,提高網紅主播個人認知。
另外,打蛇打七寸,進一步完善違法違規主播賬號封禁處理的規范細則,細化網絡主播言行的治理標準,方便各大平臺及時對違法違規主播全網拉黑,徹底斬斷他們的網紅發財路,提高網絡主播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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