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5
濟南廣電·天下泉城客戶端12月23日訊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幼兒園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提供托育服務的保育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五項收費。其中,公辦幼兒園、普惠性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及各類幼兒園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幼兒園開設托班收取的保育費參照保教費管理。
《通知》要求,對幼兒園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建立各地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幼兒園本園收費兩張目錄清單,并加強收費公示,未在清單內或未經公示一律不得收費。
記者:明利
編輯:小也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