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偉東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偉東公司”)及14名共同投資人持續向多級相關部門信訪,舉報鄂爾多斯市順意和能源有限公司(下稱“順意和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高某飛涉嫌合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1.39億元。
截至目前,該案已立案數年,但因偵查進展緩慢、關鍵嫌疑人未被采取有效強制措施,不僅導致受害企業瀕臨破產,十余位投資人也深陷巨額債務困境。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間,高某飛以順意和公司名義,先后與偉東公司簽訂納林廟煤礦、東圪堵煤礦、川發煤礦三個項目的承包經營合同,以“提供合法有效煤礦承包權”為誘餌展開詐騙。
在東圪堵煤礦項目中,高某飛向偉東公司出示偽造的3000萬元承包費“收條”,謊稱已預付相關費用騙取信任,誘使對方簽訂合同并支付4000萬元承包費。后經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下稱“伊旗公安局”)調查及司法鑒定證實,該“收條”系虛假文件,收款人并未實際收到款項。
納林廟煤礦項目的詐騙手段更為隱蔽,高某飛刻意隱瞞順意和公司未按約定支付首筆承包費、未實際取得該煤礦承包經營權的核心事實,在收取偉東公司1650萬元承包費后,始終未安排其進場經營。
川發煤礦項目的涉案金額為最,高某飛將已轉讓給案外人的300畝煤礦承包權,虛構為“剩余200畝”作為擔保,與偉東公司簽訂200畝井田承包合同,騙取承包費8250萬元。偉東公司進場生產不足一年,便被原采礦權人阻攔,項目全面停工。
2023年7月,偉東公司發現被騙后向伊旗公安局報案,該局于當月26日正式立案偵查。然而近兩年來,案件偵查工作進展緩慢,甚至出現長期中斷的情況。
伊旗公安局在2023年底已基本查明高某飛偽造文件、隱瞞事實的詐騙核心事實,工作人員告知由于擔保不構成詐騙,案件遲遲未得到推進。2024年,該案偵查更是中斷長達半年,直至2025年4月巡視組介入督辦,才恢復偵查工作。期間,偉東公司曾提交關鍵證據,證實高某飛在與該公司簽約前,已將川發煤礦300畝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并收取9000萬元,但伊旗公安局未調取該合同,也未追查贓款去向。
值得關注的是,高某飛在立案后僅象征性退賠112萬元(不足涉案金額的2%),便在取保候審期間失聯。偉東公司多次申請對其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均被伊旗公安局拒絕。截至目前,高某飛名下房產、銀行賬戶等涉案財產未被查封凍結,存在明顯的轉移、隱匿贓款風險。
此次詐騙事件給偉東公司及共同投資人帶來了極大打擊。偉東公司自2018年成立以來,累計納稅2500余萬元,通過項目運營創造就業崗位,帶動本地就業。但受1.39億元資金被騙影響,公司項目全面停滯,目前已瀕臨破產。
14名共同投資人中,既包括3家關聯企業,也有11名自然人,其中不乏農戶。涉案資金中,不僅包含多名投資人的畢生積蓄,還有部分高息借款。詐騙事件發生后,部分投資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持續面臨債務追償壓力。
目前,偉東公司及共同投資人已多次向省、市多級部門信訪,要求對涉案人高某飛采取強制措施,防止其逃避法律打擊;查封凍結涉案財產,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推動相關部門積極推動處理事件,及時追回受騙財產,保障受害人權益。
案件的公正推進,不僅關乎1.39億元涉案資金的追償,更關乎偉東公司的生存與14名投資人的切身利益。受害方的合理訴求亟待回應,期待相關職能部門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核查涉案財產線索,切實推進退賠挽損工作。切實保障受害企業與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彰顯司法公正與權威,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與社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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