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文璇 欒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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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業”關乎“大民生”。近期,寧津縣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化解了一起長達三年,涉及1000余戶業主,拖欠137萬元物業費的糾紛案件。
讓業主過上“精致生活”,讓物業公司“勞有所獲”,實現了雙向共贏。
積怨三年成困局,訴諸調解止糾紛
寧津縣某小區共有業主1298戶,三年來僅有200戶業主正常繳納物業費,1000余戶業主拖欠物業費(137萬元)達三年之久,小區物業已經陷入“物業服務質量下降—業主繳納費用率低—敷衍了事各執一詞”的惡性循環。
2025年7月10日,寧津縣司法局通過摸排走訪了解到該糾紛案件,立即組建了由寧津縣人民調解委員會骨干、法學專家、物業糾紛調解委員組成的專項調解小組,并召開案件分析會,研究制定了“傾聽訴求—三方會談—協議達成”的三步調解方案,全力介入調解,化解糾紛。
調查走訪摸癥結,釋法明理解心結
7月12日以來,調解小組利用晚上業主在家時間,逐樓逐戶調研走訪,拉家常、聽心聲、聊訴求,并通過電話溝通、見面座談等方式向28名業主代表進行了深入走訪。調解小組也向物業公司負責人調取了物業繳費臺賬,并多次進行協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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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初期,雙方各執一詞、情緒激動。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未達到《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標準,具體表現在物業服務質量差,小區的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衛生打掃不及時,公共區域常有垃圾堆積,安保措施不到位,物業人員配備比低,業主在買房時開發商承諾的圖書館、健身房、停車棚沒有落實到位等。
物業則稱,自2023年6月物業公司服務業主以來,已經按照合同履行服務義務,是業主欠費違約導致運營資金匱乏,無法開展正常的維修養護工作。
7月22日晚,調解小組邀請36名業主代表在小區物業樓會議室進行專題座談交流。業主代表在座談會中先后列舉了18項具體問題,調解小組將這些問題逐項登記梳理,發現其中11項屬于物業公司日常維護責任,7項屬于開發商遺留問題。
7月26日,調解小組采用“三方會談+法律宣講”模式,召集物業公司、開發商、50名業主代表共同參與。
調解員伊國強首先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表示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明確否定了“完全拒繳”的合法性。同時,調解員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公司未履行維修義務同樣構成違約。
調解員以“水和魚”的關系比喻業主與物業的依存關系,只有業主按時繳納費用,物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才能形成良性循環,有效破解困局。
座談會的最后,調解員對業主提出的18項問題進行了逐項“銷號”,屬于物業公司日常維護責任的11項工作,要求物業公司在20天內全部整改完成;屬于開發商遺留問題的7項工作,要求開發商在30內全部整改完成。
公開監督破難題,面貌煥新迎笑顏
而后,調解小組將問題銷號清單在小區宣傳欄進行公示,并成立以業主代表、調委會成員、職能部門為主體的整改監督小組,確保各項問題全部整改到位。
8月22日,調解小組召集物業公司、開發商及所有業主在小區廣場召開以“清單銷號是標準、業主滿意是準則”的調解會議,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工作人員將40天的工作成果向全體業主做了報告。
這40天里,小區新增垃圾桶11處,更換垃圾桶23個,垃圾清運從之前的二天一次提高為一天一次,增加安保人員13名、保潔人員9名、監控攝像頭6處。此外,小區還新增圖書館1處、健身房1處、休息亭2處、停車棚4處。至此,18項問題全部“銷號”,贏得廣大業主的高度好評。
同時,物業公司表示因2023年、2024年物業服務不到位,物業費按照7折進行繳納,2025年已經整改到位,按照全額繳納。目前,小區720戶業主按照約定繳納物業費。
寧津縣積極探索基層治理新路徑,搭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扎實推進源頭治理工作機制,探索形成“情法融合、多元協同、疏堵并舉”的特色調解路徑,有效破解物業矛盾糾紛的堵點難題,繪就和諧社區新“楓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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