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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河南方城法院對一起校園火災事故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三名被告人因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獲刑。其中,班主任賈霞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被禁止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
這起發生于2024年1月19日的火災,奪走了13名小學生的生命,另有4人受傷。當公眾的目光聚焦于這起慘劇時,一個細節卻引發了不少人的疑問:為什么一名班主任會成為男生宿舍的宿管老師?而在網絡熱議中,許多聲音都在質疑:“這位班主任真的應該承擔如此重的責任嗎?”
角色混亂:當“班主任”遇上“宿管”
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賈霞不僅是硯山鋪英才學校小學三年級的班主任,還“入住小學三年級305男生宿舍兼任宿管老師”。這種身份疊加,在農村和基層學校并不罕見。
一位教師,白天要備課、上課、批改作業、管理班級,晚上還要負責幾十名學生的住宿安全。這種“全天候”工作模式,看似是對教師責任的延伸,實則暴露了教育資源分配不均、教師職責邊界模糊的深層問題。
體制漏洞:違規辦學下的生存現實
事故調查揭示了更多令人震驚的事實:這所學校長期違規辦學,未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辦學場所不符合要求;起火建筑消防設施形同虛設;宿舍住宿人數嚴重超標...
在這樣的環境中,教師的日常工作已經超出了教育范疇,變成了在安全隱患中走鋼絲。而更值得思考的是:為什么這樣的學校能夠長期存在?在事故發生前,監管去了哪里?
賠償已付,生命無價
據悉,事故發生后,學校與13名死亡小學生的近親屬簽訂了賠償協議,每名遇難學生獲賠130萬元,賠償款已于2024年1月支付完畢。法院也因此駁回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訟請求。
金錢可以計量,但生命無法衡量。13個家庭的破碎,13個未來的消失,這些損失遠非數字可以彌補。
基層教師的無聲吶喊
在自媒體上,為賈霞“鳴冤”的聲音背后,是對基層教師群體困境的共鳴。在許多地區,特別是農村和民辦學校,教師不僅要承擔教學任務,還要兼任保安、保潔、宿舍管理員等多種角色。他們往往在資源匱乏、條件簡陋的環境中,勉力支撐著教育的底線。
這起悲劇中,賈霞無疑有她的責任——作為直接管理者,她未能發現學生攜帶打火機入校,火災發生時未能有效組織學生疏散。但她的判決也讓我們不得不問:一個教師的責任邊界在哪里?當系統性的安全漏洞存在時,個體的責任該如何界定?
反思與改變:我們需要怎樣的校園安全?
這起慘痛的教訓應當引起全社會的深刻反思:
- 明確教師職責邊界:教師的首要職責是教育,不應無限承擔安全、后勤等非教學職責。
- 加強民辦學校監管:必須建立嚴格的準入和監督機制,確保所有學校都達到基本安全標準。
- 改善基層教育條件:加大對農村和基層學校的投入,改善硬件設施,配齊專業人員。
- 完善安全培訓體系:確保所有教職員工掌握基本的應急處理能力。
教育的本質是點燃生命,而非讓生命在隱患中消逝。這起悲劇不僅僅是三個人的罪與罰,更是對整個教育體系的拷問。
當我們討論“班主任是否冤枉”時,我們真正應該思考的是:如何構建一個讓教師專心教書、讓學生安全學習的教育環境?如何讓類似的悲劇不再重演?
愿逝者安息,愿生者警醒。在教育這條道路上,每一個環節都承載著生命的重量,我們無法承受任何一絲僥幸。
【本文基于公開司法信息撰寫,旨在引發對教育安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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