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朋友、熟人之間的借貸十分常見,然而,“借錢容易還錢難” 的情況也屢見不鮮。有些人借了錢后,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甚至直接消失不見。
網友咨詢:
朋友借我30萬說年底還,現在電話不接微信拉黑,去法院告他詐騙能讓他坐牢嗎?
遲夢菡律師解答:
借錢不還的行為不一定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判斷借錢不還是否構成詐騙罪,關鍵要看借款人是否具有 “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實施了 “欺騙行為”。借款人在借款時,通過虛構借款用途、偽造財產證明等方式,騙取他人信任從而獲得借款,或者在借款后故意隱匿財產、轉移資金、更換聯系方式逃避還款,這種行為就很可能構成詐騙罪。如果借款人只是因為客觀原因,如生意失敗、失業等導致暫時無法償還借款,并沒有逃避債務的故意,且在借款時沒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這種情況通常屬于民間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即便借款人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若其惡意拖欠借款,經過法院判決后仍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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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夢菡律師補充: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詐騙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遲夢菡律師
北京廣吉(青島)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秉持“專業高效,盡責至善”的理念,擅長婚姻家庭、刑事辯護、勞動爭議及法律顧問。用心傾聽,用法律為您排憂解難,做您身邊可信賴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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