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樹是城市生態的“守護者”,更是受法律嚴格保護的公共財產。12月19日,墨脫縣城市管理局聯合交警部門快速處置一起機動車撞斷行道樹逃逸案,以零容忍態度守護城市綠化成果,彰顯法治力度與執法效率。損壞綠化設施![]()
(以上為肇事者車輛損壞行道樹且逃逸情況)
當日清晨8時18分,墨脫縣城市管理局巡查人員在白瑪崗路開展日常巡檢時發現,人行道上一株冠幅12厘米的廣玉蘭被車輛撞斷,斷裂的枝干橫亙路面,既破壞了道路綠化景觀的完整性,也給過往行人、非機動車通行帶來安全隱患。由于肇事車輛已逃離現場,巡查人員第一時間通過拍照、錄像固定現場影像證據,詳細記錄樹木受損部位、程度等情況,并即刻向交警部門報案請求協查,依托城市道路監控網絡,逐段調取沿線監控視頻,細致排查車輛通行軌跡,精準鎖定肇事時段可疑車輛。經過6小時的連續奮戰與縝密偵查,于當日14時30分成功鎖定肇事白色車輛及駕駛人。執法人員隨即依法制作《現場勘查筆錄》,明確肇事責任與樹木損失情況。
本案處置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依據《林芝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要求,因交通事故損壞城市綠化的,肇事者必須及時報告并按規定賠償損失,同時該辦法明確,破壞城市綠化成果還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結合項目財評確定的單株廣玉蘭價值3356.34元,執法人員向駕駛人當面釋法明理,詳細告知其肇事逃逸行為的違法性及潛在法律后果。
最終,駕駛人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當場全額繳納賠償款,該筆款項已依法上繳國庫,切實維護了公共財產權益。
駕車出行務必謹慎觀察路況,主動避讓道路兩側綠化設施與公共財物。城市綠化是生態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行道樹等公共綠化資產受法律嚴格保護,若不慎造成公共設施損壞,應立即停車報警、主動配合處理,切勿心存僥幸選擇逃逸。
審 核:張 達
初 審:孔 垂 義
曾 樟 煒
來 源:墨脫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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