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報記者 陳雨禾
"防范征信修復陷阱"一直是各個金融機構反詐宣傳的一大重點。
究其原因,征信記錄作為個人或企業在信用機構管理下的信用活動記錄,如果出現問題,將會對工作和生活產生重要影響。因此,部分不法分子常常以可以幫助"修復征信"為由,利用受害人急于清除不良記錄的心理實施詐騙。
不同于以往的各路"李鬼"的騙局套路,如今,真正的"信用修復"機會已經到來!
適用對象、適用時間和適用金額
2025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有關安排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相關政策問答,指出為積極應對新冠疫情后續影響,支持信用受損但積極還款的個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經濟持續回升向好,決定實施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
簡單來說,就是針對符合最新政策條件的個人逾期信息,央行征信系統(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將作不予展示處理。
具體來看,在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實施后,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在個人信用報告中的"還款狀態"和"逾期金額"兩個數據項將會予以調整。其中,"還款狀態"將由逾期標識調整為正常標識,"逾期金額"將由1萬元以下的"非0"數值調整為"0";相應調整將在個人信用報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貸交易信息明細"模塊予以同步體現。
那么,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具體條件有哪些呢?第一,適用對象限定于個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即央行征信系統)中展示的信貸逾期信息;第二,適用時間區間要求逾期信息產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第三,適用金額為單筆逾期金額不超過1萬元;第四,適用前提是個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符合上述條件的逾期信息,將作不予展示處理。
具體到逾期信息的展示變化時間,央行介紹稱,個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關逾期信息;個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間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關逾期信息。
對于此次政策的背景,在12月22日央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央行副行長鄒瀾介紹稱,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系統中的個人逾期信息自還清欠款算起要保存五年。受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一些個人財務狀況發生了難以預料的變化,未能按原借款合同約定時間償還貸款。雖然誠實守信、竭盡所能,事后已全額償還了債務,但信用報告仍然需要按規定展示歷史逾期記錄,個人在獲得新的貸款支持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的影響。為了更準確地反映個人真實信用狀況,幫助已還款的逾期人群加快重塑個人信用,央行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
之所以相關政策標準和條件如此設定,鄒瀾表示,主要出于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政策不區分貸款機構、貸款類型,不設置申請程序和復雜的條件,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地為在規定日期前履行還款義務的個人提供信用重建的機會;另一方面,政策對逾期時間和逾期金額做了規定,在精準支持小額逾期、誠信還款人群信用重建的同時,保留對尚未按期還款或大額逾期人群的信用約束,堅守履約守信的底線,保證征信系統的嚴肅性和約束力。
金融投資報記者注意到,相關政策出臺后,預計將在三個層面發揮積極作用。在個人層面,政策為曾經失信的個人提供容錯糾正的機會,有助于社會公眾有效改善信用狀況,激發微觀主體活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內生動力;在金融機構層面,政策有助于金融機構更加精準地識別個人信用狀況,進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務質效;在經濟社會層面,政策有利于強化個人在后續經濟活動中的履約守信意識,有效發揮征信系統"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基礎性作用,積極構建崇信向善的誠信社會。
這些政策細節仍需特別注意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部分不法分子的騙局中,通常會通過各種手段套取被害人信息,并嘗試索要金錢報酬等,如收取高額費用后跑路、征信培訓/加盟詐騙、騙取個人敏感信息等套路讓人防不勝防。為此,各路金融機構也在持續進行反詐宣傳,強調征信領域不存在"修復""洗白"等說法,凡是聲稱合法的、收費的"征信修復"都是騙局,任何人都無權隨意刪除、修改征信記錄。
如今真正的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實行"免申即享",個人無需申請和操作,也無需提交證明材料,而是由央行征信系統對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進行自動識別和統一處理。
對此,在央行22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長任詠梅強調稱,本次發布實施的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完全免費、免申即享,個人無需申請操作,更無需委托第三方處理,任何以該政策名義索要錢財、索取信息的行為都是詐騙行為,社會公眾要切實提高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如果發現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大家可以向央行反映,或者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此外,還有部分不法中介機構打著"債務重組"等旗號,誘導消費者"借新還舊"或者申請高息過橋墊資。對于逾期債務尚未結清的個人,對此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因此落入債務陷阱。
同時,需要提示的是,雖然本次政策設置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3個月寬限期,但該政策是對符合條件的征信信息的一次性特殊處理,只適用于2025年底前產生的逾期信息,2026年新產生的逾期信息不包括在內。因此,大家也需要根據自身債務承受能力合理控制負債水平,避免過度透支或多頭借貸,及時足額償還債務,注意積累良好的信用記錄。
此外,如果個人發現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在上述規定時間后仍在展示的,可以通過央行征信中心(以下簡稱"征信中心")400客服熱線或各地征信服務窗口向征信中心提出處理申請。征信中心受理后,應按照法律法規和《通知》要求,在30天內妥善完成核查處理。
具體來看,若大家在政策實施期間需要了解自身信用狀況和政策適用情況,可以優先通過快捷、簡便的線上渠道獲取本人信用報告,如金融機構網上銀行、手機銀行APP、銀聯云閃付APP、央行征信中心官網等;若對信用報告中的逾期信息是否適用政策存在疑問,可聯系貸款機構進行咨詢,確認逾期詳情以及是否符合政策條件,貸款機構將會給予信息確認和解答指導;經過上述程序,如果仍對自己逾期信息的政策適用情況仍然存有疑問,一定要認準正規官方渠道予以解決,謹防上當受騙、蒙受損失,可以通過貸款機構,或者通過央行征信服務窗口、征信中心咨詢熱線4008108866反映具體情況,相關問題將會得到快速定位和妥善處理。
其他事項也要引起高度重視
除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外,央行在《通知》中也提及了一些其他事項。
一方面,自《通知》發布之日起,《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外匯局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第十四項不再適用。
查看此前資料,該項內容涉及"切實保障公眾征信相關權益",指出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接入機構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詢服務,引導公眾通過互聯網、自助查詢機進行征信查詢。要合理調整逾期信用記錄報送,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另一方面,《通知》強調,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個人信息主體可以在每年兩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免費查詢本人信用報告的基礎上,額外免費查詢本人信用報告兩次。
對此,任詠梅解釋稱,《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個人可以每年2次免費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考慮到大家在政策實施后的信用報告查詢需求,央行在2026年上半年,為每人額外增加2次免費查詢的機會。如有需要,大家可以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渠道獲取自己的信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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