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商場防盜的常規操作,而是涉嫌違法的系統性監控。當優衣庫員工用手機對準顧客的背影,當企業微信群流傳著被紅框標記的"可疑人員"照片,這些看似"防盜"的行為,正在觸碰法律的紅線。多位律師指出,這種行為已構成對消費者人格尊嚴的多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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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從監控到偷拍的質變
根據《民法典》第1034條,隱私權包含"私人生活安寧"不受侵擾。優衣庫前員工提供的證據顯示,拍攝行為包括用手機低角度抓拍顧客背影、近距離截取監控正臉等。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杜潔律師指出,即使發生在公共區域,這種針對性跟蹤拍攝已超出合理安防范圍。更嚴重的是,拍攝內容在數百人的企業微信群中傳播,內部稱為"發信",使消費者在不知情情況下成為"11號"(內部對小偷的稱謂)。
個人信息:被共享的面孔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44條明確規定,個人對其信息享有知情權和決定權。河南通參律師事務所劉鵬舉律師分析,優衣庫收集的可識別面部特征、購物軌跡等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便進行存儲、共享,已構成違法。記者獲取的內部資料顯示,被拍攝者包括處理過防盜扣的普通顧客,甚至有員工坦言"看到戴口罩的人第一反應是拍下來"。這種基于主觀判斷的信息采集,完全剝奪了消費者的法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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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嚴:有罪推定的傷害
法律界特別關注的是"系統性標簽化"問題。當管理層面要求"每天至少上報一個可疑案例",當安保人員對特定消費者全程尾隨,這已從防盜異化為"有罪推定"。劉鵬舉律師強調,將背包、戴口罩等正常行為等同于盜竊嫌疑,本質上是對人格尊嚴的貶損。消費者反映的"走到哪都被盯梢"的經歷,正是這種侵權最直觀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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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日本優衣庫2019年試衣間偷拍案最終賠償受害者330萬日元(約合16萬元人民幣)的判例,當前曝光的侵權行為情節更為嚴重。法律人士提醒,商家有權安裝監控,但必須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且絕不能將影像用于超出安防目的的共享傳播。當防盜變成對消費者的"狩獵游戲",法律必將亮出紅牌。
目前優衣庫尚未回應,但消費者的憤怒不會沉默。在隱私保護意識覺醒的今天,任何企業若將顧客視為"假想敵",終將付出比商品失竊更慘痛的代價。真正的商業智慧,永遠建立在尊重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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