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事件敲響警鐘:該把全國的博物館(院)領導和專家查一遍了!
原創 李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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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攤上大事兒了。
66年前,一個大收藏家族把祖傳的137件國寶級古畫捐給了南京博物院。
去年,畫家仇英的《江南春》竟然出現在北京某藝術拍賣現場,起拍價8800萬。
捐畫者的后人懵了:我家捐給國家的文物,怎么成了商品?
后人想去南京博物院看看,看看這137件藏品還在不在。
南京博物院理直氣壯:必須66年前的捐贈者本人來看才行。
笑話,難道得去地府請祖先來現場辦理嗎?
捐畫者的后人一怒,把南京博物院給告了。
最終,拿著法院強制執行文書去博物院查看當年那批捐贈:137件少了5件,除了正在拍賣的那幅,另外4件宋朝、明朝的古畫也沒了。
事情很復雜,網上很詳細。
我這里就不再詳細敘述,大家可以上網瀏覽。
我想說的是,南京博物院事件,只是掀開了冰山一角,應該把全國的博物館(院)領導和專家都查一遍,看看還有沒有頭頂領導、專家光環的“文物販子”、監守自盜的罪人。
舉一個例子:
2006年,央視《國寶檔案》分兩集介紹上海文物收藏家衛夢強收藏的一套三組36扇清代大屏風,引起了新蔡明清兩代教育大家宋族法后人的注意:這不是我們老祖宗給我們留下的寶物嗎?
宋家后人報警,河南省駐馬店新蔡縣文管人員監守自盜的案情,終于真相大白。
36扇屏風原屬新蔡縣城關鎮宋氏祠堂所有,1958年被原縣文化館收集并館藏。
2003年1月24日、2003年3月1日,新蔡縣文物保護管理所以該文物嚴重損毀為由,先后兩次以書面形式向原縣文化局黨組請示把該文物做損毀處理。
當年3月7日,時任縣文化局局長張某在未調查該文物是否損毀的情況下,簽字同意。
2003年3月28日,縣文物保護管理所所長葉佳音以8萬元價格將文物出售,所得贓款為縣文化局購買車輛。
后來,該文物被轉賣給山西人。
衛先生以360萬元從山西人手中購買,有人給衛先生報價2億元,衛沒有出售。
2015年,駐馬店檢察院經過不懈努力,衛先生將36扇屏風捐了出來。
從館藏文物,到損毀出售給文物販子,最后被上海收藏家衛先生高價收購......這就是大家熟悉的南京博物館的套路!
再看一個案例:
蕭元任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館長期間,用自己臨摹的假畫,調包了143幅張大千、齊白石等名家真跡,賣了3000多萬,還有7000萬的藏品沒來得及出手。
離譜的是,他手握畫庫全套鑰匙,作案近10年才被發現。
2014年5月,蕭元在廣州被逮捕。
2016年12月,蕭元在案件審理階段病亡。
絕了,絕了!
從南京博物院到新蔡縣文管所,再到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館藏文物頻頻遭“內鬼”黑手,都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套路。
所以,可否再全國范圍內來一次大清查,把博物館(院)領導和專家統統查一遍,看看究竟有多少“館中碩鼠”?
我們習慣于“舉一反三”。
大清查,也是“舉一反三”。
《論語·述而》曰:“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就是從一件事情類推而知道其他許多事情。
就南博事件而言,舉一反三起碼就要學會“舉個別反一般”,做到“他人交學費,自己受教育”;學會“舉偶然反必然”,做到遏制量變控制質變;學會“舉小反大”,做到見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文物是國家文脈,光靠從業者良心沒一點用,必須用鐵規把監管鎖死!
如何徹底杜絕“館中碩鼠”,留言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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