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打贏官司后都會松一口氣,覺得拿到勝訴裁決就等于拿到了錢,只需提交立案申請,之后靜靜等待回款即可。可現實往往事與愿違,不少申請人最后等來的不是回款通知,而是執行程序終結(簡稱“終本”)的消息。
其實,強制執行從來不是“提交申請就萬事大吉”的被動等待過程,而是需要申請人主動參與、精準發力的維權環節。不少申請人因為踩了認知誤區,白白錯失了回款機會。今天就來梳理強制執行中的常見問題,分享分階段的正確操作指南,幫大家高效推進維權進程。
先避坑:這3個認知誤區,很多人都踩過
誤區一:被動等待法官通知。不少申請人提交執行申請后,就完全把主動權交給法官,覺得“法官會處理好一切”。聽到法官說“等著吧,有消息聯系你”,就真的安心等待,殊不知長時間的被動等待,很可能讓被執行人有機會轉移財產,最后等來的還是終本通知。
誤區二:輕易相信被執行人的承諾。面對被執行人“先解封賬戶,下個月就還款”的說法,有些申請人出于“盡快回款”的心理,不假思索就同意了。可往往賬戶解封后,被執行人會立刻轉移賬戶內的資金,等到申請人反應過來,早已找不到回款的希望,徹底落入騙局。
誤區三:害怕與執行程序對抗。當執行員告知“被執行人名下無財產,要終本”時,很多申請人會瞬間慌了神,不敢提出任何合理要求,比如申請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費、發布懸賞公告等。殊不知這些合法權利,正是推動執行進程的重要助力,輕易放棄只會讓維權更艱難。
劃重點:強制執行3階段正確操作指南 第一階段:執行立案前,做好充分準備
立案前的準備工作,直接影響后續執行效率。首先要主動了解被執行人的相關情況,比如是否有其他訴訟糾紛、是否存在對外債權、當前居住地址、工作單位、日常活動區域,以及可能擁有的財產線索(如房產、車輛、存款、理財、公積金等)。這些信息越詳細,后續執行越有針對性。
如果調查后發現,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可執行財產,且之前已有多次被執行記錄,不妨主動嘗試與對方協商分期還款。合理的協商方案,既能減少雙方的時間成本,也能為自己爭取更穩妥的回款保障,避免陷入“執行無果”的僵局。
第二階段:提交立案后,主動對接核心信息
提交執行申請后,最關鍵的是主動與執行法官對接。雖然執行法官日常工作繁忙,電話難打通、人難找到,但這并不意味著要放棄溝通。只有主動對接,才能及時掌握案件進展的一手信息,做出準確判斷。
對接過程中,要主動要求查看《網絡查詢財產反饋表》,通過這份表格,清晰了解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賬戶、保險、公積金、婚姻狀況等關鍵信息,明確后續執行的方向。同時,要及時提交相關申請,比如發布懸賞公告、申請限制高消費,這些申請操作相對簡單,卻能對被執行人形成有效約束;即使是難度較大的司法拘留、罰款申請,也可以積極提出,只要符合條件,就有推動執行的可能。
第三階段:終本后,不放棄追蹤,守住回款希望
需要明確的是,終本并不等于“維權結束”,只是暫時因為沒有找到可執行財產,暫停當前執行程序,只要后續找到新的財產線索,就能申請恢復執行。
終本后,首先要牢記各類財產的續封期限:銀行賬戶凍結期限為1年,車輛為2年,房產為3年。一定要在續封期限到期前,提前向法院提交續封申請,避免因查封到期導致財產被轉移。其次,要繼續與法官保持定期溝通,按照相關規定,終本后的5年內,執行員會每隔6個月通過網絡查控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主動溝通能及時了解查控結果。
此外,還可以借助懸賞公告施壓。有些被執行人并非真的沒有財產,只是心存僥幸,試圖逃避執行。將懸賞公告發布在被執行人經常活動的區域,既能發動群眾提供財產線索,也能對被執行人形成心理震懾,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最后提醒:強制執行,主動維權是關鍵
打贏官司只是維權的第一步,強制執行環節更需要申請人拿出主動作為的態度。避開認知誤區,在不同階段做好對應的準備工作,合理運用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在強制執行過程中遇到具體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專業法律人士,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方案。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幫大家理清執行思路,少走彎路,順利拿到屬于自己的合法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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