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醫療保障局通報醫療機構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
一、西安碑林慈愛醫院低標準入院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5年9月8日,接群眾舉報,碑林區醫療保障局對西安碑林慈愛醫院該院進行實地檢查,經查發現西安碑林慈愛醫院存在超標準收費、串換收費、低標準入院、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重復收費、將不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納入醫保基金結算等問題,共涉及違規金額44371.86元。
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陜西省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二十八條、《西安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服務協議文本》第七十三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第七十九條,擬對該院作出如下處理:1.對該院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進行約談、通報批評;2.針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3.相關醫務人員納入記分管理,記6分;4.責令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金額44371.86元,并處1倍罰款。
二、西安市雁塔區圣立康仁仁醫院涉嫌血透領域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5年6月,根據陜西省醫保局《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指定任務書(002號)》線索,反映西安市雁塔區圣立康仁仁醫院存在血透領域進銷存不符、處方超量、不合理收費、串換收費,涉嫌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問題。雁塔區醫保局組成專項核查組對該醫院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發現存在碳酸司維拉姆片進銷存與HIS系統記錄不符、碳酸鈣D3片違反《處方管理辦法》《長期處方管理規范》超量開藥、15臺超期的TQS-88型號透析機、使用無對應功能的透析機按“血液透析濾過”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
依據《西安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服務協議文本》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對圣立康仁仁醫院作出協議處理:1.約談單位負責人;2.追回違規費用170293元;3.限期5個工作日內整改;4.按違規費用10%扣除違約金17029元。雁塔區醫保局對圣立康仁仁醫院依規進行行政處罰:對其超量開藥、串換服務設施的違法事實,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四項,處違規基金支出69200元1.5倍的罰款103800元,并將處罰結果在信用平臺進行公示,同時相關線索移交公安雁塔分局。
三、西安市閻良鐵路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根據投訴舉報工作要求,閻良區醫保局于3月14日配合市基金中心對西安市閻良鐵路醫院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發現疑似違規問題。3月18日閻良區醫保局對疑似問題進一步核查。經核查發現疑似問題屬實,該院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超醫保范圍收費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金額733907.17元。扣除自查自糾上繳部分463105.10元,本次案件涉及違規費用270802.07元。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陜西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責令退回違規醫保基金270802.07元,罰款金額324962.48元。
四、西安市閻良區振興衛生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閻良區醫保局于2025年7月2日對該單位進行行政檢查時,發現該院存在重復收費、過度檢查、超標準收費等問題,涉及違法違規金額1863.00元;對該單位門診數據進行核查時,查明存在無指征同時開展C-反應蛋白測定、超敏C反應蛋白測定情況,屬于過度檢查,涉及違法違規金額12844.00元,以上合計總金額14707.00元。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陜西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細則〉的通知》(陜醫保發〔2025〕11號)第十二條第六款的規定,責令退回醫保基金14707.00元,罰款17648.40元。
五、西安臨潼李健強內科診所協助他人虛假就醫、套取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案
2025年5月,根據西安市公安局臨潼分局車站派出所移交線索,臨潼區醫療保障局對該診所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發現西安臨潼李健強內科診所存在協助他人虛假就醫、套取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存在未按協議要求留存相關憑證票據,超標準收費,進銷存不符,處方不規范,醫療設備違規使用,藥品進銷存信息不全、藥品治療項目價格混亂、出入庫信息不符,并疑似超經營范圍診療等違規問題。共涉及違規金額16453.36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及《西安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對西安臨潼李健強內科診所做出以下處理:1、責令退回套取的醫保基金8748.00元;2、處以3.5倍罰款30618.00元;3、追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7705.36元;4、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5、通報批評;6、將其套取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的案件材料及線索信息移送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處理;7、將處方不規范、醫療設備違規使用、藥品價格混亂、出入庫信息不符等問題移送衛健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8、發現西安臨潼李健強內科診所存在伙同他人利用醫保卡套現返利行為,已移交區紀委調查處理。
六、周至豐融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根據群眾舉報,西安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對周至豐融醫院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發現周至豐融醫院存在減免患者預交費用誘導患者住院、虛開費用單據的情況。按照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原則,將檢查證據資料移交周至縣醫療保障局。
依據《西安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服務協議文本(2025版)》第七十二條第十一款和第七十三條第三款、第五款、第八款及《陜西省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周至縣醫療保障局作出以下處理決定:1、暫停周至豐融醫院醫保費用結算3個月;2、追回違規醫保費用202876.61元,并按違規費用的10%收取違約金20287.661元;3、對該院趙紅軍醫師醫保支付資格記3分。
來源:西安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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