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區某小區的午后陽光,本該是27歲女孩王紫雅創作靈感的來源,卻成了她生命的葬禮,她這一生就這樣在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一天劃上了一個殘缺又充滿血淚的句號。
誰能想到,一個素未謀面的同小區住戶梁某瀅,會帶著一把刀,把一個小姑娘給殘忍殺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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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心中窒息的是,王紫雅的母親出門不過十幾分鐘,回家時看到的,是女兒被白布覆蓋的冰冷軀體,只露出那只她曾無數次牽過的纖細的手。
這短短十幾分鐘,成了一位母親余生都無法愈合的傷口。
而慘劇的開端,荒唐得讓人難以接受。
殺人梁某瀅毫無緣由地在王紫雅家門口持續敲門、吐口水,用低俗的騷擾打破他人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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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王紫雅通過微信給母親發消息吐槽門外的噪音時,誰也沒料到這會是她最后的求救信號。
母親緊急聯系物業,保安黃某乾趕到現場,可面對保安的勸離,梁某瀅卻蠻橫反問“我站在這里犯法嗎?”。
一句質問就將她的蠻橫無理展現得淋漓盡致。
或許是以為有保安在就能平息事端,或許是想盡快結束這場惡心的騷擾,王紫雅打開了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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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一開,便是萬劫不復。
梁某瀅像發瘋著魔一樣沖進屋內,與王紫雅發生抓扯。
隨后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刀具,朝著王紫雅的頭面部、胸部等要害部位瘋狂捅刺十刀。
王紫雅在絕望中抓起門廳的陶瓷擺件反擊,可赤手空拳怎能敵過利刃?
65歲的保安上前制止,卻根本擋不住這場致命的襲擊。
最終,王紫雅就這樣倒在血泊中,而梁某瀅滿身是血地返回自己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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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自己母親的質問,她也只有冰冷的一句“我今天必須把她弄死,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這句毫無悔意的話,本應是鐵證如山的預謀殺人證據,可在后續的庭審中,卻被梁某瀅及其家人的一系列操作攪得烏煙瘴氣,甚至是顛倒黑白。
梁某瀅一方竟然拋出了“精神分裂癥,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和“正當防衛”兩大辯護借口,妄圖以此逃脫死刑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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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有某權威機構竟將“大學輟學”“在家摔東西”“敲門問租房”這些日常行為,當作判定梁某瀅患有精神分裂癥的依據,甚至聲稱她存在“幻聽”,在小區尋找“不存在的人”。
可王紫雅的代理律師臧梵清實地走訪后發現,那個所謂“不存在的人”真實存在,鑒定報告中的核心“幻覺”癥狀被當場證偽。
更可笑的是,鑒定人僅在案發后與梁某瀅接觸了兩個半小時,就得出了如此重大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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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律師追問“哪句話、哪個行為體現自知力缺失”時,專家只能含糊其辭地回答“綜合反映出”,這不就是在故意脫罪嗎?
再看梁某瀅在法庭上的表現,又哪里有半分精神病人的樣子呢?
她思維清晰、邏輯嚴密,能滔滔不絕地陳述幾十分鐘,甚至多次駁斥公訴人的提問,指責對方“不專業”“主觀猜測”,還熟練地提出“對方有誘導性發問”,這般對法律術語的熟悉程度,比普通人還要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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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偏偏口口聲聲稱自己是“正當防衛”,說王紫雅先動手。
一個帶著刀上門滋擾,沖進他人家中連捅十刀的人,也好意思談“正當防衛”?
這簡直是對法律的褻瀆,對逝者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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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憤怒的是梁某瀅父親的所作所為。
他不僅在庭審上為女兒找盡理由脫罪,還大言不慚地放狠話,聲稱自己“有權有勢”,嘲諷王女士只是個“單身婦女”,根本斗不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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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發前,他辯稱女兒帶刀是為了“防身”,可既然是“防身”,為何不針對當時在場的保安?
為何非要沖進王紫雅家中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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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說女兒長期受精神問題困擾,可在案發后警察詢問時,梁某瀅的母親卻明確表示女兒“沒有任何問題”。
這種前后矛盾的說辭,不過是他們為了脫罪編造的謊言,簡直漏洞百出,可笑至極。
可也正是他們的這種無恥卻又把王紫雅的母親逼上了給女兒討回公道的漫長而艱難的維權路。
王紫雅這個人,在生前拿真是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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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放棄了北京的高薪工作回到成都陪伴母親,她才華橫溢、善良孝順,家里厚厚的一摞獎狀,從小學的運動健將到中學的日語競賽一等獎,再到大學的志愿者證書,都見證著這個女孩本該璀璨的人生。
可如今,這些都成了母親心中最痛的回憶。
王女士堅持讓媒體使用女兒的真實姓名和照片,不打碼,她要讓大家記住王紫雅,記住這個無辜逝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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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過程中,王女士當庭撤回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她堅定地說:“我不是要賠償,只是為了走進法庭,因為我女兒的生命是無價的。”
她唯一的訴求,就是判處梁某瀅死刑立即執行,讓兇手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終于,在2025年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梁某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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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梁某瀅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不構成正當防衛,也無自首情節。
雖因其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從輕處罰,但終究未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這個判決,或許未能完全滿足王女士“死刑立即執行”的訴求,但至少讓正義沒有缺席。
梁某瀅及其家人妄圖用“精神病”和“有權有勢”作為保護傘,終究還是敗給了法律的公正。
可我們不能忘記,這場悲劇本可以避免,如果梁某瀅的家人能早點盡到監護責任,將她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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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區物業和保安能在最初的騷擾階段就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如果“精神病鑒定”能更嚴謹,不成為惡性犯罪的“免死金牌”,王紫雅或許還能繼續追逐她的夢想。
梁某瀅父親那句“有權有勢,你斗不過我”,終究成了笑話。
在法律面前,沒有所謂的“權勢”能凌駕于正義之上,任何試圖挑戰法律底線、踐踏他人生命的人,都必將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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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這個判決能告慰王紫雅的在天之靈,也愿所有無辜的生命都能被尊重,愿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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