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最近攤上大事了。
不是因為丟了文物,而是因為它“合法”地把捐贈的畫賣了,還理直氣壯地說:“捐給國家的東西,跟你沒關系了。”
這話聽著冰冷,卻戳中了一個更深層的痛:當善意遭遇制度冷漠,誰還敢把祖?zhèn)髦畬毥唤o“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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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源于龐萊臣后人龐叔令的維權。
1959年,她祖父將137件宋元明清書畫無償捐給南博,其中不乏一級國寶。可幾十年后,家族發(fā)現五件藏品“失蹤”,其中《江南春圖》竟出現在拍賣行,估價8800萬。
而南博回應:此畫早被鑒定為“偽作”,1997年劃撥給文物商店,2001年以6800元賣給“顧客”,程序完全合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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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心寒的是那句法律辯解:“捐贈物所有權已歸國家,無義務返還。”
從字面上看,確實沒違法。但問題在于,合規(guī),就等于合理嗎?
公益捐贈從來不只是法律行為,更是信任托付。龐家當年捐畫,圖的不是錢,也不是名,而是相信國家會珍視這份文化血脈。
可如今,畫作被悄悄轉手,家屬連一句通知都沒收到;甚至有研究員撰文污蔑龐家“靠賣畫為生”,而那幅“被賣”的畫,正是他們捐出去的!
這種操作,早已超出“管理疏漏”,近乎對善意的羞辱。
南博或許覺得,只要走完流程、蓋好公章,就算盡責。但公眾要的,不是一紙冷冰冰的“合法證明”,而是基本的尊重與透明。
哪怕真認定是贗品,也該問一句:“您要不要拿回去?”畢竟,那是人家祖輩幾代人守護的心血,不是倉庫里的廢紙。
更危險的是,南博此舉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如果今天你能以“程序合法”為由,把捐贈品低價處置、甚至流入私人之手,那明天誰還敢捐?紅十字會的教訓還不夠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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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信任崩塌,十年都難重建。文物捐贈本就依賴情懷,若連博物館都成了“黑箱”,那未來恐怕只有鎖在自家保險柜里才安心。
馬未都一針見血指出:文物商店交易必須實名,“顧客”二字根本站不住腳。而拍賣行展出的《江南春》,上有龐氏多枚私印,與家族記錄吻合。這些細節(jié),南博至今避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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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這不是一場簡單的物權之爭,而是公信力的生死考。法律或許沒規(guī)定必須返還,但道德有底線,人心有溫度。
孔子說“以德報德”,《詩經》講“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捐贈者獻出珍寶,受贈方至少該以誠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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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輿論沸騰,文旅部門已介入調查。我們期待的,不是南博繼續(xù)搬法條自保,而是拿出完整流轉記錄、公開鑒定原始檔案、向龐家真誠道歉。
更重要的是,借此推動制度完善:明確捐贈品處置須告知原主,建立可追溯的監(jiān)管機制,讓善意不再裸奔。
否則,今天寒的是龐家的心,明天斷的,可能是整個公益捐贈的命脈。博物館的庫房里,不該只鎖著文物,更該鎖住那份,不該被辜負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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