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沒有經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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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歲的南京博物院前院長徐湖平,在12月19日晚面對《江南春》畫作流拍事件的詢問時,以抱恙之軀如此回應。然而,一份1997年5月8日的單據卻顯示——那幅被鑒定為“贗品”的《江南春》圖卷撥交給江蘇省文物總店的記錄上,分明簽著“徐湖平”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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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說自己“近20年不再過問外界的事”的老院長,似乎忘了自己曾在那張決定文物命運的紙上留下過筆跡。更諷刺的是,就在今年10月底,他還在蘇州操辦著收費標準不菲的文化交流會。
當謊言與事實如此直白地對撞,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位前院長的記憶偏差,更是一套文物管理體系的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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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年維權路:一個家族與一座博物館的漫長對峙
龐叔令的維權之路,始于1979年。
那一年,她的父親龐增和一家結束了下放蘇北農村的生活,重返蘇州。他們首先想到的,是向南京博物院追索兩幅畫作——1963年,南博工作人員以辦展為名借走的吳鎮《松泉圖》與吳歷《仿古山水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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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他們的,是長達十年的冷遇。龐增和夫婦多次前往南京,卻總被干晾在辦公室無人接見。那位曾在征集文物時殷勤備至的姚遷院長,態度變得異常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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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龐增和終于提起訴訟。法庭上揭示的真相令人心寒:兩幅畫早已被登記為“捐贈”,且捐贈人竟不是龐家,而是南京藏家陶白。時任院長徐湖平在法庭上解釋:“是當時的院長姚遷關照,將這件藏品登記在陶白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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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僅僅是開始。1959年龐家捐贈的137件文物,在半個世紀后被發現至少5件“不知去向”。直到2025年6月,在法院強制令下,龐叔令才得以進入南博庫房,看到了那份遲來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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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79年到2025年,龐家兩代人用了46年時間,才勉強敲開了文物管理系統的黑箱。而在此期間,王念瑛——龐增和的遺孀,因屢次維權無果,心臟病發作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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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的奇幻漂流:從國家庫房到拍賣市場
2025年春,北京一場拍賣會的圖錄上,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標價8800萬元起拍。龐叔令緊急向文物部門反映,拍品才被撤下。
這幅畫有著清晰的傳承脈絡:龐萊臣珍藏,蓋有12枚“虛齋”收藏印;1949年傳給孫子龐增和;1959年捐贈給南京博物院。
然而,南京博物院2006年《情況說明》卻稱:該畫于1961年被張珩等專家鑒定為“偽作”,1997年按程序撥交文物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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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在這里分裂為兩個版本。
版本一:藝蘭齋主人陸挺之妻丁蔚文2006年撰文稱,《江南春》得于“龐氏后人”,且明確指出是“龐萊臣在蘇州的女兒”。但一個基本事實是——龐萊臣并無女兒。
版本二:如果真如南博所說,1961年就認定為偽作,為何不及時告知捐贈人?為何在藝蘭齋高調收藏后不核查?為何要等到畫作出現在拍賣市場,才拋出“贗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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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無論是真跡還是摹本,一件蓋有龐萊臣12枚收藏印、流傳有序的畫作,何以能無聲無息地“撥交”出去,又在二十多年后突然現身拍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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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遷之死:文物管理者的悲劇隱喻
在探究南博文物管理亂象時,一個名字反復出現:姚遷。
這位1964年接替自殺的曾昭燏出任南博院長的干部,在1984年以同樣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光明日報》的兩篇報道指責他“侵占科研成果”,但紅學家馮其庸在回憶錄中提供了另一種解釋:
江蘇省委一些老同志常借博物院字畫,“姚遷非常認真,他都記錄了,誰借什么,借的時間多久,到時間他就去催”。馮其庸認定,姚遷“是為了保護國家的文物,最后遭到種種打擊、誣蔑”而選擇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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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龐家的記憶中,姚遷卻是另一副面孔。正是這位院長,將龐家被借走的畫作登記在他人名下;正是他的“殷勤變為冷漠”,讓龐增和夫婦十年維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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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這才是最真實的姚遷——一個在權力與責任之間掙扎的復雜個體。他可能在某些時刻試圖堅守底線,又在另一些時刻選擇了妥協。他的死亡,成為那個時代文物管理者困境的悲劇隱喻:在制度缺位的環境中,個人的道德堅守顯得如此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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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口袋到右邊口袋:文物“合法”流失的通道
徐湖平的一句“沒有經我手”,無意中揭示了一個更隱秘的機制。
1997年,當《江南春》從南京博物院撥交給江蘇省文物總店時,徐湖平的身份具有雙重性:他既是南博院長,又是省文物總店的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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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左右手互倒”的操作,為文物流動創造了一條看似合法的通道。博物館的藏品可以“降級”為商品,國有機構的資產能夠“轉化”為市場標的。而所有的流轉,都在體制內部完成,留下了完整的紙質痕跡,卻脫離了真正的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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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家捐贈的5件失蹤畫作中,唯獨《江南春》有一張“顧客”發票。其余4件——北宋趙光輔《雙馬圖軸》、明代王紱《松風蕭寺圖軸》、清初王時敏《仿北苑山水軸》、清代湯貽汾《設色山水軸》,連這樣一張遮羞紙都沒有留下。
我們不禁要問:這僅僅是龐家捐贈文物的遭遇嗎?那些沒有后人持續追索的捐贈品呢?那些本就屬于館藏的文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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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之問:為何“退捐還畫”是最不壞的選擇
面對這場持續半個世紀的糾葛,一個簡單方案浮出水面:退捐還畫。
既然南京博物院無法妥善保管捐贈文物,既然捐贈人的知情權需要46年才能勉強實現,那么,將剩余捐贈文物返還龐家,或許是最誠實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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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不能成為問題的終點。龐家的遭遇是一面鏡子,照出的是中國文物捐贈與管理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根據《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每一件文物的進出都應有詳細記錄:庫房日記、提用憑證、出庫手續、登賬編目……理論上,文物不可能“不知去向”。但現實是,捐贈人需要法院強制執行,才能看到本該公開的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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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擔憂的是,南京博物院作為中國最早建立的國立博物館之一,其管理水平尚且如此,其他博物館呢?那些珍藏在各級博物館庫房中的文物,有多少處于類似的“灰色狀態”?
文物管理不能依賴管理者的道德自律,更不能指望每個捐贈家庭都有龐家那樣的耐心與毅力。它需要的是陽光下的制度:每一筆捐贈可查詢,每一次流轉可追溯,每一件文物的命運都在公眾視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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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畫卷上,明代文人描繪了一個詩酒唱和、山水悠然的理想世界。而今天,我們首先要實現的,是一個文物有尊嚴、捐贈受尊重的現實世界。
當一位前院長可以輕松地說“沒有經我手”,當一份簽名確鑿的單據就在那里,當一件捐贈文物消失二十多年后突然現身拍場——我們看到的不是個人的失憶,而是制度的失能。
江南春色依舊,只是那些本該守護文化春天的人,是否還記得最初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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