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一場責任清晰的交通事故,本應是肇事方依法賠償、傷者安心治療的常規事件,卻讓黑龍江省鶴崗市市民魏振榮踏上了長達十余年的維權之路。從對醫院診療行為的合理質疑,到司法鑒定程序的爭議焦點,再到司法流程中的諸多波折,這位普通市民在維權過程中遭遇的困境,折射出醫療糾紛處理中可能存在的程序難題,也牽動著公眾對公平正義的關注。
交通事故無責,診療過程起疑云
2010 年 7 月 13 日,魏振榮在人行橫道正常通行時,被于某剛駕駛的出租車撞倒,隨后被送往鶴崗市某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診斷,她確診為胸 12 椎體壓縮性骨折、腰 1 椎體骨折、左肩及腰骶尾部挫傷等多處損傷,同時伴有膽囊炎、膽囊結石及逼尿肌肌力減低等癥狀,共計住院治療 9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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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明確,魏振榮在此次事故中無責,肇事方需承擔全部責任。然而,原本應順利推進的治療與賠償事宜,卻因診療過程中的一系列情況讓魏振榮產生了疑問。
據魏振榮回憶,住院期間她發現自己的治療方案與同科室其他同類傷病患者存在差異:其他患者通常會同時使用多個藥物進行治療,而她最初僅使用 2 種藥物,三天后更是減少至 1 種。這一情況引發了她的擔憂,后續病情出現加重跡象后,雖使用了消炎藥,但用量僅為 1 支。
此后,魏振榮前往多家其他醫院復診時,相關醫護人員告知她,腰椎挫傷若在初期采用規范治療方案,大概率可以治愈。這一說法讓她更加堅定了對鶴崗市某醫院診療行為的疑問,并梳理出幾點核心關切:一是初期是否未及時規范使用消炎藥,導致炎癥加重;二是病歷記錄是否完整,部分身體不適癥狀是否未被詳實記載;三是診療過程中,家屬反映病情后醫生是否及時響應,會診是否及時且全面,骨科專業醫生是否參與病因排查;四是部分癥狀的診治方向是否存在偏差。
調解協議存爭議,后續治療訴權受限
2010 年 12 月,魏振榮的交通事故賠償案進入調解程序。經核算,包含后續治療相關訴權在內,她可獲得的賠償總額約為 67000 元,但肇事方未能全額支付。
在調解過程中,魏振榮對最終達成的協議持有不同看法。她表示,當時面臨諸多壓力,最終簽署了賠償協議,僅獲得 60600 元賠償,且協議中約定放棄因治療逼尿肌肌力減低產生的后續治療費用的相關訴權,后續任何相關費用需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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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推移,魏振榮出現中樞神經相關癥狀加重、肌肉萎縮、神經放射痛等情況,后續治療需求日益迫切。她認為,若當初入院時醫院采用了規范的治療方案,交通肇事賠償案中或許不會涉及復雜的后續治療訴求,也無需面臨放棄相關訴權的選擇。基于此,她將鶴崗市某醫院訴至法院,主張醫院承擔因診療相關問題帶來的損害賠償責任,彌補后續治療產生的相關損失。
司法鑒定成關鍵,程序爭議難平息
2011 年起,魏振榮正式通過司法途徑起訴鶴崗市某醫院,案件審理的核心環節聚焦于司法鑒定 —— 需明確醫院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該行為與魏振榮的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經法院委托,北京某司法鑒定中心承擔了此次鑒定工作。
2012 年 7 月,該司法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意見書,明確鶴崗市某醫院的醫療行為無過錯,魏振榮的損害后果與醫院醫療行為之間無因果關系。正是這份鑒定意見,成為一審、二審、再審法院作出裁判的重要依據,魏振榮的相關訴求均未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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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魏振榮始終對該鑒定結論持有異議,并提出了幾點程序性疑問:其一,鑒定過程中,鑒定人員是否充分聽取了她對病情的詳細陳述,是否允許其完整說明相關情況;其二,參與聽證會的專家與最終出具鑒定意見的署名專家是否一致,署名專家是否實際參與了聽證會相關流程。
為進一步核實鑒定程序的合規性,2015 年起,魏振榮向北京市朝陽區相關司法管理部門投訴該鑒定機構,隨后又提起行政訴訟。但歷經一審、二審、再審,法院均以 “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鑒定程序違法” 為由,駁回了她的訴求。相關司法管理部門的調查也主要依據鑒定機構提供的卷宗材料,未調取監控錄像等其他佐證材料,最終作出 “未發現該鑒定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的答復。
十年維權路漫漫,普通人的堅守與訴求
十余年間,魏振榮的維權之路充滿坎坷。作為缺乏專業醫學知識和法律知識的普通市民,面對醫院、鑒定機構、司法機關等專業主體,她始終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維權過程中遭遇了立案難、程序推進緩慢、調解壓力等多重問題。
長期的維權不僅讓她背負了沉重的經濟負擔,鑒定費、訴訟費、律師費等各項支出持續累積,還承受著身體病痛與精神壓力的雙重折磨,甚至因維權行為受到過行政拘留處罰,如今被列為 “維穩關注人員”。即便如此,魏振榮依然沒有放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努力。
核心訴求明確,盼公正與權益保障
魏振榮的核心訴求始終清晰且明確:一是希望鶴崗市某醫院對診療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當之處承擔相應責任,賠償后續治療產生的合理費用;二是請求相關部門對北京某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程序進行全面審查,若存在程序違規問題,依法撤銷該不公鑒定意見;三是期待司法機關能夠依法審查案件審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違法行為,還原事件真相,給出公正的處理結果。
魏振榮的維權經歷,不僅關乎她個人的合法權益,更觸及醫療糾紛中患者知情權保障、司法鑒定公信力建設、司法程序正義實現等普遍性社會問題。如何讓普通民眾在類似糾紛中能夠更順暢地表達訴求、維護權益,如何進一步規范診療行為、鑒定程序和司法流程,值得相關部門關注與思考。目前,魏振榮仍在等待一個公正的結果,這場跨越十余年的維權之路,何時能迎來終點,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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