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綁在馬尾上,鞭子一響,血肉像破布一樣拖在土路上。”——光是這句話,就夠讓人半夜驚醒。可更瘆人的是,久保田哲二后來真敢把這事寫進供詞,還按了個血紅手印,像給自個判了死刑。
1956年,他在太原戰犯管理所里翻出這段記憶,估計連筆都握不穩。不是誰拿槍逼他,是他自己熬不過夜里那些“噠噠”的馬蹄聲。于是他把“我干過”仨字攤在紙上,一筆一畫跟賬本似的,連腸子被拖出來幾米都量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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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都過去了”,可過去的東西不會自己爛掉,只會像銹一樣往骨頭里鉆。那些被拖死的農民,名字沒上任何一頁正史,但村里老人至今提起來還壓低嗓子——那聲音比碑文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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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受的是,施暴者也會老。久保田活下來了,皺紋里夾著當年的血沫,洗澡看見自己手就想起那根韁繩。他按手印那一下,不是求原諒,是知道原諒壓根沒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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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今天把這事翻出來,不是為了再罵一遍,而是提醒自己:暴行不是“鬼子”兩個字就能打包扔遠的。普通人一扭頭,也能變成撕裂別人的那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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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的不是仇恨,是那條土路——它還在,只是換了樣子。誰要是覺得“反正我趕不上”,就想想久保田晚年在紙上按下的那個巴掌印:紅得發烏,擦都擦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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