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名皆為化名)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草廟鎮川竹村村民楊某平向媒體反映,其名下 2.28 畝承包耕地的地塊被同村村民楊某勇違規侵占,用于建設飯店及停車場。八年時間里,盡管行政部門早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法院也出具了相關執行裁定,但涉事土地至今未能恢復農耕用途,違規飯店依舊照常營業,楊某平的土地返還訴求及相關糾紛始終未能得到實質性解決,其維護權益之路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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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楊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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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楊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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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楊先生提供)
耕地遭非法侵占 早期調解協議被判無效
2016 年 11 月,楊某勇未經過任何審批手續,在公民農莊線——228國道(大豐段)東側動工興建餐館及附屬設施,項目總計占地 468 平方米。經當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核查,該地塊包含 255 平方米耕地與 213 平方米集體建設用地,其中耕地部分正是村民楊某平的家庭承包地,且已被改建為水泥停車場,原本用于糧食生產的農田被轉為用于經營牟利的商業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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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楊先生提供)
2017 年春節前夕,常年在外務工的楊某平返鄉后,發現自家耕地被占用,隨即引發了土地權屬與使用糾紛。同年 1 月,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介入糾紛調處,然而在調解過程中,該委員會卻強制要求楊某平簽訂了一份調解協議。協議明確兩項核心內容:一是楊某勇需向楊某平支付 10 萬元款項,該款項涵蓋土地流轉費、房屋維修費及相關補償款等多個類目;二是雙方就涉案場地的使用范圍、日常通行權等后續事宜,形成約定。
可這份協議并未平息矛盾。2018 年春節前,楊某勇不僅擴建飯店,還損壞了楊某平的房屋并阻礙其正常通行。2018 年 3 月,楊某平訴至區法院,請求確認此前的調解協議無效。隨后,法院作出判決,支持了楊某平的訴求,認定該協議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明確指出占用耕地進行非農建設的違法事實,無法通過私下和解實現合法化。
行政處罰已下達 執行因“假”和解陷入停滯
2019 年 4 月,當地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調查核實,針對楊某勇的非法占地行為作出三項行政處罰:其一,責令其退還全部 468 平方米非法占用土地;其二,沒收其在非法占地范圍內新建的 468 平方米餐館等建筑物及相關設施;其三,按耕地 15 元 / 平方米、集體建設用地 3 元 / 平方米的標準,對其處以 4464 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楊某勇后,其在法定期限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卻始終拒不履行處罰義務。2019 年 11 月 20 日,該局向楊某勇送達履行催告書,但其依舊無履行意愿,該局遂于當年年底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0 年 3 月,市法院依據相關管轄規定作出行政裁定,依法準予強制執行 “責令楊某勇退還 468 平方米非法占用土地” 的行政處罰內容。同年 4 月,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向法院申請對該處罰內容啟動強制執行程序。10 月,楊某勇向楊某平出具書面承諾書,明確承諾將在 20 日內拆除涉案違規建筑,完成侵占土地的歸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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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楊先生提供)
然而,在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程序后,楊某勇卻公然違背此前協定,遲遲未履行拆除違建、退還土地的承諾,致使土地退還及恢復農耕用途的核心訴求徹底陷入停滯狀態。
民事訴求部分獲支持 多數主張未處理
2020 年 7 月,楊某平、馮某美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楊某勇拆除耕地上的房屋及停車場、返還 2.28 畝涉案土地。
一審法院以相關事項已由行政機關處理且處于執行階段為由,裁定駁回起訴。楊某平不服該裁定提起上訴,上級法院審查后認定其民事訴求范圍超出了行政機關此前的行政處罰范疇,依法指令區法院對該案進行實體審理。
在案件后續審理過程中,川竹村相關工作人員對涉案地塊開展了現場勘驗,最終明確案涉土地實際范圍為 2.21 畝,同時劃定了楊某勇占用的停車場具體區域。法院經審理作出最終認定:楊某平關于自建房屋場地的相關訴求缺乏依據,不予支持;楊某勇未經審批建房的行為屬行政機關管轄范疇,不納入民事案件受理范圍;僅對楊某平提出的停車場區域土地返還訴求予以支持,其余訴求未作實體處理。
數據誤差懸殊 程序中立性引質疑
楊某平對涉案違建關鍵的現場測繪數據提出了強烈質疑。2021 年 3 月,法院曾委托時任村負責人安某元等人,對涉案違規建筑開展現場測繪工作,但此次測繪的結果與程序均存在顯著爭議:
其一,測繪數據誤差懸殊,或影響審判公正性。該團隊出具的測繪圖紙與實際情況偏差極大,其中東西方向偏差達 11.25 米,南北方向偏差更是高達 29.5 米,如此大的測量誤差,難以客觀反映違建的真實占地情況,恐將對案件后續審判的公正性造成嚴重影響。
其二,測繪程序中立性存疑,缺乏監督透明度。一方面,測繪牽頭人安某元當時身兼村黨支部書記一職,本身對轄區內違法建設負有監管職責,且其與被告父親(原村民主任)為同事關系,存在明顯利害關系,難以保證測繪工作的中立性;另一方面,整個測繪過程未按規定通知申請人楊某平到場參與監督,使得測繪流程的公開性與公信力大打折扣。
信訪核查無實質進展,處罰執行為何“卡殼”?
為進一步推進維護權益進程,楊某平已通過信訪渠道,向多個主管部門反映案件困境,懇請法院依法加大對涉案處罰決定的執行力度。盡管相關部門已接收其提交的材料并表態將開展核查工作,但截至目前,案件仍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此外,楊某平還曾多次向相關職能部門遞交申請,要求對楊某勇的行政處罰決定予以強制執行,然而該執行事項至今仍未徹底辦結。據楊某平透露,區法院相關案件承辦人曾向其告知,法院已多次組織雙方進行溝通協調,試圖推動糾紛化解,但楊某勇始終拒絕按要求履行騰退土地、拆除違建的相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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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楊先生提供)
針對案件執行進程的遲滯,楊某平提出了明確質疑:“法院明明已經組織了多次執行協調工作,為何針對楊某勇的處罰決定卻遲遲無法落實到位?案件推進節奏如此緩慢,背后是否存在人情關系等因素,干擾了正常的司法執行流程?”
違建飯店仍經營 耕地糾紛待破局 多部門聯動成破題關鍵
據楊某平透露,2018 年楊某勇擴建涉事飯店時,其房屋便因施工受到損害。如今七年時間過去,受損的房屋始終未能得到修復,他也未曾收到任何形式的賠償。這一情況給楊某平的生活帶來了極大困擾,他與母親至今沒有固定住所,生活狀態備受影響。
此類案件涉及土地實際控制權轉移和地上建筑物處置,建議行政機關、法院及基層組織應建立多部門協同聯動機制,構建全流程閉環管理體系,從裁定執行、違建拆除到土地復耕等環節形成合力,才能從根本上避免行政處罰決定 “紙面生效、落地空轉” 的困境。
截止發稿,楊某勇在涉案耕地上違規建設的飯店仍處于正常經營狀態,案涉土地的返還工作及相關權屬糾紛尚未得到徹底解決,楊某平的維護權益事宜仍在持續推進中。呼吁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介入力度,加大對涉案地塊的監督檢查頻次,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動此類土地權屬糾紛在基層實現高效、妥善的實質性化解。
(以上內容均基于當事人訴求及公開案件材料整理呈現,相關爭議與事實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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