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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人大+法院”“政協+法院”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的專業優勢和橋梁作用,固陽縣人民法院聚焦民生、商事等重點領域,邀請代表委員深度參與案件調解,以高效司法服務為轄區營商環境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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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企業間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乙企業與被告甲企業因設備驗收標準及貨款支付問題產生分歧,甲企業因資金周轉困難未能按期支付貨款,乙企業催要無果后訴至固陽縣人民法院。承辦法官精準研判案情后,考慮到案件涉及企業經營發展,若單純以判決方式結案,可能影響長遠合作關系,決定采用調解方式來化解糾紛,特邀經濟領域政協委員參與調解,形成專業化解紛合力。
通過“委員說理+法官釋法”調解模式,結合固陽縣作為農牧業縣產業特色,從保障企業經營、維護產業鏈穩定角度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分期履行的調解協議,有效實現定分止爭,既解“法結”又化“心結”,護航企業良性發展。
下一步,固陽縣人民法院將持續推進“代表委員調解月”活動,進一步拓展調解領域、優化調解流程,聚焦企業司法需求和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以更優質、高效、便捷的多元解紛服務,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服務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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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立案庭 韓靜霞
簽發:張國強
編輯:固法融媒體工作室
審核:朱麗娜 楊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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