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遷
原名姚憲昌,江蘇如皋雙甸(今屬如東)人,出生于東周鄉桂茂村。曾任南京博物院院長,推動編纂《博物館學概說》《江蘇博物館年鑒》等著作,主持編寫《南朝陵墓石刻》《六朝藝術》《中山陵》《太平天國壁畫》《桃花塢木刻年畫》《江蘇文物總錄》等文獻
1958年,任江蘇省歷史研究所副所長
1962年,調入南京博物院,先后任副院長、院長、黨支部書記。任職期間推動文物搜集、研究與陳列工作,參與考古學、博物館學等領域研究
1980年,倡議成立江蘇省考古學會、博物學會、紅樓夢學會,擔任理事長,并被吸收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博物館協會會員
1984年,因1982~1984年期間光明日報對其的不實報道蒙冤自縊
1985年,獲官方平反并于同年11月舉行追悼會
(下文括號內內容,均為作者補充資料,以便閱讀)
一:“姚遷事件”始末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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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生平》書影
《風雨平生—馮其庸口述自傳》(馮其庸口述宋本蓉整理記錄-2016-商務印書館)第十部分:《項羽不死于烏江考》小標題四:姚遷事件(321P)
姚遷事件
姚遷是南京博物院的院長(1964.12-1984.11)。他做學問非常有見解,他是文博方面一位真正的高層專家,研究青銅器,研究文物,他還是國際文博界的一位重要的人物,國際影響也很大。
我認識他很早。我因為研究《紅樓夢》,曹家是江寧織造,我多次到南京去調查曹家的事。我到南京博物院查江寧織造曹寅時期他們織造的料子還有沒有保留。因為緞匹上面都有名字,江寧織造某某人造。調任了,別人繼任了,別人造的也有江寧織造某某人造。
我多次到南京,都是姚遷幫著安排。后來姚遷幫我查了庫房,江寧織造的,曹寅經手造的料子已經沒有了。他告訴我,一部分支援杭州博物館,調給他們一部分,但是里頭有沒有我要查的料子也不太清楚。那時候沒有重視《紅樓夢》的相關文物。但是查出來不少康熙時期的墨,有的是朱墨,有的是黑的墨,但是沒有查到曹寅的墨。我記得曹寅的墨,周紹良手里有一錠,我還看過,現在他都捐給國家博物館了,捐贈的時候還開過一次展覽會。
由于姚遷的努力,在南京成立了江蘇省的紅學會,等于是我們紅學會設立的分會,但是沒有分會的名義。我們合作得很好。
為什么1984年會出現“姚遷事件”呢?因為江蘇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歡文物,尤其是字畫,經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畫去看。
按說這種做法都已經不合適了,因為博物館的藏品,一般不能外借給私人的,只能展覽的時候你來看。有些專家來了專門要看哪一件,調出來看,這也是可以的,借回去看是絕無可能的。但是因為他們是省委領導,姚遷也無奈,就讓他們借回去了。但是姚遷非常認真,他都記錄了,誰借什么,借的時間多久,到時間他就去催,催不回來他也去催,經常是隔一段時間就去催。后來這些老同志心里有點不高興了。
有一次,有一位老同志就跟我打招呼,他說,你以后有事不必去找姚遷,你們紅學方面的事找我們就行了,姚遷有問題,估計要退下來了。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沒有去問。
后來是姚遷跟我講的。好幾位老同志借了博物院的字畫不還,姚遷非常頭痛,當然,他職責所在,不能不去催。
后來,南京博物院的姚遷手下的幾個人告訴我,姚遷遭到了誣陷。他們想把他弄下來,先是誣陷姚遷生活上有問題,結果姚遷是個非常古板的,正正派派的人,查了半天,任何蛛絲馬跡都沒有,所以這個不能成立。接連不斷地,又說姚遷經濟上有問題,因此又查。查了半天,一分錢的毛病也找不著,他根本是奉公守法,樸樸實實的一個人,所以又不能成立。
有一次南京博物院收到一件文物,姚遷做了鑒定,當時就講了鑒定的具體意見。南博有個干部就把它記錄了,還寫成文章,他自己想發表,但是,因為他是一般的干部,也沒有研究,他怕發表不了,就把姚遷的名字放在一起了。人家一看有姚遷的名字,當然就發表了。發表了以后,此人再去告訴姚遷,還把稿費要給他一部分。姚遷一知道這件事情就批評了他,說,你怎么自說自話就寫文章,博物院的藏品你寫文章應該先告訴我,另外你怎么不征求我的意見,把我的名字也放上去了?就批評了他一通,錢當然沒有要。當時就是這么一件事情,后來就是因為找不到姚遷別的什么事情了,就借著這個說他剽竊某某人的文章。
南京博物院的許多干部都是支持姚遷的,覺得這是個大笑話。因為此人在文物研究上沒有什么學問,只是記錄姚遷說的話,還瞞著姚遷寫了文章,還私自把姚遷的名字用上去了,只是為了保證這篇文章能發表,反過來卻說是姚遷剽竊他的文章,而且這件事情很快就見報了,報上一公布,引起輿論嘩然了,特別是境外反應非常強烈。我看到臺灣幾份報紙,就罵xx(中略)說xx干部都是這樣的,自己沒有能耐,把別人的東西霸占為自己的。姚遷當時氣得不得了,可是有冤無處訴。
有一次我看到他,那時候還沒有到最后嚴重的地步。他告訴我,他到醫院去看病,連護士都對他帶著一種另外的讓他很難受的眼光,他看病都沒有地方看了。我那時候還安慰他,事情總歸可以弄清的,不要著急。
我回來以后,恰好是外交部、文化部、國務院三方面通知我,叫我不要離開北京,要去蘇聯鑒定列藏本《紅樓夢》。實際上姚遷事件已經發展得越來越嚴重了,姚遷有可能要被撤下來了,姚遷有冤無處訴。
我本來還要去幫他忙,想解決這個問題,結果組織上通知我不要離開北京。我就寫了封信給姚遷,我說,我現在無法來,因為要到蘇聯去,等我回來以后,我一定來看你,幫你解決這個問題,你千萬不要著急。但是實際上姚遷受到的壓力很大,尤其看到境外把他名字登出來,說他剽竊別人的東西,臺灣也借此攻擊xx,他當時壓力很重。
后來徐湖平告訴我,姚遷拿到我的這封信以后,淚如雨下,不斷地說“來不及了,來不及了”。他家里的人以為他是說,省里要給他定罪了,等馮先生來不及了,以為是這個意思。其實他覺得有冤無處訴,下決心以死抗爭了,所以當天夜里就上吊死了。據說第二天發現了,地上都是掉的眼淚,一大片,還有很多香煙頭,抽了不少煙。這件事情一出來,整個江蘇省里面也驚動了,整個省委里也有好多了解內幕的,為姚遷抱不平的,文博界也驚動了,大家都為姚遷抱不平。姚遷死我還沒有出國呢,正在這個時候通知我到蘇聯去了,所以我沒辦法趕到南京去。我就去了蘇聯。等從蘇聯回來以后,我就趕到南京。
后來當南京博物院院長的徐湖平,還有幾個人都非常了解內情。但他們在南京不好給我講,怕被對方發覺。他們就跟著我到揚州去,才敢原原本本都告訴我。而且把省委幾個老干部與姚遷的談話記錄,到姚遷死以前的所有資料,全給了我一份。我一看更加覺得氣憤,這記錄,完全是“四人幫”那時的做法,強迫姚遷認罪,但他們也沒有任何證據。
這樣一個認認真真為國家工作的干部,遭了誣陷了,自殺了,這多讓人痛心啊。而且給國外那些反對我們的人以借口,借著姚遷的事情,誣陷我們的x,我就下決心,一定要把這件事情弄清楚。
但是南京與我比較好的朋友都來勸我,你不要管這個事了,對你不利。這個不是一般的事情,是省委的事情,你能跟江蘇省委對著干嗎?我說我哪能跟江蘇省委對著干啊。我是為了要弄清楚這件事情,不是要跟誰斗。我說,你們明明知道姚遷受冤,難道受冤不應該申訴昭雪嗎?他們沒有話說了。
最嚴重的是《光明日報》為了姚遷連發兩篇文章,都是壓姚遷,批判姚遷的(筆者注:《光明日報》于1984年8月26、27日分別發表題目為《南博院長姚遷以權謀私侵占科研人員學術成果》、《姚遷在執行知識分子政策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兩篇文章,同時配發評論員文章《知識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這個造成了姚遷心理上的最大壓力。從來沒有為了一個人剽竊文章發《光明日報》的評論文章的,所以實際上《光明日報》在這件事情上是起了非常壞的作用。姚遷之所以心里會受那么重大的壓力,也是由于這些原因,不僅僅是江蘇省委給他的壓力,連《光明日報》都發表文章了,而且是報紙的評論文章。我是從來沒有看見哪一家報紙為了某一個人剽竊人家一篇文章,發表報社的評論,何況姚遷根本不是剽竊,要說剽竊是這個人剽竊姚遷的。這是姚遷鑒定的講話,他記錄下來寫成文章了,還署上自己的名字。這不是等于剽竊姚遷的文章嗎?
我在揚州拿到這些材料,具體情況都清楚了,我非常氣憤,我覺得我無論如何應該伸張正義。回來以后,南京的朋友一再勸我,你不要再管這個事情了,由它去吧。我說不行,我一定要管。我給夏老師說,你不要管這個事情,姚遷是我多年的好朋友,我了解他的情況,他受了這么大的冤,我們作為朋友連一句話都不說,這是不應該的。我說,萬一因為姚遷的事情,我承擔什么風險,我也不后悔,你也不要管。夏老師也沒有阻攔我。
我先找時任總理秘書的白美清(時任國務院副秘書長),他也是人民大學我的學生。我就到中南海找了他,把材料交給他。白美清很快給我回了電話,說總理知道了。我因為同時反映好幾件事情,他說第一件姚遷的事情中央一定管,其他事情暫時不管了。
我怕事情擱下來,我接著找了仲勛同志。我們藝術研究院的黨委書記蘇一平跟他熟,他說你應該找他,中央的老同志里他是最正義、最認真的人。所以我寫了封信給他,他就通知了調查部,調查部就找我,說習老關照他們一定要聽我的意見。所以把我請到調查部去,我就去講了三個小時,把前前后后的情況都講了。完了以后,我說,我愿意簽名,愿意承擔責任,如果我講的這些話,有虛構的,有假的,我愿以自己的黨籍來保證,我可以承受黨的任何處分。但是,這件事情,組織上面一定要處理,給他平反。調查部的同志說不用簽字,你說的每一件事,跟我們去調查的情況都一致,沒有任何虛構的情況,你也不必簽字,我們一定會把這情況向中央如實反映。
但是過了一段時間,還是覺得沒有任何動靜。因為我手里有復印件,我復印了一份,又跑到《紅旗》雜志社,《紅旗》雜志的主編當時是王忍之,他后來是中宣部部長。他是無錫人,1949年以前,我們做地下工作,互相認識,但是那時候我還沒有參加黨組織。1950年我入黨了,跟他在一個支部,他也是那個時候入黨的,所以我跟他熟。
我就把姚遷的情況原原本本給他講了,他就說,那你直接找耀邦同志,耀邦同志了解你,他多次跟我講話提到你。耀邦同志是了解我,因為什么呢?我的《曹雪芹家世新考》剛出來,他就讓他兒子胡德平到我家里要這本書。耀邦同志是中央領導人里最喜歡讀書的人。
我說,我怎么能找耀邦同志?你幫我把材料送去吧。他說,那可以,我幫你送去,你寫封信,你就在這里寫吧。我就在《紅旗》雜志編輯部,拿著《紅旗》雜志的信封和信紙,寫了一封給耀邦同志的信,簡要地說明這件事情對x的損害太大了,而且姚遷同志確實是蒙冤,應該給他正式昭雪,同時也可以把臺灣那些反x的人的那些話加以澄清。我就寫了封短信,王忍之同志就拿了這封信,到耀邦同志那里去了。
那個時候《紅旗》雜志的編輯部在沙灘,我回到張自忠路家里,打了個電話到王忍之那里去,編輯部的人接的,他說王忍之同志給你送信去了,還沒回來呢。沒有幾天,耀邦同志下命令,組織一個調查組,到南京去徹底調查姚遷事件,一定要平反、昭雪、見報,才準許調查組回來。
經過這一番調查,一清二楚,姚遷是為了保護國家的文物,最后遭到種種打擊、誣蔑,弄得他覺得已經走投無路了,國內外都傳開來了,所以他上吊自殺了。
最后由江蘇省委給他正式平反,平反的時候請我去,當時省委書記也去了。其實這件事情,省委書記早點過問也不至于這樣,一直是聽之任之,等到人死了,平反了再出來。我去參加悼念的時候,跟我一起去的還有咱們北京的文博部門的老前輩謝晨生同志。當時參加姚遷的追悼會,我們兩個人是一起坐火車到南京的。
姚遷的事情,到此算是全面地平反,但是人已經沒有了。
后來由徐湖平擔任南京博物院的院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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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訃告
二:另一當事人回憶: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自殺事件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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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學術小傳》書影
《我的學術小傳--胡明福自傳》胡明福自述-2016-江蘇人民出版社 內容出自書中: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自殺事件章節,148P~149P
(胡明福時任江蘇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為當年姚遷事件親歷者)
在宣傳部工作期間,在思想理論戰線上沒犯錯誤,但在行政工作上犯了個大錯誤。這就是姚遷事件。
一天,我拿到一份調查報告,是宣傳部組織的調查組撰寫的,內容是揭露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同志把科研人員的科研論文以自己的名義公開發表。
我看了,覺得內容很多。但是,我不知道這個調查組是怎么成立的,是根據哪些科研人員的揭發成立的。我更沒有調查每篇文章寫作情況、發表過程。總之,沒有任何調研,就盲目地認同了這個調查報告。我本不認識姚遷,但受命找姚遷同志談話,要他寫檢查。
過了幾天,正開部務會議,《光明日報》記者送來一份關于姚遷同志把科研人員的科研論文以自己名義發表的新聞稿,要宣傳部領導簽字,部長不簽字,讓我簽字,我不簽字。《光明日報》記者不是我約的,調查報告不是我交給記者的,并且還未核實,所以,還是拒絕簽字。但是,《光明日報》在頭版發表了這篇新聞。
隨后。部長去北京學習,我受命去南京博物院宣布,撤銷姚遷同志南京博物院院長的職務,并批評了姚遷同志的“錯誤”要他檢討。
結果,姚遷同志自殺了,引起很大反響,家屬責問宣傳部,許多同志同情姚遷,批評宣傳部。我受到很大壓力,“死者為大”,我到南京博物院去聽取批評,承擔責任。
不久中央派來了調查組,進行調查,最后作出了處理決定:撤銷宣傳部長職務,給我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把處理決定在《光明日報》公布。
在姚遷同志問題上,我犯錯誤的根源是沒有作調查研究,違背了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犯了嚴重的主觀主義、官僚主義錯誤,這正是理論脫離實踐的惡果。我這個書生從政真不行
三:官方通報
出處:
《人民日報》1985年8月4日 第三版 專欄 報載原文
原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錯案得糾正 中紀委調查組就姚遷自縊身死問題提出調查報告》
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組在江蘇省調查組的配合下,最近就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自縊身死問題作了調查,向中央寫出了調查報告。調查報告認為,原來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對姚遷同志的結論性意見和《光明日報》對姚遷的點名批評不是實事求是的,定性是錯誤的。
中紀委的調查報告說,姚遷是入黨四十年的老同志,六十年代初任南京博物院院長。他學習刻苦,事業心強,是懂行的領導干部,對江蘇省博物、考古事業和南京博物院的建設作出了顯著貢獻。他主持編寫的有關院藏珍貴歷史文物的資料和有關文章,對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起了積極作用。姚遷同志在國內外博物館界是有影響的。
調查報告說,早在1982年冬,有人揭發姚遷同志在文章署名中有侵占他人學術成果問題。1983年3月和7月,《光明日報》進行了兩次片面的調查,并提出對姚遷要登報批評。當時江蘇省文化局黨組沒有同意《光明日報》的意見,認為姚遷是屬于工作中的缺點,姚遷同志1983年7月在黨的生活會上也作了自我批評。可是,時隔不久,1983年11月,《光明日報》又在它的一個刊物上發表了姚遷剽竊、侵占科研人員學術成果的文章。省委宣傳部便組織調查組,再次調查了姚遷同志的問題。
報告說,省委宣傳部根據調查組的調查,認定姚遷不但在署名文章上侵占他人學術成果,而且在執行知識分子政策上也存在不少問題。這個結論性意見是在沒有向本人認真核對事實和聽取意見的情況下作出的。省委宣傳部同時又同意《光明日報》于1984年8月26、27日發表了《南博院長姚遷以權謀私侵占科研人員學術成果》、《對姚遷同志所犯錯誤問題江蘇省委宣傳部作出有關決定》和《姚遷在執行知識分子政策方面存在嚴重問題》三篇報道。《光明日報》還配有《知識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的評論員文章。報道中說姚最近幾年侵占他人學術成果二十余篇(本),并說姚個人主義惡性膨脹,憑借權勢,不擇手段,把科研人員作為獲取名利的搖錢樹,還批評姚邊查邊犯。
調查報告說,姚遷同志看到《光明日報》的報道后,連喊冤枉。南京博物院一副院長說,這是對姚遷同志搞傾盆大雨,不教而誅。這些報道使姚精神壓力很大,情緒反常,于1984年11月8日凌晨在家中自縊身死。
中紀委調查組對姚遷在署名問題上受到指責的二十五篇文章、圖錄作了具體調查和分析,認為省委宣傳部對姚遷在文章署名問題上侵占他人學術成果、有的文章還帶有剽竊性質的認定,不是實事求是的,“侵占”、“剽竊”的結論是不能成立的。
調查報告說,姚遷同志近幾年來在平反冤假錯案,選拔知識分子到領導崗位以及解除知識分子后顧之憂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關于“姚遷在執行知識分子政策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的報道,所舉事例有的完全失實,有的將工作作風上的缺點上綱為執行政策問題。
調查報告說,省委宣傳部主要負責同志等在查處姚遷同志問題過程中,違背了黨的實事求是和治病救人的方針,違反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違反了黨章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有關規定,采取了一系列的錯誤做法,造成了錯案,再加上《光明日報》錯誤的點名批評,導致了嚴重后果。
調查報告說,《光明日報》在姚遷事件中,犯有嚴重錯誤:
報道時既不核實情況,又不聽取本人意見,嚴重失實就連續報道,公開批評,并且在評論中任意上綱。對姚遷這樣一個在國內外博物館界有一定影響的黨內知識分子,輕率地橫加罪名,無限上綱,致使姚遷同志含冤去世,嚴重違反了黨的干部政策和知識分子政策,造成了嚴重后果。中央紀委責成《光明日報》編委會對此作出認真檢查,對有關人員作出處理。江蘇省委對在查處姚遷問題過程中犯有錯誤的人員也作出了處分決定,這些處分決定已經中央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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