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館最近上了熱搜。然而這次上熱搜卻是因為拍賣一幅畫。一件1959年被作為國有藏品接收的古畫,如今為何會出現在公開拍賣市場?捐贈人及其后人的權益又由誰保障?
1959年,收藏世家龐氏后人龐增和帶著家人,將祖輩珍藏的“虛齋舊藏古畫”137件無償捐贈給南京博物院。那一年,國家剛剛恢復元氣,像龐家這樣直接把頂級私人藏品捐給公立機構的人家寥寥。館方開具收據、登記清冊,一一注明畫作名稱,其中包括仇英《江南春》圖卷。那一刻,這批藏品的命運已經從私人變為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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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命運的節點出現在1961年。原文化部組織專家全國巡回鑒定,張珩、韓慎先、謝稚柳等權威對大量書畫做出真偽判斷。《江南春》在他們看來只是仿作,題跋不對,工藝一般,“原龐家當真藏”。三年后,又有專家復核,結論依舊。這意味著,它在那時起就不再符合館藏等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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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往前推,人們會看到一個更具體的流程:1986年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出臺,南京博物院開始對“不夠館藏標準”的文物準備“剔除”。到1997年,南博正式上報文化廳,申請將部分“處理品”調劑給江蘇省文物總店,原因是“贗品”“不宜入藏”。批準文件下達后,《江南春》于1997年5月退出館藏編制,2001年以6800元價格被顧客買走,發票開的是《仿仇英山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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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二十多年后,一次面對面核查揭開了蓋子。2025年6月底,龐叔令和律師前往南京博物院,希望查驗當年捐贈的137件作品。庫房里還在的有132件,剩下五件“不知去向”。這些作品當中,就包括那幅當年被鑒偽的《江南春》。龐叔令無法理解,她堅持認為祖輩是收藏大家,捐贈的是珍品,不應被私人認定為贗品,更不能不告知家屬就處置。
南京博物院的回應并不復雜,所有權交付那一刻已轉移給國家。既然不再屬于捐贈人,館方擁有依法處理的權利。當年法律沒有要求必須告知或返還。拍賣業內資深顧問甚至強調,博物館退藏品時,只能退給館方,市場對于真偽風險買家自負。
但真正讓人質疑的是信息不對稱。三四十年的封存、鑒定、退藏、銷售,捐贈方家屬毫不知情。人們會問一個無償捐贈的家庭,是否至少該擁有知情?博物館一旦把藏品丟進市場,是不是就意味著公共文化財產再難追溯?
這一次,這些問題全都擺在公眾面前。拍賣市場關注來源合規性,收藏圈擔心館藏出走成為“常規渠道”,文化領域反思國有機構能不能更透明一些。普通人的反應則更直接:“博物院說假就假?真跡賣6800,假跡拍千萬,這是鬧哪一出?”
2025年11月20日,龐叔令起訴南京博物院,要求說明那五件作品的流向并返還爭議藏品。雖然返還請求當庭撤回,準備申請強制執行程序,但事情已經進入司法進程。而在媒體追訪后,有關部門已決定成立調查組介入。
下一步會怎么走沒人敢斷言。拍賣行已經低調撤拍,《江南春》的命運要等調查結論,捐贈人的權益可能要靠司法解釋,而社會的質疑不會輕易消散。那么大家對此又是怎么看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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