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代稱「角」為「毛」,最早是起源自東南沿海地區,尤其是廣東在晚清民國鑄造的銀輔幣,也就是所謂的毫子。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也有講過,一個因為傍洋老頭發財的咸水妹,拿這種零錢用的橋段,說她「咸水妹又在衣袋里隨意抓了十來個毫子給他」。
之所以找零錢用的是小銀幣而不用銅錢,也是因為在鴉片戰爭前的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有比較嚴重的銀貴錢賤現象,銅錢的購買力早就不能承擔平時交易的需求了,就好像買東西現在人也不會帶一大堆硬幣一樣。
越是如江浙、廣東等繁華所在,依賴白銀的情況越嚴重,除了極其日常的吃穿用度使用環境外,但凡想要置辦個物件就需要掏銀子。
所以在道光十三年(1833)四月,時任江蘇巡撫的林則徐與兩江總督陶澍聯名上奏,此事在《林則徐集·奏稿》中的《會奏查議銀貴錢賤除弊便民事宜折》亦有記載
「至民間日用,除零星小數始用錢文,其稍大者皆用銀。而用銀之處,弊病尤多。」
因為對于朝廷來說,民間大量使用白銀交易爽是爽,但也意味著交易過程中有著大量火耗磨損,整塊的銀子或銀元經常被剪開,散碎稱重使用,這樣一來就讓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蓋市肆交易,或將整錠之銀剪為細塊,名曰「碎銀」。每次剪時,輕重不能適中,非多即少。更有奸徒,于剪口之處,或灌以銅鉛,或補以他錫。及至傾熔成錠,所耗不貲。是以商民交困,而銀價日昂。此剪鑿之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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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花梨的一副戥子,也就是稱銀兩的小稱子
在江蘇人們剪的大多還是清政府熔煉的銀錠元寶等,而在有外貿方便的廣東,剪的大多就是洋人的銀元了,《粵海關志》卷二十三《貢舶三·夷商》記載過在民間流通銀幣交易,
小民日用零星,則多將洋銀鑿為數塊,每塊重數分、錢余不等,以便分用。粵人呼為「碎銀」,亦曰「坎銀」。
那么既然市場上有著切割銀元的需求,自然也有干這行的手藝,彭信威的《中國貨幣史》第七章《清代的貨幣》第三節《白銀和銀幣》中就講過,福建漳州一帶有一種手藝叫「割辮」,就是切割銀元的工藝手法。
通行所謂「割辮」的辦法,就是把銀元切成兩半,叫做「半塊」或「對開」;切成四塊叫「四開」或「角子」;切成八塊叫「八開」或「撬邊」。
這些將一塊銀元分割的方式在民間有著極強的影響力,比如說在《我的團長我的團》里邊,有一段是講龍文章收到 1000 半開當做軍餉,在緬甸戰場這就屬于是發了邪財了,畢竟這是實實在在的白銀而不是紙張的鈔票。
這里所說的半開,其實就是面額為 0.5 元的云南省造半開銀元,以采用滇銀礦坑「庫平三錢六分」高保值出名,在緬甸那可是遠超法幣的硬通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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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餉不可敵の團長
也是因為分割銀元的這種方式,所以日后各國政府的紙幣面額,劃分大多都是以 1、2、5 角為主,比如說在現在小孩眼里已經快成為都市傳說的2角人民幣。
如果我們將半開視為是 5 角,那么真正的一毛錢則出現在 19 世紀后半葉生產的廣東光緒元寶,其中的銀毫,便出現了壹毫、貳毫,以及少量的半毫也就是伍分的小面額輔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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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版中,毫已經成為了官方規定的計量單位,在華南地區尤其是兩廣福建,以及香港流通,這一稱呼也隨之廣而告之,漸漸從金融行業術語成為了一種慣例甚至是俗語,尤其在南方各地的方言和口頭用語中存在。
但有趣的是,作為中國銀元鑄造的先鋒之一,廣東省在辛亥革命后,依然繼續采用了「毫」這一單位。
直到 1927 年以后改鑄孫中山像銀元時,廣東省鑄的輔幣依然用「毫」,而簡寫和簡稱為「毛」的習慣也很快北上傳播,并成為了零錢的代名詞,這一稱呼連續用了龍洋、袁大頭、孫像三代銀元,并且成為了一種習慣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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