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幾則針對公眾人物的荒誕謠言在社交平臺涌動——農民歌手朱之文被傳“跳樓離世”、喜劇名家趙本山的“靈堂照”不實信息流出、演員宋佳因新獲大獎被翻出陳年無稽謠言。這些謠言毫無實錘卻傳播甚廣,背后折射出流量時代下謠言滋生的邏輯與社會理性的缺失。
朱之文的遭遇尤為典型:謠言擴散時,他正正常在外演出,親友的求證電話讓他錯愕又憤怒,直言“這是赤裸裸的詛咒”。他火速拍視頻辟謠,卻又遭“自導自演博熱度”的反咬。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不久他剛打贏一場歷時三年的誹謗案——一名女子發布數百條惡意內容造謠他偷稅漏稅,最終獲刑六個月,證明了網絡絕非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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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本山的謠言則暴露了造謠者的粗劣:所謂“靈堂照”清晰度極低,遺照與畫框明顯割裂,悼詞更是后期拼接,與他近年雖減少公開活動但健康狀況穩定的事實相悖。而宋佳面對“情感糾葛”的謠言,始終未正面糾纏,而是用金雞、白玉蘭等重量級獎項佐證實力——靠依附他人絕無可能登上這樣的專業舞臺。
這些謠言能快速傳播,核心在于“流量至上”的畸形邏輯:造謠者只需花費極少時間剪輯視頻、P圖,配上煽動性文字,就能收割數萬甚至數十萬關注與流量,背后可能關聯著流量變現的利益。對他們而言,真相無關緊要,傷害他人名譽、違背公序良俗也毫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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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眾的盲從更是推波助瀾:有人抱著“吃瓜看熱鬧”的心態轉發,有人因獵奇心理擴散消息,卻不知每一次轉發都是對當事人的二次傷害,也成了造謠者的“幫兇”。缺乏基本辨別力,讓謠言得以野蠻生長。
法律界人士明確指出,造謠誹謗輕則面臨治安處罰,重則構成刑事犯罪。朱之文的勝訴案例就是警示:只要主動拿起法律武器,造謠者終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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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別謠言其實不難:遇到“驚天消息”,先查看權威媒體是否報道,再確認當事人或工作室是否回應,無實錘的內容切勿輕信。對公眾人物而言,面對謠言不能一味忍讓,主動維權既能保護自身,也能震懾造謠者;對普通公眾來說,保持理性、拒絕盲從,就是對網絡環境的直接凈化。
流量時代,好奇心是人的天性,但辨別力更應成為必備素養。每一次理性的質疑、每一次拒絕轉發謠言,都是在擊碎謊言。謠言終究抵不過事實——朱之文的舞臺歌聲、趙本山的健康狀態、宋佳的獎杯分量,都在無聲反駁。愿我們都能成為謠言的“終結者”,而非傳播者,共同守護清朗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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