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12月19日消息,12月19日,貴州百靈(SZ 002424)發布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已收到貴州證監局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貴州百靈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存在財務造假行為,具體表現為:
2019年少計銷售費用3.5億元,相應多計利潤3.5億元,占當期報告記載利潤總額(絕對值)的95.73%;
2020年少計銷售費用2.4億元,多計利潤2.4億元,占比達115.35%;
2021年少計銷售費用6379.16萬元,多計利潤6379.16萬元,占比45.04%;
2023年多計銷售費用4.59億元,少計利潤4.59億元,占比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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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財務造假行為,導致貴州百靈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貴州證監局擬對貴州百靈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的處罰。同時,對公司董事長姜偉、總經理牛民等10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處以罰款合計1560萬元,同時擬對姜偉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與此同時,貴州百靈公告稱,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開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在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貴州百靈”變更為“ST百靈”;股票代碼不變,仍為“002424”;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5%。
編輯 陶玥陽 綜合自公司公告
審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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