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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資訊 | PV-info
近日【光伏資訊】微信公眾號(PV-info)了解到,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廣東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
工作目標:到2027年,建設25個左右的零碳園區,零碳園區相關政策制度逐步建立,在零碳路徑創新、機制創新和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到2030年,建成一批零碳園區,零碳園區技術裝備、商業模式、政策標準及服務體系等逐步健全,在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過程中作出積極貢獻,為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提供有力支 撐。
同時,通知還提出了 十大重點任務:包括 加快用能結構綠色轉型、深入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加強綠色技術示范應用、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推廣綠色低碳建設運營、構建綠色交通物流系統、強化資源集約循環利用、提高園區能碳管理能力、完善低碳零碳建設標準、推進管理機制改革創新。
加強園區及周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支持園區與周邊非化石能源發電資源匹配對接,科學配置儲能等調節性資源,深入挖掘需求側響應資源調控能力,提升終端電氣化率,參與綠證綠電交易,探索氫電耦合開發利用模式。鼓勵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推動園區積極利用生物質能、核能、光熱、地熱、工業余熱等熱能資源,實現供熱系統清潔低碳化。探索氫能、生物質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逐步提升清潔燃料替代水平。
利用建筑光伏一體化、光儲直柔、冰(水)蓄冷、熱泵等技術建立綠色、多元、靈活的建筑能源系統。
合理布局園區充電樁、換電站、加氫(醇)站等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智慧路燈等輔助設施。推廣應用電力、氫能等低碳(零碳)能源交通工具,新增和更換載重貨車、物流車、公交車、通勤車等優先使用新能源,逐步提升企業低碳交通工具保有量,鼓勵車網互動技術應用。
探索負荷聚合服務、虛擬電廠、源網荷儲一體化、綜合能源服務等終端服務新模式新業態在園區內的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園區以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形式參與電力市場,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電力系統穩定性。
同時,通知提出:省級零碳園區建設周期一般為3至5年,原則上不超過5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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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關單位,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設一批零碳園區,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廣東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建設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請各地市按照《建設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建設意愿強、基礎條件好的園區申報第一批省級零碳園區,相關推薦材料于12月25日(星期四)前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同步抄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能源局
2025年11月29日
廣東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發改資環〔2025〕910號),加快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零碳園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加快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為核心,以近零碳、凈零碳為目標,聚焦源頭減碳、過程降碳、末端固碳三端發力,堅持分級管理、分類建設、分批推進、分步實施原則,通過能源供給零碳化、產業發展綠色化、基礎設施綠色化、資源利用循環化、運營管理智慧化等建設路徑,加快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零碳園區。
到2027年,建設25個左右的零碳園區,零碳園區相關政策制度逐步建立,在零碳路徑創新、機制創新和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到2030年,建成一批零碳園區,零碳園區技術裝備、商業模式、政策標準及服務體系等逐步健全,在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過程中作出積極貢獻,為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用能結構綠色轉型。加強園區及周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支持園區與周邊非化石能源發電資源匹配對接,科學配置儲能等調節性資源,深入挖掘需求側響應資源調控能力,提升終端電氣化率,參與綠證綠電交易,探索氫電耦合開發利用模式。鼓勵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推動園區積極利用生物質能、核能、光熱、地熱、工業余熱等熱能資源,實現供熱系統清潔低碳化。探索氫能、生物質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逐步提升清潔燃料替代水平。
(二)深入實施園區節能降碳。推動園區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強化園區企業能效碳效診斷評估,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監察和日常監管,協同推進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和園區用能系統整體優化。推動園區企業深入實施清潔生產,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落后產品設備,對標標桿水平和先進水平,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推動園區企業建設綠色工廠,鼓勵企業建設極致能效工廠、零碳工廠。
(三)加強綠色技術示范應用。支持園區與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開展深度合作,建設高水平科研創新平臺、科研成果轉移轉化平臺,開展零碳原料燃料替代、零碳工業流程再造、新型節能降碳及新能源材料、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關鍵技術協同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探索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機制,支持先進成套綠色低碳技術裝備、節能產品首試首用。
(四)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以綠制綠”模式,探索新興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和傳統產業深度脫碳路徑。加強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推動園區因地制宜布局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引導高載能產業有序向園區轉移集聚,支持傳統產業發展低碳零碳工藝、技術、裝備。推動國家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在園區的推廣應用,加快布局引進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和重大示范項目。
(五)推廣綠色低碳建設運營。優化園區基礎設施規劃設計,系統推進電力、熱力、燃氣、氫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推動園區內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推廣綠色化、信息化、集約化的建造方式與被動式、裝配式超低能耗建筑。推進既有廠房、辦公、生活用房通過圍護結構改造、更換高效節能設備、推廣柔性用電等方式實施低碳改造。利用建筑光伏一體化、光儲直柔、冰(水)蓄冷、熱泵等技術建立綠色、多元、靈活的建筑能源系統。
(六)構建綠色交通物流系統。完善園區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推動既有交通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加快運輸工具低碳零碳替代。合理布局園區充電樁、換電站、加氫(醇)站等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智慧路燈等輔助設施。推廣應用電力、氫能等低碳(零碳)能源交通工具,新增和更換載重貨車、物流車、公交車、通勤車等優先使用新能源,逐步提升企業低碳交通工具保有量,鼓勵車網互動技術應用。
(七)強化資源集約循環利用。統籌規劃園區及企業空間布局,提高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平。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推動園區公共設施共建共享,推廣集中供氣供熱供水,促進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實施產業鏈精準招商,合理延伸產業鏈,推動園區項目間、企業間、產業間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加強廢棄物源頭減量和資源綜合利用,推進工業固體廢棄物、余壓余熱余冷、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鼓勵園區、企業推行無廢生產方式,推進“無廢園區”“無廢企業”建設。
(八)提高園區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園區建設覆蓋主要用能企業的能碳管理平臺,強化園區及企業用能負荷監控、預測與調配能力,為碳排放核算、源網匹配調節、電力需求側管理、多能協同互補、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撐。支持園區內企業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改造,推動園區內企業開展碳監測、碳減排、碳資產、碳信用、碳普惠、碳金融服務和環境信息披露等工作。
(九)完善低碳零碳建設標準。鼓勵園區結合實際探索制定零碳工程設施管理、低碳設施設備、零碳交通、零碳物流、碳足跡、能耗水平、檢測認證和評估等全流程、多環節管理和技術標準,支撐零碳園區建設。支持園區及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零碳園區建設相關標準體系建設。鼓勵園區牽頭建設重點行業、主要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庫,支持園區積極對接國際規則,提升我省產品、技術的國際影響力、競爭力。
(十)推進管理機制改革創新。支持地方政府、園區企業、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能源綜合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參與零碳園區建設,圍繞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給消納探索路徑模式。探索負荷聚合服務、虛擬電廠、源網荷儲一體化、綜合能源服務等終端服務新模式新業態在園區內的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園區以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形式參與電力市場,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電力系統穩定性。
三、建設程序
(一)編制建設方案。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分批次組織零碳園區申報。各地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能源主管部門在綜合考慮能源資源稟賦、產業發展基礎、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外向型園區或企業減碳需求等因素基礎上,組織建設意愿強、基礎條件好的園區進行申報,按要求編制零碳園區建設實施方案。
(二)地市審核推薦。各地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能源主管部門匯總本地區申報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在深入論證的基礎上確定推薦名單,并書面報送至省發展改革委,抄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
(三)確定建設名單。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組織專家圍繞建設路徑、主要任務、重點舉措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復制可推廣性等方面,對各園區建設實施方案進行評審,提出省級零碳園區建設名單,經征求省有關部門的意見后按程序發布。國家級零碳園區自動納入省級零碳園區統一管理。
(四)定期跟蹤評估。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等建立跟蹤指導和中期評估機制,通過全省碳排放監測智慧云平臺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和相關指標完成情況,零碳園區建設滿1年后適時開展中期評估,及時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進展緩慢的動態調整出建設名單。
(五)開展評價總結。省級零碳園區建設周期一般為3至5年,原則上不超過5年。納入省級建設名單的園區建設期滿后應及時開展自評價,并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自評價材料。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組織專家開展評價總結,通過評價總結后正式成為省級零碳園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資金支持。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渠道資金,加大對園區相關項目支持力度。統籌利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對園區節能降碳改造、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基礎設施改造升級、數字化轉型等予以支持。
(二)拓寬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零碳貸”等特色產品,為零碳園區建設運營及企業低碳轉型提供項目貸款、融資租賃、碳資產證券化等綜合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于零碳園區建設。鼓勵省級相關產業基金設立零碳園區建設專項子基金,以市場化方式加大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支持力度。
(三)強化要素保障。強化用能要素保障,在零碳園區范圍內創新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模式,探索實施區域審批或項目備案。鼓勵各地市對園區內建設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項目,在容積率計算、綠色審批通道等方面給予支持。加強新建園區、新能源電源、供電設施等用地、用水、用海等要素保障。
(四)做好技術支撐。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在綠色產業導入、可再生能源利用、節能降碳提效、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資源循環利用、智慧能碳管理等重點領域,提供全過程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支持有條件的研究機構、科研院所等與園區開展深度合作。
(五)加強宣傳推廣。及時總結相關園區建設經驗和典型做法,依托各類傳統媒體、新媒體以及全國生態日、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等活動,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經驗交流,宣傳推廣技術、模式及管理等方面創新做法,凝聚全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五、組織實施
省發展改革委統籌推進零碳園區建設,持續深化相關領域改革創新,在模式探索、項目建設等方面對零碳園區建設給予積極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指導各地區推進工業園區低碳化改造,推動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建設零碳園區。省生態環境廳指導各地區推進園區及企業碳交易、碳足跡管理等工作。省能源局指導各地區加強零碳園區綠色能源供給體系建設和改革創新,推動園區供用能模式變革。省自然資源廳指導相關園區做好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根據職能分工指導園區做好用水保障工作。各地市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能源主管部門等結合實際抓好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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