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鞠婧祎和絲芭傳媒簽了一份補充協議,這份協議把她的影視經紀權延長到2033年,絲芭方面表示簽名是鞠婧祎本人寫的,還提供了2025年10月的鑒定報告,但鞠婧祎的律師不認可這個說法,指出法院委托做了兩次鑒定都沒有確定簽字真偽,他們強調絲芭單方面找的鑒定機構不能作為有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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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奇怪的是,2024年6月,絲芭老板還和鞠婧祎商量續約的事,律師提出疑問,如果合同早就簽好了,為什么還要再談,這顯得前后矛盾,事情發生后,大家開始懷疑這份協議的真實性,簽沒簽或許不是關鍵,關鍵在于簽約過程中是否經過協商、是否存在強迫。
這份合同存在一個隱藏條款,2013年簽的原始合同期限是八年,但其中規定如果藝人未滿三十歲,合約會自動延長,再結合第八條第五款的內容,影視經紀權會被綁定長達二十年,鞠婧祎簽約時只有二十三歲,這意味著她的演藝代理關系可能持續到三十三歲,一般藝人合同通常只簽三到五年,二十年的年限確實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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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公司提到從2017年起投入1.6億元培養鞠婧祎,支付她1.4億元收入,還包吃住和旅游,表面上看很慷慨,但鞠婧祎不認可這種說法,她指出實際收入不足,賬目也不清楚,部分款項可能被合并計算,雙方都堅持自己有理,卻沒人拿出完整賬本,這種事光靠口頭爭論,沒法讓人信服。
其實這件事不只是鞠婧祎一個人的問題,2018年《蕓汐傳》播出后她成了頂流明星,但絲芭公司沒有給她安排更好的團隊,反而試圖用合同對她約束更嚴,這說明傳統經紀公司還是老做法,簽了藝人就不太關心他們發展,現在情況不同了,抖音和小紅書這些平臺讓藝人能夠直接接工作,不用依賴公司,趙麗穎和楊紫都是在走紅之后順利解約的,鞠婧祎這次選擇打官司,可以說是第一個堅持到底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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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這件事很麻煩,法院委托了兩次鑒定,結果都是無法判斷,絲芭公司自己找的機構說簽名是真的,可法院不認可,筆跡鑒定本來就容易有誤差,尤其是簽名時的狀態不同、握筆力度不一樣,結果很難準確,律師也提到,關鍵不是有沒有簽這個名,而是簽約的時候是不是公平,合同條款明顯偏向公司一方,藝人根本沒有選擇余地,這才是問題所在。
這件事表面上是簽名真假的問題,實際上暴露了整個行業的毛病,公司總想把藝人綁得時間更長些,藝人卻想盡早自由發展,雙方目標不一樣,遲早會鬧翻臉,鞠婧祎這次沒有讓步,直接走了法律程序,也算是一種反抗,只是法律最后能不能給出一個讓大家接受的答案,還得看接下來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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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2025年10月那份鑒定報告發布,已經過去兩個月了,事情還沒有最終結論,粉絲之間爭論不斷,媒體也持續猜測,公司和藝人雙方各執一詞,合同內容復雜難懂,普通觀眾看不明白,但有一點很清楚,如果一份合同讓人覺得被坑了,那就應當重新審視它,畢竟藝人是人不是商品,不能隨便被鎖定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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