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泰國政府再次重申其對柬埔寨提出的“停火三條件”:柬方必須首先宣布停火;停火必須真實且持續,不得反復;柬方還需以“嚴肅誠懇”的態度配合排雷。表面看,這三條像是為和平鋪路;實則字字如刀,直指柬埔寨的國家尊嚴與執政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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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于12月17日重申的停火三條件,如下:
1.柬方必須首先宣布停火;
2.停火必須真實發生并持續進行,而非短暫停火后再爆發沖突;
3.柬方必須以嚴肅、誠懇的態度展開排雷合作。
泰方稱這是實現持久和平的必要基礎,目前柬方暫無回應。
最致命是第一條,就是“柬方必須首先停火”,泰軍已攻入柬埔寨國土了,還要對方必須率先停火,這與投降無異。還有一點,在國際沖突中,“誰先停火”從來不只是戰術問題,更是政治定性。一旦柬埔寨政府照做,等于向國內外宣告:我們是挑起戰火的一方,現在認錯收手。這對洪森家族而言,無異于政治自殺。
洪森執掌柬埔寨近四十年,其政權合法性高度依賴“民族捍衛者”形象。即便近年權力已逐步移交兒子洪馬內,但洪氏家族仍需靠強硬對外姿態維系支持基礎。若在此時低頭,不僅會被反對派猛烈攻擊,更可能點燃民間民族主義怒火。畢竟,沒有哪個國家的民眾愿意接受“自己國家是侵略者”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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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顯然深諳此道。它提出這些條件時,并非真指望柬埔寨全盤接受,而是利用戰場優勢施壓,同時在國內塑造“堅定護國”的形象。尤其臨近大選,軍方與執政黨急需一場“外交勝利”來提振民意。正如一位網友所言:“這哪是停火條件,分明是逼柬埔寨簽投降書!”
事實上,泰軍近期在邊境占據明顯上風。他們控制了關鍵高地,切斷了部分柬方補給線,還通過限制燃料出口、打擊走私等手段,進一步壓縮柬埔寨的經濟空間。泰國防長納塔蓬甚至直言:“沖突不會無限拖延,但在柬方停止一切敵對行為前,泰國不會停火。”這話聽起來像在呼吁和平,實則是在設定單方面勝利的劇本。
更值得玩味的是“排雷合作”這一條。乍看是人道舉措,細想卻暗藏玄機。邊境雷區本是雙方歷史遺留問題,理應共同處理。但泰國要求“柬方必須配合”,且未提自身責任,等于把清除防御工事的負擔全推給對方。一旦柬埔寨拆掉雷區,等于自毀防線。未來若再起沖突,將毫無緩沖。這哪里是共建和平?分明是解除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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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理性聲音指出,三條條件本身并非全無道理。停火確實需要一方先邁出一步,排雷也的確能減少平民傷亡。問題在于,和平不能建立在單方面的屈辱之上。古希臘哲人修昔底德曾說:“強者做其所能,弱者受其所必。”今日泰柬之勢,恰如斯言。但現代國際關系不應退回叢林法則。真正的和平,需雙方體面退場,而非一方跪地求和。
柬埔寨的困境在于:硬扛,經濟民生先崩;妥協,政權合法性受損。據聯合國數據,沖突已致30多萬人流離失所,邊境貿易幾近停滯,學校停課,農田荒廢。老百姓只求回家,政客卻在計較誰先眨眼。有網民痛心疾首:“打一天,孩子就多一天沒書讀。政治臉面重要,還是百姓命重要?”
然而,在威權體制下,統治者的生存邏輯往往優先于民生考量。洪森家族深知,一旦被貼上“賣國”標簽,哪怕戰爭結束,政權也可能在內部崩塌。因此,即便明知拖下去代價巨大,也難以接受這種“認輸式停火”。
國際社會的態度同樣微妙。中方一貫主張勸和促談,強調“雙暫停”原則,即雙方同時停火、同步撤軍。美國與東盟則呼吁克制,但缺乏強制力。而特朗普此前高調宣稱要“親自調停”,卻被雙方冷處理,淪為笑談。可見,外部力量難解根本矛盾,關鍵仍在泰柬自身能否找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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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出路,或許在于“技術性妥協”。比如由第三方見證下雙方同步宣布停火,或設立聯合排雷機制,分攤責任。這樣既保全柬埔寨顏面,又滿足泰國對安全的需求。可惜,目前雙方都陷在“誰先讓步”的死結里,誰也不愿先伸出手。
說到底,這場沖突早已超越邊境爭端,演變為一場關于尊嚴、合法性與國內政治的角力。泰國手握軍事與經濟籌碼,試圖用“和平條件”鎖定勝局;柬埔寨則困在民族主義與現實壓力之間,進退維谷。
但歷史一再證明,以羞辱換來的停火,從來不是和平的開始,而是下一次沖突的伏筆。若泰方真想持久安寧,就該明白:真正的勝利,不是讓對手低頭,而是讓雙方都能體面起身。
否則,今天的“停火三條件”,終將成為明天更大風暴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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