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秦拓夫
湖南懷化市會同縣“芙蓉新城小區”一場持續兩年多的物業維權拉鋸戰,業委會主任姜算因拒絕投標企業的“好處費”,竟兩次遭到犯有前科的社會人員暴力毆打。而前物業公司在法院判決其返還業主預交的物業費、裝修保證金等費用后,通過頻繁而復雜的公司名稱變更和股權運作、資產轉移等手段,使生效判決陷入“執行不能”的困境。這不僅是數百戶業主與一家物業公司的較量,更是觸及業主自治組織維權能力弱、企業利用法人獨立地位逃避債務、基層執法司法銜接不夠完善等多重制度性問題,也是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中需要直面的一道考題。本篇報道基于作者長達數日的調查,依據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執行裁定書、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書、檢察院回復函、醫院診斷證明及當事人提供的多份書面材料等撰寫而成,試圖還原這場業主集體維權的完整圖景。
1、拒收5萬元好處費后的噩夢
2023年3月12日,一個看似平常的日子,在會同縣林城鎮山水龍城的“匯祥五金店”內,年輕的女店主姜算正在整理貨品。突然,兩名男子闖入店內,不由分說對她進行拳打腳踢,然后,分乘兩輛停在店外的汽車逃離現場。姜算被送往會同縣人民醫院后,診斷顯示:雙側耳部震蕩傷、多處軟組織挫傷。更令人痛心的是,這次暴力事件留給她的不僅僅是身體傷害,更是對她精神上的重創——出院診斷顯示:創傷后應激障礙、腦外傷后綜合癥、頭痛等與精神傷害相關的癥狀。
![]()
這并不是姜算遭受僅有的一次暴力傷害。2024年1月1日,又有四名社會人員闖入她的店內對她實施毆打,還有當地的社會人員頻繁到她店里鬧事,讓她“整天不得安寧,提心吊膽”。
姜算除了“匯祥五金店”店主身份外,還有一個身份——芙蓉新城小區業委會主任。她遭受到的所有暴力傷害與威脅,都與這個身份有關。
時間回溯到2022年10月,芙蓉新城小區業委會正式成立,姜算當選為業委會主任。這個既沒工資報酬也沒什么特權、只是為業主提供無償服務的職務,卻將她推入一場意想不到的噩夢之中。
芙蓉新城小區前物業公司湖南惠譽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惠譽物業”)在該小區業委會成立后按相關約定自動退出服務。然而,湖南惠譽物業卻不按約定移交業主檔案資料和返還業主預交的物業費、裝修保證金等200余萬費用,從而引發這場業主群眾維權糾紛。
更為嚴峻的事情發生在芙蓉新城小區物業管理重新招標前夕。根據會同縣公安局查明的事實,參與投標的湖南鑫瑞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瑞豐物業”)相關人員趙某銘找到姜算,明確表示:“如果讓鑫瑞豐物業中標,給你5萬元好處費。”被姜算當場拒絕。
![]()
開標后,趙某銘所在的鑫瑞豐物業未中標,便對姜算心生怨恨。2023年3月11日,趙某銘乘車與王某兵、鄧某喜等人來到姜算的五金店附近踩點,次日,王某兵、鄧某喜(通過吳某鑫介紹)找來李某權、臧某燁在店內對姜算實施暴力毆打。
令人震驚的是,施暴者中有多人系犯有前科的“累犯”。會同縣公安局在對趙某銘六人的行政拘留決定書中顯示:王某兵曾在2003年、2011年、2017年因犯窩藏罪、開設賭場罪、危險駕駛罪三次被判刑;鄧某喜在2009年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李某財于2025年1月因多次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趙某銘于2024年1月2日因涉嫌五起犯罪(其中包括2023年3月12日毆打姜算一案在內)被靖州縣公安機關移送至檢察院起訴,檢察院只起訴一起。
![]()
姜算認為執法機關對趙某銘等六人分別給予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過輕,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姜算看來,毆打一個弱女子,用不著組織這么多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實施,此行為明顯帶有震懾他人的黑惡勢力性質,且趙某銘等六人中有多人系累犯。
2、物業公司金蟬脫殼,法院陷入執行困局
與暴力毆打、威脅相比,姜算為業主維權的過程更加曲折漫長。
2023年11月,芙蓉新城小區業委會代表394戶業主將湖南惠譽物業及關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湖南惠譽物業移交業主資料并返還預收業主的物業費、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費等共計103萬余元(另有200多戶業主待資料搜集完善后起訴)。2024年5月7日,會同縣法院作出判決,支持芙蓉新城小區業委會的訴訟請求。
然而,判決生效后,湖南惠譽物業并未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業委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該公司“無銀行存款可供執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無公司及股票登記信息,在保險公司也未繳納收益類保險,在戶籍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也未查到房產信息,亦無其他財產性權益。”申請執行人也暫時無法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因此,本次執行終結,等待繼續執行的條件成就后重新啟動。
![]()
實際上,在訴訟期間和執行過程中,湖南惠譽物業進行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股權變更。法院在審理中查明:
1、被執行人湖南惠譽物業于2018年8月23日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200萬元,注冊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其股東為惠譽集團、徐某益。其中徐某益認繳出資190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比例95%;惠譽集團認繳出資10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比例5%。
2、被執行人湖南惠譽物業原始股東為丁某軍、章某衛,2020年12月2日,湖南惠譽物業股東變更為杭州惠譽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7月28日,湖南惠譽物業股東由杭州惠譽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惠享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8月2日,湖南惠譽物業股東由惠享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惠譽智慧物業服務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3日,湖南惠譽物業股東由惠譽智慧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變更為惠譽智慧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5日,湖南惠譽物業股東由惠譽智慧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惠譽智慧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徐某益;2024年6月19日,湖南惠譽物業股東由惠譽智慧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徐某益變更為惠譽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徐某益。
3.惠享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名稱于2023年3月7日變更為浙江惠譽城市服務有限公司。
6次股東變更,其中,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不到兩年時間,股東變更多達5次,股東名稱變更1次。
芙蓉新城小區業委會認為,這些操作明顯在“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債權人利益”“為逃避執行玩套路”,請求法院追加惠譽集團、徐某益、浙江惠譽城市為被執行人,但法院未支持這一請求。
湖南惠譽物業的股東為何如此頻繁變更,變得如此讓人眼花繚亂,疑似在規避或逃避什么,不得而知,這個謎底只能由有權機關去破解。
3、維權者的堅持與制度回應
面對暴力威脅和司法困局,姜算和業委會沒有放棄自己的權利。
姜算于2023年12月25日向會同縣檢察院提出刑事立案監督申請書,請求該院依法行使監督權,要求會同縣公安局對趙某銘等六人組織團伙毆打他人、尋釁滋事、涉黑涉惡一案依法立案偵查。
2024年4月3日,會同縣檢察院以信訪答復函的形式回復姜算:你向本院申請立案監督一案,本院經審查認為:趙某銘、王某兵、鄧某喜、吳某鑫、李某財、臧某燁對你實施毆打行為,現有證據未能證實該行為已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
姜算遂于2025年6月24日向湖南省公安廳提出“指令異地立案偵查”申請書,但目前尚未得到明確答復。
芙蓉新城小區業委會對會同縣法院的執行裁定不服,請求法院調查收集案涉人惠譽集團、徐某益、浙江惠譽城市惡意逃避債務的相關證據,但未得到法院支持。2025年12月6日、7日,該小區業委會分兩次向會同縣法院提交調查收集前述案涉人相關證據或移送公安機查處的書面請求。2025年12月12日,會同縣公安局給芙蓉新城小區業委會書面回復:你(單位)于2025年12月11日報稱湖南惠譽物業虛假訴訟案的警情我單位已受理。
![]()
姜算看到這個回復感到高興,覺得自己堅持了這么多年,總算看到一線真相大白的希望!
隨著公安機關受理虛假訴訟控告,此事出現了新的轉機。但業主們被拖欠的200多萬資金能否追回,暴力威脅是否還會發生,仍是未知數。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個事件中,基層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都依法履行了職責: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業主的判決,公安機關對施暴者進行了處罰,檢察院對立案監督申請作出了回應。然而,這些分散的依法履職,未能完全解決系統性問題。
社區治理專家指出,此類事件需要建立跨部門的綜合治理機制,包括住建、公安、司法、市場監管等多部門聯動,形成對物業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聯合懲戒體系,同時加強對業委會成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在涉及群體性業主利益的物業糾紛中,更要主動審查涉案公司的異常股權變動、資產轉移的實質目的,大膽運用法律原則否定以逃債為目的的“形式合法”行為。
芙蓉新城小區的維權之路,映射出中國基層社區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必須面對的深層次問題。當一位普通女性因為堅守原則、維護業主權益而屢遭暴力毆打和威脅,當數百戶業主的合法權益通過司法程序確認后仍難以實現,這不僅是當事人的困境,更是對基層治理能力的考驗。
![]()
姜算在微信中對作者說:“我相信,這是共產黨的天下,邪不壓正!”這份信念支撐著她走過了兩年多艱難維權之路。而如何讓這份信念轉化為切實可感的公平正義,讓守法者不受傷害,讓違法者無處遁形,正是這篇報道留給我們最深刻的反思。
短評:守護正義,需要制度鎧甲
湖南會同縣芙蓉新城小區的業主維權事件,絕非簡單的物業糾紛。它猶如一面多棱鏡,折射出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多重困境:業委會成員維權時的“肉身擋箭”,物業公司逃避責任的“金蟬脫殼”,以及行政、司法手段在應對系統性規避時的乏力。
姜算的遭遇令人揪心。這位業委會主任因拒收5萬元好處費,竟兩次遭到犯有前科的社會人員毆打,施暴者中不乏累犯。她的堅持與勇氣值得敬佩,但更應引起思考的是:為何堅守原則者要獨自承擔如此高風險?我們的制度能否為社區維權者提供更堅實的保障?
![]()
物業公司的操作手法同樣值得警惕。頻繁的股東變更、0元對價轉讓、專利評估出資再轉回——這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運作,雖在法律形式上可能找到依據,但其逃避債務的實質顯而易見。當公司有限責任制度被異化為逃避責任的工具時,司法如何刺破這層“面紗”?這直接關系著數百戶業主的切身利益。
此事中,各個職能部門看似都依法履職了,然而,這些分散的“依法辦事”未能形成合力,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提示我們,面對日益復雜的基層治理挑戰,需要建立跨部門的協同機制,需要司法機關更加積極地運用“穿透式”思維,查明實質性法律關系。
社區是社會的細胞,社區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共建,需要業主的積極參與;共治,需要物業企業的誠信履職;共享,需要公平正義的切實實現。當業委會主任因維權而遭遇暴力毆打時,當業主勝訴判決難以執行時,“共建共治共享”的質量就會大打折扣。
芙蓉新城小區的故事尚未結束。我們期待,隨著公安機關對虛假訴訟控告的受理,此事將迎來轉機。我們更期待,通過此案的依法妥善處理,能夠推動相關制度的完善,讓每一個社區的維權者都能在制度的鎧甲下,勇敢而安全地捍衛公平正義。
基層治理現代化,就體現在這些具體而微的正義實現之中。守護社區正義,既需要姜算這樣的勇氣和擔當,更需要堅固的制度保障。唯有如此,正氣才能真正充盈于每個社區角落。
作者簡介:秦順福(常用筆名:秦拓夫),曾在中央新聞機構擔任財經記者、法治記者、執行主編等職近30年。現為獨立媒體人、自由作家。在國內100多家報刊、新聞網站及綜合門戶網站發表大量新聞作品和文學作品,出版中、長篇小說及紀實新聞作品集多部。有紀實新聞作品、小說、散文獲一等獎、優秀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