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之間日常的瑣事若處理不當,極易演變為難解的“疙瘩”。近年來,尋甸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綜治+法院”矛盾糾紛化解新模式,將轄區各鄉鎮綜治中心基層治理優勢與人民法庭專業審判職能深度融合,構建起前端預防、中端調解、后端兜底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高效化解了一批相鄰糾紛,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前端預防 將矛盾化解在萌芽
“以前鄰居家建房屋侵占了我家的排水溝,協商多次都談不攏,真是愁壞了。沒想到綜治中心和法庭的同志能一起過來調解,現場就為我們兩家重新劃定了排水溝的界限。”談及自家的相鄰排水糾紛化解的經過,柯渡鎮可朗村村民難掩激動。這起糾紛的順利化解,正是“綜治+法院”聯動機制發揮實效的縮影。
作為負責管轄柯渡鎮、雞街鎮、先鋒鎮3個鄉鎮民商事案件的人民法庭,柯渡法庭主動融入綜治大格局。在“綜治+法院”的模式下,各鄉鎮綜治中心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系統效能,針對鄰里通行、排水、采光通風、噪聲干擾、宅基地界限等常見相鄰糾紛進行源頭排查,提前介入。網格員一旦發現問題,便在第一時間將情況上報至綜治中心。隨后,由綜治中心牽頭,聯合柯渡法庭、各鄉鎮司法所、村委會等到現場進行調解。
柯渡法庭立足專業優勢,向綜治中心派駐巡回審判點,為人民調解提供專業指導。法官通過參與調解、解讀案例等方式,幫助調解員明晰爭議焦點、掌握實用調解技巧。對于調解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法官及時介入,從法律層面釋法明理,引導當事人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解決糾紛,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中端調解 助力矛盾高效化解
為實現矛盾糾紛化解的無縫銜接,柯渡法庭進一步打通了訴調對接“快車道”。對于現場聯合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可向法庭申請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徹底打消“調解白忙活”的顧慮;對未經調解達成一致的糾紛,由綜治中心進行登記后將案件材料、調解記錄等一并移送至柯渡法庭。這一舉措有效減少了當事人重復跑腿、多次舉證的麻煩,能夠縮短糾紛解決時間、降低訴訟成本。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法官會再次對案件進行評估,依托多元解紛機制,始終堅持以“案結、事了、人和”為導向,貫徹全流程調解理念。受理后,先通過線上溝通了解情況,再組織線下調解;開庭后,若仍有調解可能,則進行現場調解。對于調解成功后具備現場履行條件的糾紛,當場重新劃定界限,并督促當事人履行。這種貫穿始終的調解理念,能夠有效避免程序“空轉”,切實提高了案件辦理效率。
后端兜底 讓法治種子遍撒鄉土
“每一起糾紛化解現場都是天然的普法課堂,每一起糾紛都是現成的鮮活案例。”柯渡法庭負責人說。
在“綜治+法院”聯動模式下,柯渡法庭積極開展各類普法活動。通過開展“庭審走進群眾”活動,選取具有典型性的相鄰糾紛案件開展巡回審判,達到“審理一起、宣傳一片、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通過開展“法官進村寨”“以案釋法進鄉村”“普法趕集日”等一系列活動,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群眾宣傳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相鄰關系的法律規定,引導群眾樹立鄰里和諧理念,從源頭減少了相鄰糾紛的發生。
截至目前,柯渡法庭通過“綜治+法院”模式成功化解相鄰糾紛32件,訴前調解成功率達65%,平均解紛時間縮短了13天,切實減輕了群眾的訴累,有效維護了基層社會穩定。
下一步,柯渡法庭將以“綜治+法院”聯動機制為契機,不斷完善多元解紛機制,為轄區的平安和諧發展注入強勁的發展動力。
記者 王建萍 通訊員 郭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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