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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一年,秦國發生嚴重饑荒,百姓沒有吃的。
范雎就跟秦王建議說,五苑(秦王的園林)里生蔬菜、橡果、棗子、栗子,足夠養活百姓,請趕緊開放發放。
秦昭王說:“我們秦國的法律,百姓有功才受賞,有罪就受罰。如果開放五苑的蔬菜草木,是讓有功的人和沒功的人都得到賞賜。讓有功、無功一起受賞,這是混亂的根源。“
最后秦王為了維持秦法,任由五苑的的蔬果腐爛,而拒絕給饑民食用,大量百姓餓死。
秦大饑,應侯請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棗栗,足以活民,清發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賞,有罪而受誅。今發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也。夫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者,此亂之道也。夫發五苑而亂,不如棄棗蔬而治。”一曰:“令發五苑之蓏、蔬、棗、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與無功爭取也。夫生亂,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釋之。” ——《韓非子·外儲說右下》
法家統治哲學的終極底色老百姓在法家這里,沒有價值,只有工具,法家說了這樣一句話:
君之上于民也,有難則用其死,安平則近其力。 ——《韓非子·六反》
就是說君主是高高在上的,那百姓存在的意義是什么呢?當國家有難的時候,老百姓的作用就是打仗的工具。而當國家平安無事的時候,老百姓就貢獻其勞力。
說白了,老百姓就是工具,為君主耕種,為君主作戰的工具。
事實上,真正敢說的還是前秦諸子,沒有禁忌,真要腹黑,看看《商君書》、《韓非子》,是可以改變一個人的三觀的。
2、
明末,李自成攻打開封,黃河水淹沒了開封城。
開封城成了汪洋一片,慘不忍睹。
難民雖得過河,老稚男婦,形如傀儡。奄奄氣息,病骨伶仃,苛倒臥道旁荒草中,或投宿古廟破寺內,藥餌無從,湯水難得。時值初冬,又死十三。昔日富貴殷實之家,頓成他鄉流離之鬼。壞土何厝,錢紙誰焚?聞金人破汴,宋室南渡,未有如此慘也! ——白愚《汴圍濕襟錄》
開封城被淹,河水一望無涯,強壯者尚能爬到高處,老弱者則盡葬魚腹之中,而就在此時,人性的展現出來。有兩個鄭姓屠夫,糾集了數人,將一些老弱殺了,煮熟售賣。由于缺糧,饑民不得已購買。而當時在城樓上的人還很多,但也沒人敢站出來阻止:
鐘樓之上避存難民十余。有鄭姓二人素業屠宰,合黨數人日將孤弱難民拉殺數口,如屠豬然,解肢剖腹,立鍋煮熟以賣。遠處之人,架筏來買。每斤賣銀數兩,日得簪珥銀錢數百金。彼時在樓之人雖眾,莫敢勸阻。 ——白愚《汴圍濕襟錄》
3、
關于古代溺斃女嬰一事的記載蠻多的,但為何那么多人會這樣去做呢?很多人將其歸結于重男輕女。實際上這并非是其核心原因,真的原因是:貧窮。
由于貧困家庭知道自己無法成功將孩子養大,那么就意味著他們只能把這個孩子賣掉,這樣的結果是他們所不愿意的。
而由于古代人深信轉世,所以他們溺斃女嬰,讓其趕緊投胎轉世,到另外一個更好的家庭去生活。
溺斃女嬰的做法。這樣做的原因據說是她們的父母無力養活她們。有時候這樣做的人并不是赤窮,他們怕的是以后不能照料孩子而不得不把孩子賣給不認識的而兇狠的奴隸主。這樣他們就為孩子著想而不得不狠心。由于他們相信靈魂轉生或者輪回,這種野蠻行徑就可能變得不那樣惡劣了。因為相信靈魂從死人的身上會轉移到另一個初生的人的身上,他們就為這種駭人的暴行披上了善良的外衣,認為他們把孩子殺死是對孩子做了件好事。根據他們的思想方法,他們是免得孩子和自己所出生的家庭受苦,從而孩子可以重新出生到另一個生活較好的家庭中去。因此,這種屠殺無辜的事情不是偷偷干的,而是公開讓大家都知道的情況下做的。 ——《利瑪竇中國札記》,第92頁
4、
人世間之荒謬種種,難以盡述,比如:留著鞭子稱別人為長毛;裹著小腳歧視大腳;清朝官員以能在皇帝面前自稱奴才為榮,等等。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在資源匱乏的極限狀態,人性往往向獸性復歸;而在資源集中的等級社會,人性又常向奴性異化。
這些看似荒謬的對比,實則揭示了同一種本質:當個體價值被權力或生存需求徹底工具化,人便失去了定義自我的能力,只能在被規定的符號和價值體系里尋找扭曲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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